滕煒解讀新《消防法》新亮點

    嘉賓:全國人大工委會刑法室副主任 滕煒
    時間:2009年5月1日10:00
    簡介:5月1日曆經6年新修訂的《消防法》正式實施,這部新修訂的《消防法》同98年版的《消防法》相比有哪些變化?這些變化將會為社會的消防工作帶來哪些影響?中國訪談特別邀請到了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刑法室副主任滕煒先生來到演播現場,為各位網友解讀新《消防法》的新亮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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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標題

  • 滕煒解讀新《消防法》新亮點

活動描述

  • 嘉賓:全國人大法工委會刑法室副主任 滕煒
            時間:2009年5月1日10:00
            簡介:5月1日曆經6年新修訂的《消防法》正式實施,這部新修訂的《消防法》同98年版的《消防法》相比有哪些變化?這些變化將會為社會的消防工作帶來哪些影響?中國訪談特別邀請到了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刑法室副主任滕煒先生來到演播現場,為各位網友解讀新《消防法》的新亮點。

文字內容:

  • 中國網:

    各位網友大家好,歡迎收看中國訪談·世界對話。5月1日曆經6年磨練新修訂的《消防法》正式實施,這部新修訂的《消防法》同98年版的《消防法》相比有哪些變化?這些變化將會為社會的消防工作帶來哪些影響?今天我們特別邀請到了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刑法室副主任滕煒先生來到演播現場,請他為各位網友解讀一下有關新《消防法》的新亮點。滕煒老師您好,非常歡迎您的到來!

    2009-05-01 10:09:09

  • 滕煒:

    你好。

    2009-05-01 10:11:34

  • 中國網:

    我們知道5月1日,也就是今天,新修訂的《消防法》正式實施,以前已經行使了11年的98年版的《消防法》就要退出舞臺了。我們想問一下,舊的《消防法》是因為它有一些地方不適合當前的社會形勢了,所以才提出對它進行修改嗎?

    2009-05-01 10:11:50

  • 滕煒:

    今天新修訂的《消防法》正式實施。新《消防法》的實施對於進一步推進我國消防事業和消防工作的進步與發展,推動消防工作的科學化、正規化,將會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這次修改《消防法》是在1998年我國《消防法》的基礎上進行修改的,是隨著社會的發展、變化,隨著經濟發展的變化,為了適應這種變化而對法律進行了一些調整和修改。

    消防工作實際上在一個國家中一直是受到國家的重視,在各個國家都是這樣。從我國建國以後,57年就制定了《消防監督條例》。到了84年的時候,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了《消防條例》。到1998年,正式制定了《消防法》。從中我們可以看出,消防制度是隨著社會發展的變化不斷的進一步完善,國家通過修改法律、法規,使消防工作不斷的隨著社會的變化向前發展。

    2009-05-01 10:12:18

  • 滕煒:

    98年制定《消防法》以後,經過將近11年的時間,社會許多情況也發生了變化。特別是我國現在處於轉型時期,很多原來法律中規定的制度就不太適應這個社會的發展,需要隨著社會的變化而進行調整。比如對於工程建設的審核制度,現在經濟發展非常快,尤其是城市發展,各種各樣的建築發展的非常快。現在城市的建築越來越密集,而且各種建築的形式也不同,各種風格的建築形式多種多樣,這些都對消防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在建築工程方面,消防的審核工作量非常大。原來的《消防法》規定的一些審核制度和現在的社會發展情況很難適應它的需要。

    還有如何利用市場的機制來轉化火災的風險,這在98年的《消防法》當中體現的不是很充分。火災會給人民生命財産造成很大的損失,但是發生火災以後,如何進行有效的救助,安置受傷的人群,進行賠償、恢復生産生活,這些都會給社會、企業和受災單位造成很大負擔。如何利用市場的機制來轉化風險、減少風險,災後儘快的進行恢復,這也是隨著市場經濟發展的變化要進行調整的。

    2009-05-01 10:16:07

  • 滕煒:

    還有對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違法行為怎麼進行處罰,怎麼進行約束,這在原來98年的《消防法》當中從思路上也存在著一些不適應社會發展的問題。原來從處罰的機制上,主要是偏重於強調發生火災後,就是造成火災以後,追究相關人員或者是單位的責任。但是從消防的基本工作方針來看,消防的工作預防是最主要的,最好是不發生。

