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中國發展門戶網訊(記者 孔令瑤)據水利部官網消息,江西省水利廳牢固樹立底線思維,多措並舉,全力築牢農村水電站安全度汛根基。
2020年6月,根據江西省農村水電站全覆蓋安全隱患大排查情況,江西省水利廳以小水電清理整改為契機,把水電站大壩安全鑒定作為長江經濟帶小水電清理整改驗收銷號的前置條件,並印發《江西省農村水電站大壩安全鑒定(評估)技術指南》,為全省農村水電站大壩安全鑒定提供技術依據。 江西省4121座水電站安全鑒定完成後,針對全省114座大壩安全鑒定為三類壩的病險水電站和其他存在病險隱患的二類壩水電站,江西省水利廳委託技術單位編制了《江西省農村水電站除險加固和改造提升建設規劃》,規劃主要建設內容包括3000余座水電站大壩除險加固,對 729 座水電站進行綠色改造和增效擴容,完建水雨情監測和大壩監控設施等。2021年1月,該建設規劃通過技術審查,規劃的逐步實施,將為消除農村水電站安全隱患,充分發揮水電站效益,實現水電站安全與效益的雙提升提供有力保障。
今年1月,江西省水利廳專門下發通知,部署開展全省農村水電站安全生産全覆蓋監督檢查工作。針對各地自查情況,3月上旬,江西省水利廳以“查隱患、排風險,防汛監督保安瀾”為主題,組成由18個廳領導任組長的水利綜合督查組,以“四不兩直”形式開展了2021年第二次水利綜合督查,將農村水電站大壩安全度汛作為重要內容之一。3月中下旬,江西省水利廳又組織各設區市水利部門組成12個調研指導組,對全省農村病險水電站安全度汛情況開展了交叉摸底調研,在主汛期前實現了114座病險水電站的全覆蓋現場檢查,進一步壓實了防汛責任,補齊了防汛短板,紮實了防汛根基。
目前,江西省現有的3792座水電站(含大壩保留的已退出電站),已逐座落實安全生産(含防汛)主體責任、地方政府監管責任、行業主管部門監管責任、防汛技術責任、防汛巡查責任,並明確各責任人。同時將責任人進行公示,要求有關單位與責任人履行職責,主動接受社會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