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1月25日電 (記者鬱靜嫻)為有效遏制耕地撂荒,充分挖掘保供潛力,近日,農業農村部印發《關於統籌利用撂荒地促進農業生産發展的指導意見》,要求各級農業農村部門充分認識遏制耕地撂荒的重要性和緊迫性,落實糧食安全黨政同責要求,完善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推動將統籌利用撂荒地情況納入考核指標,層層壓實責任。加強耕地撂荒情況跟蹤監測和督促檢查,強化考核結果應用,對耕地撂荒問題仍然突出的地區進行通報約談,與相關項目資金和支援政策相掛鉤。
農業農村部要求,堅持分類指導,有序推進撂荒地利用。建立資訊臺賬,制定統籌利用撂荒地具體方案,將平原地區撂荒地優先用於糧食生産,對丘陵地區撂荒地,宜糧則糧、宜特則特。
強化政策扶持,引導農民復耕撂荒地。發揮政策導向作用,釋放價格信號,健全補貼機制,完善保險政策,加大創業支援,提高種植比較效益。
加快設施建設,改善撂荒地耕種條件。將具備條件的撂荒地納入高標準農田建設範圍,儘快修復因災損毀的撂荒地,對撂荒地開展地力培肥,加快適合丘陵山區農機裝備研發製造。規範土地流轉,促進撂荒地規模經營。健全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市場和産權交易市場,引導長期外出務工、家中無勞動力的農戶流轉土地經營權,指導流轉雙方將防止耕地撂荒要求納入流轉合同內容。
加強指導服務,提升農業社會化服務水準。培育社會化服務組織,為外出務工和無力耕種的農戶提供全程託管服務。開展有針對性的技術指導服務,使農業生産技能弱的農戶儘快熟悉技術,提高生産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