    98年的《消防法》在思路上是側重於在後面的階段,就是發生火災後怎麼追回進行處罰,因此它在很多的法律責任方面都是發現某些單位或部門有不符合消防規定的情況,有火災隱患的時候,監督機關都是先通知它改進,改進以後這個事情就完了,就不會去處罰,很多處罰的規定有一個前置的條件。這樣對於單位和部門來説,一般的守法人員來説,他從觀念上對這個問題容易産生忽視。等你通知我怎麼做時再做,他不會很主動的加強防範措施,建立防範制度,這裡有很多情況。

    2009-05-01 10:22:26

  • 中國網:

    總的來説,還是有些地方不適合當前的社會形勢了,所以我們提出要對它進行修改。很多網友非常關心,全國人大法工委在法律修改方面主要從事什麼樣的工作?

    2009-05-01 10:27:35

  • 滕煒:

    這次修改《消防法》主要集中在幾個問題上。

    第一,充分總結了十多年來,在98年《消防法》執行的過程當中進行消防工作的經驗。最重要的就是從宏觀角度把消防工作的基本原則在法律當中進行確定,就是“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最基本的工作原則。這個規定在98年的《消防法》是沒有的。

    當然,這些工作實際上長期一直在做,但是沒有提升到法律的層面,沒有提升到基本的工作原則的高度。這次法律上把這個工作原則進一步明確了,這樣就把消防的主體進一步明確和規範。第一是政府,第二是部門,第三是各個單位,第四是公民,這些都是參與消防工作的主體,它是全社會的一項工作。

    2009-05-01 10:28:09

  • 中國網:

    其實也是全民參與的工作。

    2009-05-01 10:30:38

  • 滕煒:

    對,只要每個人、每個單位都負起責任,都增強消防意識,它就會在全社會形成一個良好的消防工作格局。

    2009-05-01 10:33:13

  • 中國網:

    除了消防總則進行了明確以外,這次新修訂的《消防法》主要還在哪些方面對以前的舊《消防法》進行修改或完善?

    2009-05-01 10:33:48

  • 滕煒:

    具體來説,在建築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方面,因為現在的城市發展非常快,建築行業發展速度也非常快,所以各種各樣的建築工程建設速度都很快。98年的《消防法》規定,對建設工程其中的消防設計要由公安機關和消防機構來進行審核。公安機關和消防機構的人員是按照國家的人員編制來設置的,人員非常有限,而且在它的人員當中要審查消防設計,這又是很專業的問題。面對大量的建設工程、建築工程的消防設計審核,全部都壓在公安機關和消防機構的身上,他們是力不從心的。

    2009-05-01 10:34:10

  • 中國網:

    負擔太大了。

    2009-05-01 10:35:02

  • 滕煒:

    如果要對消防設計圖紙進行審核的話,必然會影響到建設的速度,很多工程就因為審核長時間在那裏等。要麼就是在審核當中蜻蜓點水,就是走個形式,結果看起來很快,但是實際上這個審核沒有起到作用,這些都是存在的。有些像消防的圖紙,特別是大的工程,審核起來很費時間,但是從建設的單位來説,你花很長時間給他審核,也會影響到這個單位的經濟效益。有的時候審的非常快,實際上不起什麼作用。要改變這種狀況,就要進行調整。

    當時,國務院報給全國人大《消防法》的修訂草案,一開始他們的方案是對消防設計的審核全部由社會仲介機構來進行審核,公安機關和消防機構不進行審核,把這項任務全部轉移到仲介機構來進行。這個改革的步子是很大的。在常委會審議草案的時候,很多委員當時對這項修改提出了質疑,原來是公安、消防機構進行審核,有一個實施政府監管職能的作用,一下子全部放開,社會仲介機構發展不平衡,他們的水準和力量參差不齊,尤其是對一些大的建築工程,比如奧運會場館和各個省的地方有很大的工程、人員密集的建築工程,一下子全部推到社會仲介機構來承擔這個審核,這是不是能夠保證建築工程的品質,就提出了這樣的質疑。

    2009-05-01 10:36:02

  • 滕煒:

