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採取“提升教育、醫療保障水準”等四條措施,著力做好易地扶貧搬遷後續幫扶工作。
提升教育、醫療保障水準。按照“就近入學”原則,做好搬遷群眾子女轉學、入學銜接等各項工作,強化義務教育保障;根據區域醫療機構設置規劃,綜合服務半徑、搬遷安置點規模等因素,統籌區域內醫療和公共衛生服務資源,按行業標準配套建設醫療衛生服務機構,統籌做好城鄉居民醫療保險、養老保險的登記和轉移接續等工作,落實基本醫療和社會保障。
保障搬遷群眾合法權益。確保群眾搬遷後原依法享有的承包地(耕地、林地、草場等)承包關係保持穩定並長久不變,繼續享受土地承包權、經營權和各項支農惠農政策補貼;加快安置住房不動産權登記、發證工作,穩妥有序做好戶籍遷移工作,保障搬遷群眾的合法權益。
強化安置區管理。完善安置區便民服務中心、公共文體活動場所等生活服務設施;落實進城入鎮集中安置區物業管理費、電視收視費減免以及水電費補貼等優惠政策;集中安置規模較大的城鎮安置區已設立居委會管理,規模較小的,已將其納入搬入地所屬村管理,建立健全基層黨組織和社會組織,逐步建立城鄉社區居民自治機制,完善治安防控體系,暢通信訪和訴求表達渠道,幫助搬遷群眾融入新生活。
抓實産業就業扶持工作。積極吸引企業投資興辦農産品精深加工廠,推動安置點農産品就地加工,帶動搬遷群眾增收脫貧;鼓勵龍頭企業、合作社等經營主體與搬遷群眾建立契約型、分紅型、股權型等合作方式,讓搬遷群眾共用後續産業發展紅利;對有轉移就業意願和能力的搬遷勞動力,加強技能培訓和就業服務,提高勞務輸出的組織化水準;對無法外出務工的建檔立卡貧困搬遷勞動力,免費開展全覆蓋職業技能培訓,確保有培訓意願和勞動能力的搬遷群眾至少接受1次職業技能培訓、掌握1項職業技能,創辦就業扶貧車間,幫助無法外出務工搬遷勞動力實現就近就業;對無法外出務工的零就業家庭和有一定勞動能力的殘疾人,統籌開發生態護林員、河道管護員、扶貧資訊員等公共服務崗位、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確保零就業家庭出現一戶幫扶一戶、解決一戶。(通訊員 鄭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