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國家發改委等21個部門發佈《國家基本公共服務標準(2021年版)》,從幼有所育、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以及優軍服務保障、文體服務保障等9個方面明確了國家基本公共服務具體保障範圍和品質要求。昨日,國新辦舉行發佈會,邀請國家發改委、民政部、住建部等部委介紹相關情況,並答記者問。
福利補貼
老年人能力評估國家標準
將制定併發布
在昨天的發佈會上,國家發改委秘書長、新聞發言人趙辰昕表示,截至2020年底,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標準分別達到了678元/人·月和5962元/人·年,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的參保人數分別達到了9.99億人、13.6億人、2.17億人和2.68億人。
民政部規劃財務司司長馮亞平在昨天的發佈會上表示,據不完全統計,截至去年底,全國共有3000多萬老年人享受了福利補貼、護理補貼和高齡津貼,有效緩解了部分老年人實際生活困難。下一步將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對老年人福利補貼提標擴面,不斷增加制度的含金量。
馮亞平表示,《國家基本公共服務標準(2021年版)》在兒童關愛服務、老年人福利補貼方面作出了相應的規定。
在老年人福利補貼方面,馮亞平介紹,老人福利補貼主要包括:一是為65歲以上老年人提供能力綜合評估。二是為經濟困難老年人提供養老服務補貼;為經認定生活不能自理的經濟困難老年人提供護理補貼;為80歲以上老年人發放高齡津貼。具體認定評估辦法和補貼標準由地方人民政府制定。在實踐中,一些有條件的地方做了有益探索,逐步提高了補貼標準和擴大覆蓋面。據不完全統計,截至去年底,全國共有3000多萬老年人享受了福利補貼、護理補貼和高齡津貼,有效緩解了部分老年人實際生活困難。
馮亞平稱,下一步,民政部將聯合有關部門,重點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制定併發布老年人能力評估國家標準,評估結果作為領取老年人福利補貼、享受基本養老服務的依據。二是完善老年人福利補貼制度。三是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對老年人福利補貼提標擴面,不斷增加制度的含金量。四是不斷推進工作的精準化、規範化、便捷化,爭取在今年年底前所有地區都開通親友代辦和線下辦理,解決因智慧化技術應用給老年人申領補貼帶來的困難。
住房保障
“十三五”期間全國棚改
累計開工超2300萬套
住房問題是老百姓特別關心的民生問題。在昨天的發佈會上,住建部住房保障司負責人潘偉介紹,2019年,城鎮和農村居民每人平均住房建築面積分別達到39.8平方米和48.9平方米。建成世界最大的住房保障體系。“十三五”期間,全國棚改累計開工超過2300萬套,幫助5000多萬居民出棚進樓;截至2020年底,3800多萬困難群眾住進公租房,累計2200多萬困難群眾領取租賃補貼,城鎮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基本實現應保盡保。脫貧攻堅以來,共790萬戶、2568萬貧困群眾的危房得到改造,同步支援了1075萬戶農村低保戶、分散供養特困人員、貧困殘疾人家庭等邊緣貧困群體改造危房,有效緩解了區域性整體貧困問題。
潘偉表示,下一步,住建部將做好公租房保障,會同相關部門繼續對大城市新籌集公租房給予中央補助,指導各地實行實物保障和貨幣補貼並舉,不斷加大對城鎮住房、收入困難家庭的保障力度,對城鎮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應保盡保。穩步推進棚戶區改造,指導各地堅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嚴格把好棚戶區改造範圍和標準,科學確定城鎮棚戶區改造計劃任務,讓困難群眾早日搬進新居,並繼續實施農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設防地區農房抗震改造。
勞動就業
幫助167萬就業困難人員就業
零就業家庭動態清零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規劃財務司司長張立新在發佈會上介紹,目前,全國區(縣)級以上普遍建立了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絕大部分街道、鄉鎮建立了基層服務平臺,大部分社區、行政村配備有勞動保障服務人員。2020年,組織提供招聘求職、職業指導、創業服務超1億人次,組織54萬青年參加就業見習,幫助167萬就業困難人員實現就業,幫助4.9萬戶零就業家庭中的5.1萬人就業,實現零就業家庭動態清零。全國開展各類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2700萬人次,以工代訓2209萬人。
在勞動用工保障方面,2020年,全國各級勞動人事爭議調解組織和仲裁機構共處理爭議案件221.8萬件,調解成功率達到70.6%,仲裁結案率達到96.2%,有效發揮了調解仲裁在勞動人事爭議處理中的“主渠道”作用。同時,各級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切實把根治欠薪作為民生保障重點任務,強化日常執法和專項整治,2020年共查處各類勞動保障違法案件10.6萬件,督促用人單位與58.5萬名勞動者補簽勞動合同,為64.8萬名勞動者追發工資等待遇65.2億元,督促繳納社會保險費4.1億元。通過建立“全國根治欠薪線索反映平臺”等形式,提供高效、便民的監察執法服務。 (文/本報記者 熊穎琪)
答記者問
《國家標準2021》主要內容有哪些?
《國家標準2021》充分考慮現有財力狀況,努力做到黨中央、國務院文件明確的基本公共服務項目全覆蓋、無遺漏、能落實,堅決兜住兜牢基本民生底線。《國家標準2021》共包含“幼有所育、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優軍服務保障、文體服務保障”9個方面、22大類、80個服務項目。其中,幼有所育方面的服務項目有9項,學有所教有9項,勞有所得有12項,病有所醫有16項,老有所養有4項,住有所居有3項,弱有所扶有14項,優軍服務保障有4項,文體服務保障有9項。
每個項目均明確服務對象、服務內容、服務標準、支出責任、牽頭負責單位等。其中,服務對像是指各項目所面向的受眾人群;服務內容是政府必須提供、群眾依法享有的服務具體內容;服務標準是指各項服務目前的保障水準、覆蓋範圍、實現程度等;支出責任是指各項目的籌資主體及承擔責任;牽頭負責單位是指國家層面的主要負責單位,具體落實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熊穎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