    這個問題立法機關非常重視,到一些地方進行調研、反覆論證、徵求意見,最後根據各方面的意見,也覺得尤其對目前社會上一些仲介機構進行消防設計審核的實際情況,覺得如果一下子進行改革,條件不是很成熟。根據現在的實際情況,就把它做了一些區分。現在的法律規定,對於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一些大型的、人員密集的場所,還有一些特殊的建築工程,比如説國家的重點建築工程,有些工程不僅是涉及到大廈、體育場館,還有一些水利工程,為了保證消防設計審查的品質,這部分還是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來進行審查,其他的法律就不做規定。

    按照現在實際的做法,社會上已經有一些仲介機構在承擔消防設計審核的工作,這部分建設部門會發佈一些規章來進行規範。

    2009-05-01 10:38:58

  • 中國網:

    對於這一點修改,很多網民朋友提出了自己的疑問,因為以前消防部門承擔了多處消防設計的審查,大家覺得把這些審查送給消防部門審,感覺心裏會放心一些。但是現在把多處審查變成抽查,大家覺得會不會沒有品質的保證?請您給大家一個答案。

    2009-05-01 10:40:59

  • 滕煒:

    這個問題在修改法律的過程中,我們把它作為一個重要問題到有些地方進行了調研,專門了解了一下,就是如果把這部分審查交給其他的社會機構進行審查,會不會出現什麼問題。現在的實際做法是建設部門已經制定了一些規定,它在實踐當中已經在探索這個改革,這個改革不是一下子突然提出的。

    建設部有一個規定,對於建築工程中的消防設計的審查,已經試著在很多地方進行試點。由原來的一些工程設計院來對這部分消防設計的圖紙進行審查,因為這些設計院本身也要審查建築工程的安全性,因為一個工程的審核不僅僅是消防的審核,最主要的是結構和安全,就是這個建築會不會塌了,或者什麼地方會不會斷裂,這可能比消防更重要,一旦工程倒塌,危害就更大。原來一些工程設計院在審核建築工程品質的時候,已經在工作當中附帶著審查消防設計。

    2009-05-01 10:42:36

  • 滕煒:

    還有一些地方由工程設計院的專業人士自發的成立專門審核消防設計圖紙的仲介機構,這不是國家機關的形式,就是一個商業性的,他們也在做這樣的工作。我們了解到,基本上從技術力量上説,相當多的機構在承擔這個任務方面沒有什麼問題。但是這裡面也摻雜著很多技術力量還達不到要求的,一般的技術人員也進入到這個行業裏面,因為這種仲介形式的審核是要收費的,不像公安機關審核是不收費的,那麼它作為一個經營型的工作就參與到這個裏面來,有的審核條件是不具備的。如果讓他審核一些小的工程是可以的,但是如果審核一些大工程,人員比較密集的工程,可能會留下隱患。這樣我們從這個角度考慮,做了區分,保證大工程還是由消防機構負責。

    但是放開的這一部分要通過建設工程部門進一步加強管理,規範其他社會上的審核機構,應該説從技術力量上不成問題。這樣改革有一個很重要的好處,一是可以使公安、消防機構集中有限的力量,對大的建設工程進行審核。有一些特別大的建設工程,公安機關和消防機構的力量也很難勝任,它往往要找一些其他建築專業專家共同來審核。有些建設工程方面的很多專家不在公安和消防機構,有一些高級專家也是在其他的建築部門。

    所以這樣的改革可以使重點的更加突出,同時也是減少行政審批。因為98年的審核機制是行政審批,而它把重要的留給公安,這個形式是變了。但是其他的可以減少行政審批的,改成抽查,如果發現了問題,可以進行專門的審查。

    2009-05-01 10:44:51

  • 中國網:

    説到備案這一點,現在的市民會不會主動的把自己的消防設計拿去給消防機關進行備案呢?

    2009-05-01 10:53:16

  • 滕煒:

    這在法律上是有要求的。沒有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審核的部分,這個責任在建設單位,它要把消防設計的圖紙進行説明、報告,主動交給公安和消防機構進行備案,就是他在取得施工許可證的7日以內,就要把這個交給消防部門。

    2009-05-01 11:05:15

  • 中國網:

    所以説這在法律上是有規定的。除了這一大變化以外,還有其他的什麼變化呢?

