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2021年法檢目錄調整

發佈時間:2021-06-30 11:02:54 | 來源:中國網·中國發展門戶網 | 作者:孔令瑤 | 責任編輯:孔令瑤

關鍵詞:商品,安全,品質,風險,目錄

 中國網/中國發展門戶網訊(記者 孔令瑤)據海關總署官網消息,日前,海關總署公佈了《海關總署關於調整必須實施檢驗的進出口商品目錄的公告》(公告2021年第39號),對必須實施檢驗的進出口商品目錄(即法檢目錄)做出調整,于6月10日正式實施。

據悉,今年以來,海關總署商品檢驗司委託有關進出口商品品質安全風險評估中心,根據近年法檢商品不合格檢出情況、風險監測情況並結合國家政策調整要求,對進出口商品品質安全進行全面風險評估,並組織專家進行深入評估、論證,研究確定了本次法檢目錄的調整內容。

對234個10位海關商品編號取消監管條件“A”,海關對相關商品不再實施進口商品檢驗。涉及固體廢物編碼52個、金屬材料編碼48個、化工品編碼5個、專業機電設備編碼89個、音視頻設備編碼10個、電池編碼27個,倣真飾品編碼3個。

根據《生態環境部 商務部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海關總署關於全面禁止進口固體廢物有關事項的公告》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禁止以任何方式進口固體廢物”,相關編碼涉及商品已無法正常報關進口,一併調出法檢目錄。

金屬材料包括鋼卷、型鋼等傳統金屬材料及其製品,屬於原材料類的中間商品,一般不直接面向消費者,需要加工成成品後再投入市場;工藝技術發展已趨成熟,産品品質穩定,安全風險較低。

化工品包括磷酸鐵鋰、三聚氰胺(蜜胺)、6-己內酰胺、磺胺雙甲基嘧啶、純氯化鉀,都屬於工業生産原料,不直接面向消費者,不屬於危險化學品,産品品質穩定,安全風險較低。

專業機電設備包括工業用爐、加工機床等,屬於化工、機電行業專用設備,需要由專業人員操作,普通消費者不易接觸,産品品質穩定,安全風險較低。

音視頻設備包括攝錄一體機、電話機等,製造工藝成熟,産品品質穩定,安全風險較低。

將大多數電池類商品調出法檢目錄。我國作為《關於汞的水俁公約》締約國,已于2020年全面禁止含汞産品,含汞電池屬於禁止進口商品,相關編碼涉及商品已無法正常報關進口,一併調出法檢目錄;不含汞電池,該類産品品質穩定,安全風險較低。

非貴金屬製造的耳環、項鍊、手鍊等飾品,經海關有效監管,品質安全水準逐年提升,不合格率從納入法檢之初的20%穩步下降至趨近於0%,安全風險得到有效控制。調出目錄後,海關仍會通過風險監測等措施,持續關注此類與消費者密切接觸的進口消費品品質安全水準,切實維護消費者生命健康安全。

對涉及進口再生原料的8個10位海關商品編號增設監管條件“A”,海關對相關商品實施進口商品檢驗。進口再生原料已根據生態環境部、發展改革委、工信部、商務部、海關總署等部門發佈的聯合公告實施檢驗,此次一併調入法檢目錄。目前,再生黃銅原料、再生銅原料、再生鑄造鋁合金原料和再生鋼鐵原料等相關商品已分別按照《再生黃銅原料》(GB/T 38470-2019)、《再生銅原料》(GB/T 38471-2019)、《再生鑄造鋁合金原料》(GB/T 38472-2019)、《再生鋼鐵原料》(GB/T 39733-2020)標準實施檢驗監管。

對涉及出口鋼坯、生鐵的26個10位海關商品編號增設海關監管條件“B”,海關對相關商品實施出口商品檢驗。涉及的26個商品編號全部為初級性狀或粗鑄的鋼鐵製品,旨在促進鋼鐵行業高品質發展。相關出口商品應在産地完成檢驗,口岸進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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