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16日電(記者謝昊)記者16日從北京市慶祝中國共産黨成立100週年系列新聞發佈會鄉村振興專場上獲悉,到2021年底,北京市將全面建立市、區、鄉鎮、村四級“田長制”責任體系,基本形成相關配套制度,基本確立工作格局。
據了解,在北京市國土空間中,耕地是林地園地、建設用地之後的第三大空間,發揮著服務生態安全、約束城市無序擴張、傳承農耕文化、防災避險等作用。
北京市農業農村局二級巡視員閻曉軍介紹,在北京市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中,山、林、草有“林長制”,水、湖有“河長制”,田的保護管理也需要創新機制。因此借鑒“河長制”“林長制”經驗,推動建立“田長制”。
按照《北京市關於全面推行“田長制”的實施意見》,北京市設立市、區兩級總田長和市、區、鄉鎮、村四級田長。市、區總田長每年至少調度1次,市級田長每年至少巡查1次,區級田長每年至少巡查2次,鄉鎮級田長每月至少巡查1次,村級田長每週至少巡查1次。到2025年,“田長制”配套制度將進一步健全,工作機制將進一步完善,耕地數量保持穩定,永久基本農田科學合理佈局、品質合格,利用水準將明顯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