    2009-05-01 11:05:33

  • 滕煒:

    還有一個重要的變化就是關於“火災公眾責任險”的規定。這個險種在法律修改之前也是存在的,但是這個險種的發展不是很理想,一般不被人所重視。比如有的企業怕失火損失大,有的保險公司有這樣的險種,專門針對火災造成的損失。但是從我們的調研情況看,目前這個險種還沒有充分發展,以後的企業、單位不願意上這個險,這和費率、賠償的責任限怎麼設定、是不是合理都有關係。

    我覺得最重要的是目前從人們的觀念上覺得一般情況不會失火,因為失火這種事故相對是比較少的。它不像交通事故,天天在路上都有,現在開車人很多,一輩子開車不出事比較難,每年不出現一個刮蹭都比較難。但是沒有説這個建築物總是失火,這個很少。很多消防設施、設備放在那兒,常年不用,所以就不為人重視,往往容易被人忽略,所以他就覺得不用上這個保險。

    但是一旦失火,有的時候造成的火災就非常大,這是一般的交通事故是比不上的,死幾十人、上百人都有。失火以後的賠償也是一個問題,很多單位自己就燒光了,損失慘重,根本就沒有辦法賠受害的費用,這個時候又沒有保險,所以往往都是政府進行補償。很多單位想出了這種大事就是靠政府,反正出了事政府就要出面,它要維持社會穩定。

    2009-05-01 11:05:51

  • 滕煒:

    還有一個重要的變化就是關於“火災公眾責任險”的規定。這個險種在法律修改之前也是存在的,但是這個險種的發展不是很理想,一般不被人所重視。比如有的企業怕失火損失大,有的保險公司有這樣的險種,專門針對火災造成的損失。但是從我們的調研情況看,目前這個險種還沒有充分發展,以後的企業、單位不願意上這個險,這和費率、賠償的責任限怎麼設定、是不是合理都有關係。

    我覺得最重要的是目前從人們的觀念上覺得一般情況不會失火,因為失火這種事故相對是比較少的。它不像交通事故,天天在路上都有,現在開車人很多,一輩子開車不出事比較難,每年不出現一個刮蹭都比較難。但是沒有説這個建築物總是失火,這個很少。很多消防設施、設備放在那兒,常年不用,所以就不為人重視,往往容易被人忽略,所以他就覺得不用上這個保險。

    但是一旦失火,有的時候造成的火災就非常大,這是一般的交通事故是比不上的,死幾十人、上百人都有。失火以後的賠償也是一個問題,很多單位自己就燒光了,損失慘重,根本就沒有辦法賠受害的費用,這個時候又沒有保險,所以往往都是政府進行補償。很多單位想出了這種大事就是靠政府,反正出了事政府就要出面,它要維持社會穩定。

    2009-05-01 11:05:51

  • 滕煒:

    還有一個重要的變化就是關於“火災公眾責任險”的規定。這個險種在法律修改之前也是存在的,但是這個險種的發展不是很理想,一般不被人所重視。比如有的企業怕失火損失大,有的保險公司有這樣的險種,專門針對火災造成的損失。但是從我們的調研情況看,目前這個險種還沒有充分發展,以後的企業、單位不願意上這個險,這和費率、賠償的責任限怎麼設定、是不是合理都有關係。

    我覺得最重要的是目前從人們的觀念上覺得一般情況不會失火,因為失火這種事故相對是比較少的。它不像交通事故,天天在路上都有,現在開車人很多,一輩子開車不出事比較難,每年不出現一個刮蹭都比較難。但是沒有説這個建築物總是失火,這個很少。很多消防設施、設備放在那兒,常年不用,所以就不為人重視,往往容易被人忽略,所以他就覺得不用上這個保險。

    但是一旦失火,有的時候造成的火災就非常大,這是一般的交通事故是比不上的,死幾十人、上百人都有。失火以後的賠償也是一個問題,很多單位自己就燒光了,損失慘重,根本就沒有辦法賠受害的費用,這個時候又沒有保險,所以往往都是政府進行補償。很多單位想出了這種大事就是靠政府,反正出了事政府就要出面,它要維持社會穩定。

