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6月6日電 (記者吳秋余)為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決策部署,引導更多金融資源配置到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農村金融服務,中國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近日聯合發佈《金融機構服務鄉村振興考核評估辦法》(簡稱《評估辦法》)。
《評估辦法》體現了金融服務鄉村振興的新實踐新要求。一是突出了金融對鄉村振興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的支援。《評估辦法》共分為5章21條,明確了評估對象、評估指標和方法、評估程式、評估結果和運用等具體內容,強調了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小農戶等的支援。二是進一步強化了考核評估工作的激勵約束作用。金融管理部門將把評估結果作為履行貨幣政策工具運用、市場準入管理、金融監管評級、機構審批設立、業務範圍調整等宏觀調控和金融監管職能的重要參考,督促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鄉村振興支援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