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中國發展門戶網訊(記者 孔令瑤)據水利部官網消息,日前,江蘇省水利廳、省委宣傳部、省財政廳、團省委、省科協聯合印發《江蘇省水情教育基地設立及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該《辦法》4月1日正式施行。
《辦法》明確,水情教育基地是面向社會公眾開展水情教育,具有顯著科普教育功能和宣傳示範引領作用的水利工程設施及場館場所。《辦法》對水情教育基地的分類、申報、認定、管理、復核等方面進行了規定,突出了水情教育主體多元的工作格局。
《辦法》明確,基地分為工程設施和場所兩大類。工程設施類基地,主要依託江河湖泊治理工程、重大引調水工程、灌溉節水工程、其他水利工程設施等,包括現代工程設施和古代近代工程設施。場所類基地,主要依託具有水情科普教育功能的場館、科研機構、涉水企業等。基地實行動態管理,每三年復核一次。
《辦法》明確,江蘇省水利廳制定省級水情教育發展規劃,負責省級基地的業務指導和國家級基地的審核推薦工作。各級水利、宣傳部門和共青團、科協組織負責對所屬基地相關日常工作進行指導,推進基地良性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