    2009-05-01 11:05:51

  • 中國網:

    所以政府壓力就很大了。

    2009-05-01 11:14:21

  • 滕煒:

    所以有關部門在研究火災善後工作就提出要利用保險制度。98年的《消防法》就沒有涉及這方面,後來在98年的《消防法》實施過程當中,有些部門在研究這個問題時提出來,實際保險制度對轉化風險是非常好的機制。我們了解到國外有些國家的消防工作主要靠保險行業來處理、關注這個問題。因為它給這個企業上了保險以後,保險公司最關心的就是這些單位不要發生火災,一發生火災他們就要賠,所以它有大量的技術人員經常到這些單位進行檢查,因為它有經濟在這方面,會起到很好的作用。

    這次的草案提交給人大審議的時候,就增加了這個規定,但是這個規定在修改的過程當中做了大的修改。當時,國務院提的草案拿過來的時候,是説公共場所應當投火災公眾責任險,他用的是“應當”兩個字。一般人民對法律的理解是這是必須要上保險的,只要是符合這個主體了,符合這個範圍了,按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就必須上火災公眾責任險,有些人認為是強制性的。一開始草案的規定在審議的時候形成了兩種不同的意見,一種是贊成強制性,因為強制性的保險在我國很少,在《道交法》規定機動車必須上,其他一些行業也要上。但是這個規定的很少,也只能用法律和行政法規來規定,上保險的好處是可以利用保險這個杠桿來轉化風險。

    2009-05-01 11:15:07

  • 滕煒:

    但是也有不少人提出問題,現在一下子把火災公眾責任險作為強制性的保險,怕這裡會不會産生一些弊端。它的好處大家是肯定的,但是解決這方面的問題是不是會出現另一方面的問題。比如現在從保險行業來説,對火災險的保險品種,由於發展的很不充分,他們也缺少經驗,就是怎麼確定這個費率,怎麼確定保險額,怎麼確定保險的原則,怎麼設計保險條款,他們也缺乏經驗,因為時間比較少,消防方面沒有經驗。

    尤其是單位之間相差很大,比如説賓館、飯店有三星級、四星級、五星級,有的賓館有一、兩千個床位,有的小一點的有三、五十個床位,那你怎麼來確定費率。企業和企業之間也不相同,有的企業是危險品的生産企業,但是是在農村,即使發生了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是十分有限的,你怎麼確定他的費用。如果這個費用確定高了,對企業會造成很大的負擔,我工作做好了,常年也不會發生火災,每年還要給你這麼高的保費。如果確定的很低,鼓勵人家上,但是一旦發生了火災,保險公司就要賠,所以當中缺乏經驗很難確定。

    2009-05-01 11:17:01

  • 滕煒:

    尤其是最近我們從各個方面聽到保險公司設置保險也有一些反映,尤其是道交法是強制性的。有的時候到理賠的時候往往很困難,但是大家對保險公司的高管人員的高工資也很有議論。所以我們在徵求意見當中,很多部門和委員提出了這些要慎重。你一規定為強制性,人家就一定要上,不上就是違法,保險公司定了費率,你不可以有意見,法律規定你一定要上,我們覺得這個要慎重。

    根據前幾年其他的方面,尤其是道路交通方面的強制險的立法經驗,還有現在的社會實際情況,也不要硬性的做規定,還是通過具體的制度,由國家鼓勵和引導相關的單位和企業上這種保險。具體的措施可以由地方怎麼樣加強宣傳教育,怎麼通過具體的制度來鼓勵他們上這個保險。保險公司也進一步做探索,把這種保險設定的合理一些,讓大家能夠接受。經過一段實踐以後,再把它上升到法律,或者是行政法規都可以。

    2009-05-01 11:18:45

  • 中國網:

    所以説現在沒有把它列為強制性險種的主要目的是想新法出臺以後進行試點,慢慢的推行,成熟了以後再進行強制性的。因為現在很多朋友都會擔心,如果它不是強制性的,那麼大家的主動性會不會就沒有了?

