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18日電(記者王優玲)18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政策,緩解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住房困難。
為保障城鎮化進程中進城務工人員、新就業大學生等新市民、青年人基本住房需求,會議確定,一是落實城市政府主體責任,鼓勵市場力量參與,加強金融支援,增加租金低於市場水準的小戶型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
二是人口凈流入的大城市等,可利用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企事業單位自有土地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允許將閒置和低效利用的商業辦公用房、廠房等改建為保障性租賃住房。
三是從10月1日起,住房租賃企業向個人出租住房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徵收率減按1.5%繳納增值稅;對企事業單位等向個人、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出租住房,減按4%稅率徵收房産稅。
“這些政策措施的亮點之一是,強調要落實城市政府的主體責任,明確了城市政府所負有的責任,能夠確保相關政策的及時落地和加快推進。”中國社會科學院城市與競爭力研究中心主任倪鵬飛説,尤其是人口流入多、房價較高的城市,要科學確定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目標和政策措施,落實年度建設計劃,由政府給予土地、財稅、金融等政策支援,引導多主體投資、多渠道供給。
倪鵬飛表示,目前住房出租的利潤率較低,影響了住房租賃市場的有效供給,這兩項減稅政策有助於增加企事業單位和住房租賃企業的住房租賃收益,在刺激住房租賃市場增加有效供給的同時,也有助於降低住房租賃價格,減輕住房租賃者包括新市民和青年人的租房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