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範民間河長履職 助力守護燕趙河湖

發佈時間:2021-04-15 11:10:38 | 來源:中國網·中國發展門戶網 | 作者:孔令瑤 | 責任編輯:孔令瑤

關鍵詞:民間,志願,社會,意見,問題

 中國網/中國發展門戶網訊(記者 孔令瑤)據水利部官網消息,日前,河北省河湖長制辦公室印發《關於推行“民間河(湖)長”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聘任民間河(湖)長的基本條件、選聘流程、主要任務和禁止行為等,進一步規範社會力量參與河湖管理保護工作,強化社會監督,共護燕趙河湖。

《意見》明確個人和社會團體、學校、企業等單位聘任民間河(湖)長的條件,通過報名申請、資格審查、授權聘用等程式成為民間河(湖)長。民間河(湖)長的主要任務確保當好河道一線的“巡查員”、河湖長制宣傳的“引導員”、反映群眾訴求的“資訊員”、帶頭轉變生産生活方式的“示範員”。

《意見》要求市、縣(市、區)河湖長制辦公室支援民間河(湖)長依法依規開展工作,對履職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困難等要及時提供幫助,對反饋問題要及時分析研判,認真調查處置。

據悉,河北省從2019年開始選聘省級民間河長,面向社會公開招募8個志願團體,初步建立了省級規範授權、群團分級管理、河長依規履職的民間河長組織體系。2020年,又公開招募10家民間河長,並首次招募9家企業河長,各志願團體積極開展志願巡河護河、上報發現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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