    2009-05-01 11:19:17

  • 滕煒:

    我們了解到有些地方出臺了一些地方規定。比如説上海的保監部門和公安局發佈一些文件,就是如何推動一些相關單位參加火災公眾責任險,設立了具體的制度。如果這個制度設計的合理,能夠使這些單位和企業覺得上了保險以後能夠減輕他們發生火災時的負擔,能夠給他們的工作帶來更好的、有益的好處,我相信慢慢大家就會形成這個意識,就會來上這個保險。

    2009-05-01 11:19:33

  • 中國網:

    現在總的來説,法工委是從綜合性的層面來考慮,所以最終決定把它列為引導和鼓勵,沒有列為強制險種。

    2009-05-01 11:20:36

  • 滕煒:

    對。

    2009-05-01 11:20:52

  • 中國網:

    剛才您給大家詳細的介紹了兩大變化,除此之外還有沒有其他的亮點,或者是您認為大家比較關注的地方,請您給大家介紹一下?

    2009-05-01 11:21:01

  • 滕煒:

    有一個問題是在法律審議過程當中,及時的增加了這個內容,就是結合四川汶川地震,總結地震當中的經驗,在法律中做了反映。《消防法》的修改是人大從4月份開始,5月份碰到地震,當時全國各地派了許多的消防武警去四川進行搶險救援,大約有1萬多人。後來據他們統計,救出8000多人,其中有1700多人生還,所以説消防武警在搶險救援當中發揮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尤其是救人,他們的工作特點是有各種救援裝備器材,在搶救人員生命方面做出了重大貢獻。

    這次的法律在立法當中碰到了這個情況,剛好是《消防法》涉及到消防部隊的職責任務,我們想在法律當中應該給它突出反映一下。從消防部門平常的任務來看,我們也做了一些了解,他們也向我們反映,現在就全國總體而言,消防部隊承擔火災撲救的任務,從出警的數量來看,它已經慢慢的讓位於搶險救援,這是一個新的變化和特點。初步的統計,消部隊出警的數量大約三分之二還是在搶險救援方面,就是怎麼樣應對各種自然災害,或者人員受到圍困時救人。只有三分之一是救火。

    2009-05-01 11:21:16

  • 滕煒:

    根據這個特點,在有關的文件裏也有反映,消防部隊除了承擔救火任務,還要承擔以搶救人員生命為主的搶險救援工作。所以這次的法律專門規定一條,就是消防武警部隊按照國家規定,要承擔以搶救人員生命為主的搶險救援工作,就是職能發生了變化。而且這支部門在多年的工作當中已經做出了突出的成績。

    當時有一個意見,覺得是不是國家要專門建立一支搶險救援的隊伍,也是在四川汶川地震後提出來的,因為這種災害有可能以後還會發生,有一支這樣專門的隊伍是不是更好。當時我們也對國家搶險救援的力量等方面做了分析,我們覺得針對搶險救援這項工作,一旦發生大規模的自然災害,單靠一個部門,或者是一支部隊也很難。因為從地震的搶險救援過程當中我們看到,大量的工作還是解放軍去了,還有消防,還有當地的其他政府部門和警察,它是綜合的,各部門都結合在一起。如果專門建立這樣一支部隊,從大規模自然災害發生的機遇來講,相對比較少。如果要建立這樣的部隊,人員、裝備、投入很大,但是使用起來可能多少年碰到一次。

    2009-05-01 11:22:30

  • 中國網:

    機率很小。

    2009-05-01 11:23:09

  • 滕煒:

    消防部隊是常年設置的,因為要防火、救火,這支部隊是養兵千日、用兵千日。這支部隊在平時的訓練當中已經配備了大量救生、救援的設備、器材,也有這方面的訓練。在這個基礎上進行必要的訓練,從人員來説也比較充足,完全可以承擔這樣的任務,也可以為國家減少一定的財政支出。因為這支力量完全可以依靠和利用,從他們的任務來説,就沒有必要專門建立這樣一支部隊。所以從任務上做了這樣的規定。

    但是有些意見認為,在《消防法》當中是不是對搶險救援方面再規定的更詳細一些,我們經過論證覺得也沒有必要。因為我國許多部門法律規定的比較細,有《抗震減災法》、《突發事件法》,有些具體的內容可以在專業的法律上做出規定,《消防法》還是先做一些原則性的規定。這是在原來的修改當中沒有預計到的情況,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及時提出來的。

