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2月9日電 (鄧力垚)“很長一段時間以來,包括南南國家在內的發展中國家,始終沒能平等獲得在全球人權治理領域應有的話語權。”在8日晚進行的2021·南南人權論壇“多邊主義與全球人權治理”分論壇上,中外專家高度關注上述話題,他們呼籲,所有國家應在聯合國人權機制框架下,得到平等對待。
線上線下的與會嘉賓表示,過去幾年,作為發展中國家的人權治理問題受到更多關注。在全球化過程當中,聯合國人權機制發揮協調作用,提供了對話合作的平臺,在此框架下,發展中國家解決人權治理問題,“平等”至關重要。
1948年12月10日,聯合國大會以沒有反對票的結果通過《世界人權宣言》。這個人權文件被認為是聯合國建立的全球人權治理體系的一個開端。聯合國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委員會副主席阿斯蘭·艾巴錫澤認為,該宣言在此後的人權治理體系沒有得到很好落實。他特別指出,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以各種限制性措施的形式,採取單邊主義的行動,擅自規定共同的價值。
中國政法大學人權研究院教授孫萌指出,話語權在國際層面由西方國家控制的較多,發展中國家的話語權沒有得到很好展現,參與、監督和推動聯合國人權機制能力始終受到限制。
孫萌舉例指出,其一,特別報告程式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的程式,但是發展中國家代表不足。特別報告程式自建立以來,到目前為止世界各國已有200多個專家擔任過特別報告人,但到目前為止,發展中國家擔任過此職的只有中國一個。其二,生存和發展權已經提出近40年,始終處於宣言狀態,“在發達國家不支援的情況下,發展中國家的代表性無法得到落實。”
荷蘭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學跨文化人權中心教授維姆·揚斯表示,開放的、尊重的、平等的對話非常重要。我們應當在聯合國機制框架下,開展更多的論壇,探討全球人權治理。
土庫曼人文科學和發展國際大學校長阿多達耶夫也表示,希望各國能夠在聯合國人權平臺上,在文化對話和有尊嚴的基礎上進行平等對話,並在保護人權方面開展合作。
“力行容恕,彼此以善鄰之道,和睦相處。”東南大學特聘教授、博士生導師陳佑武援引《聯合國憲章》的內容對平等相待做闡述,他表示,全球人權治理不是少數軍事、經濟強國的單方面治理,世界各國應當不分強弱,在治理上有平等的地位。
埃及人權組織主席、國家人權委員會委員伊薩姆·什哈認為,對不同群體的需求應當差別性的對待,有針對性地為人權治理提供解決方案。平等包容、多邊主義、國際合作,是多邊主義人權治理需要探索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