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河湖“清四亂”行動助力打造宜居水環境

發佈時間:2021-04-13 10:16:11 | 來源:中國網·中國發展門戶網 | 作者:孔令瑤 | 責任編輯:孔令瑤

關鍵詞:問題,整治,寧夏,工作,管理

 中國網/中國發展門戶網訊(記者 孔令瑤)據水利部官網消息,2018年以來,寧夏水利廳把“清四亂”作為推進河湖強監管的標誌性工作,先後組織開展多次“清四亂”專項行動,壓茬整治河湖“四亂”問題。全區累計清除“清四亂”問題2446處,清理建築和生活垃圾101萬噸,清理非法佔用河道岸線2181公里,河湖面貌有效改善。 

寧夏水利廳全面劃定河湖管理範圍。將劃定河湖管理範圍作為界定“四亂”問題的前提和基礎,聯合自治區自然資源廳共同開展劃界工作,成立工作專班,全力推進河湖管理範圍劃定工作,依法明晰河道管理界線。截至2020年底,全區22條2200公里規模以上河流、349條7459公里規模以下河流管理範圍全部劃定並公告,規模以上河湖管理範圍劃定成果也已全部上至“全國水利一張圖”,河湖管理的基礎得到有力夯實。 

寧夏水利廳充分發揮河湖長制平臺作用,統籌協調生態環境、自然資源、住建等部門,共同落實“四亂”問題整治責任。通過與檢察機關開展“攜手清四亂,保護母親河”專項行動,構建了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在全區範圍內推廣建立“河長+檢察長+警長”工作機制,強化問題整改司法保障,檢察機關下發訴前檢察建議書285份,永寧縣河道違建影響行洪安全案入選了最高檢專項行動十大典型案例;公安部門深挖細查涉河湖違法案件背後的“關係網”和“保護傘”,嚴厲打擊違法犯罪行為。 

河湖“四亂”問題由來已久、涉及面廣、成因複雜,必須做到精準認定。寧夏依據《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印發了《寧夏河湖“四亂”問題認定及清理整治標準》和《寧夏河湖“四亂”問題整改驗收銷號辦法》,分類明確問題情形和認定標準,規定了縣級認定整改、市級驗收銷號、區級抽查復核工作程式,構建了問題“認定—整治—驗收—銷號”工作閉環,實現了“四亂”問題精準認定、立行立改、嚴格核銷全過程規範化管理。 

寧夏水利廳充分發揮督查促整改的作用,持續健全完善督導檢查制度,制定印發《寧夏河湖長制工作督導檢查制度》,建立“1+N”監督機制,一季度開展一次暗訪,聯合自治區檢察院、公安廳共同開展督查,累計下發交辦督辦單45份。將“四亂”問題清理整治納入自治區河湖長制重點工作月通報及年度考核指標體系,逐月通報問題清理整治進展,嚴格考核問題銷號情況,約談問題清理整治緩慢、整改品質不高的有關市縣級河長,倒逼市縣落實整治責任。 

寧夏貧困縣區優先選聘“建檔立卡”貧困戶為民間河長、河湖保潔員,助力實現管護河湖與脫貧攻堅“雙贏”。自治區開通“寧夏河長”微信公眾號,設立“隨手拍”“曝光臺”,統一全區河湖管理監督舉報電話,公示區市縣三級河湖長名單,廣泛接收社會監督。與媒體單位合作,開展“跟著河長去巡河”“尋找最美河湖衛士”等系列活動,邀請媒體全程隨行參與暗訪督查,對整治難度大、整治進展滯後的問題和市縣進行曝光,營造全社會共護河湖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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