    另外還有一些內容,比如説涉及到消防工作的監督檢查按,這也是這次法律修改當中專門增加的規定。98年的《消防法》沒有準備對監督檢查作為一章來規定,這次是專門規定一章監督檢查,強調在日常的執法過程當中的環節,加強監督,對預防火災非常重要。其中有幾個地方也在原來法律規定的基礎上做了增加。比如説這次法律規定,公安、派出所可以承擔日常防火監督檢查,在監督檢查的力量上又加入了新的力量,原來都是在消防機構上。考慮到我國大部分地區還是農村,有的地方偏遠,消防機構工作力量涉及不到,派出所因為其他的日常工作接觸面非常廣,也可以順帶的把消防檢查承擔起來,這樣就賦予公安派出所一個新的任務。原來派出所沒有這項職責。

    2009-05-01 11:23:21

  • 滕煒:

    另外,為了進一步在監督檢查中強化消防機構的執法力度,也專門做了規定。消防機構在對一些單位和企業進行監督檢查當中,如果發現有重大隱患不及時消除的話,就會有發生火災的危險,在這種情況下,可以對有火災隱患的部位和場所進行查封,在你消除了隱患以後再解除查封,這次的力度很大。

    原來的一些大企業,在消防人員去檢查以後,他們不太重視,覺得反正沒發生火災呢,説一説不足為憑,所以不重視。等拖了一段時間真的發生了事故,這樣再去追求責任也晚了。所以給消防監督機構這樣一個執法權,我們認為很必要,特別對一些大型的化工企業,生産危害品的企業是非常必要的。

    還有一些也是為了加強監督檢查力度,也規定了政府的職責。在監督檢查當中,消防機構對一般單位、企業提出整改措施以後,可能因為各方面的原因沒有得到落實,在這種情況下,消防機構可以向當地政府提出來,由政府組織相關部門來落實這些整改措施。因為現在的消防工作的格局都是政府統一領導,政府是第一責任,消防機構有時候因為執法許可權或者是各種原因,可能説了以後人家不太重視,這個時候需要政府出面。如果這個時候你不主持進行整改,不出面消除消防隱患,到時候發生了火災政府也有責任。

    2009-05-01 11:25:00

  • 中國網:

    總的來看,這次《消防法》修改的地方很多、力度很大、亮點很多,有些亮點我們今天不能一一的詳細敘述。我現在我們關注一下網友的提問:年初福建長樂大火和央視火災都給社會帶來了巨大損失,而這兩起火災事故也引發了公眾對火災事故責任的關注和思考。但是在新《消防法》中,對於過失引起火災僅限于處罰個人,對單位的火災事故的查處依舊無法可依。這是否是新法的一個漏洞?看來大家除了關注新法的亮點以外,還會關注它是不是有一些欠缺的地方。這個問題想請滕主任為網民朋友解答一下。

    2009-05-01 11:26:13

  • 滕煒:

    今年開春的時候,央視新樓發生大火,當時在北京很轟動。長樂火災也有一些人員傷亡。這兩起火災都是因為燃放煙花爆竹引起的。對於消防工作,雖有法律規定,但是也不能説不會發生火災,法律也不是萬能的,人們在日常生活中難免出現責任事故。但我覺得現在有了法律,如何執行好法律是一個更重要的問題。實際上,消防工作制度國家一直很重視,在57年國家就制定了法律法規,中間幾次更換了名稱,最後上升為法律,已經50多年了。而且每個國家都有消防制度,從古代這個制度就一直在發展。

    但是有了法律以後,並不能消除現實生活當中火災事故的發生,這裡面很關鍵的就是所有的公民,以及各個單位、部門,所有消防工作的主體都要增強執法的意識,要有防火的意識。如果沒有預防火災的意識,執法觀念很淡薄的話,這個法律定了也沒有用。這種情況在其他各行各業都能碰到,法律畢竟只是寫在紙上的東西,必須要在日常工作中去落實,否則它是軟弱無力的。

    2009-05-01 11:26:42

  • 滕煒:

    像央視大樓的火災,各方面有報道,很典型的就是知法犯法的情況。按照北京市的規定,室內不能燃放煙花爆竹,但是他燃放了,導致了火災發生。作為中央電視臺,它下面部門的人都是素質很高的,不可能不知道這個規定。包括以前發生的火災,我記得去年《消防法》在制定過程當中,深圳也發生了大火,燒死了很多人,也是因為在室內燃放煙花爆竹,在俱樂部裏面燃放,死了很多人。而且那個俱樂部沒有營業執照,也沒有經過消防驗收。但是這個俱樂部非常出名,當地去的人非常多,監管部門絕對不會沒有看到那裏有一個俱樂部。

    很多不守法、不尊重法律的情況到處發生,但是我們的監管部門沒有很好地履行這個職責,有一些忽視,或者是裏面有一些腐敗的行為,這些也不能排除。法律制定了以後,如果沒有人執行,它就沒有用處了。從這幾場大火給我們的教訓來看,這是非常值得我們重視的問題。

    過去是有法必依。經過改革開放三十年,我國制定了許多法律,在重要的領域、行業,在重要的制度方面基本上都有法律。現在強調的是執法必嚴,就是怎麼樣執行法律,怎麼樣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識,這比有法必依顯得更加重要。另外,通過這幾場大火,從法律層面考慮,就是法律、制度的建立應該隨著時代和社會的進步,從宏觀上、大局上做一些考慮。以前在北京是禁放煙花爆竹的,禁了一段時間,後來禁改限,可以有限制地放。我個人覺得這個立法是值得進一步探討的。

    2009-05-01 11:29:01

  • 滕煒:

    如果説過節放煙花爆竹是傳統,大家都非常高興,這是對的。但是採取什麼方式是可以進一步探討的,就是採取什麼方式讓大家高高興興地過節。央視大火以後,我聽説他們放禮花已經持續了好幾年,從06年就耗資30萬放煙花爆竹,07年是耗資50萬,這已經是第三年了,第三年是耗資100萬。你花這麼多的錢就是聽幾聲響,然後是煙消雲散,以這種方式來增加節日的氣氛,我覺得從立法上是值得考慮的。原來好不容易禁止了,後來又改成了限制,你怎麼限制?這是值得進一步推敲的。

    尤其是現在的社會發展,在大中型城市,建築這麼密集,高層建築又這麼多,現在的樓房蓋得越來越高,咱們的消防意識都是高層消防,工作面臨著很大的困難。因為消防雲梯的高度是有限的,有些進口消防車的雲梯能超過100米就不錯了,現在的高層建築到200米。在這種情況下,人員這麼密集,建築這麼密集,我們一定要保留過節放煙花爆竹的傳統,這是不是應該發揚的傳統,是發揚這個傳統,還是限制這個傳統,怎麼有效限制?我覺得從立法層面應該進一步研究。

    2009-05-01 11:30:11

  • 中國網:

    今天非常感謝滕煒主任做客中國訪談,給大家解答了這麼多有關新《消防法》的疑問,也給大家講述了很多人大常委會在研究立法時的思考。之前大家可能還有一些疑問,但是聽了您的講述以後,大家能夠從更高的層面來理解為什麼這樣立法,這樣立法會帶來什麼樣的好處。今天非常感謝滕主任,也非常感謝各位網友的收看。下期節目再見!

    2009-05-01 11:31:55

圖片內容:

視頻地址:

    mms://wmv5.china.com.cn/btamedia/wms_content/fangtan/2009/848_090430.wmv

圖片大圖:

  • 新《消防法》的實施對於進一步推進我國消防事業和消防工作的進步與發展,推動消防工作的科學化、正規化,將會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中國網 胡迪

  • 這次法律上把這個工作原則進一步明確了,這樣就把消防的主體進一步明確和規範。

    中國網 胡迪

  • 只要每個人、每個單位都負起責任,都增強消防意識,它就會在全社會形成一個良好的消防工作格局。

    中國網 胡迪

  • 消防部隊除了承擔救火任務,還要承擔以搶救人員生命為主的搶險救援工作。

    中國網 胡迪

  • 消防部隊是常年設置的,因為要防火、救火,這支部隊是養兵千日、用兵千日。

    中國網 胡迪

  • 現在強調的是執法必嚴,就是怎麼樣執行法律,怎麼樣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識,這比有法必依顯得更加重要。

    中國網 胡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