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政策“大禮包”:兜底保障,掃除後顧之憂

發佈時間:2020-08-20 10:41:57 | 來源:光明日報 | 作者:鄧暉、周世祥整理 | 責任編輯:孔令瑤

關鍵詞:就業政策,大禮包,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萬崗,創業教育

西華大學的畢業生肖欽仁(右)和朋友在成都金堂縣趙家鎮陽河街社區的一片果園做直播,幫鄉親帶貨。新華社記者 李夢馨/攝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今年高校畢業生就業形勢嚴峻。為助力2020屆畢業生成功、順利就業,多部門出臺就業政策“大禮包”,從兜底保障、提升能力、豐富選擇、寬限準入等方面助2020屆畢業生乘風破浪。

兜底保障,掃除後顧之憂

記者梳理髮現,面對嚴峻的就業形勢,“穩”成為就業政策的重中之重。

疫情發生以來,多部委先後多次出臺意見政策,優化高校網上就業服務,延長畢業生擇業時間,延長研究生畢業答辯、學位審核時間,引導用人單位推遲面試體檢和簽約錄取時間;對延遲離校的應屆畢業生,相應延長報到接收、檔案轉遞、落戶辦理時限;對就業困難人員、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規定給予一定的社會保險補貼等。

針對重點地區畢業生,相關就業政策也透露出濃濃關懷。

教育部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了“中央+地方”促進湖北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的“十個一批”政策,實現全國高校與湖北高校就業創業“一幫一”行動全覆蓋。對湖北高校及湖北籍2020屆高校畢業生給予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湖北各級事業單位可面向湖北高校及湖北籍高校畢業生開展專項招聘,高校畢業生基層服務項目向湖北傾斜。

此外,教育系統對全國建檔立卡家庭畢業生、52個未摘帽貧困縣畢業生,重點實行分類幫扶和“一人一策”動態服務,精準幫扶;設立“建檔立卡家庭貧困生專升本專項計劃”,單獨進行錄取。目前,貧困畢業生就業高於全國總體水準。

拓展潛力,提升職業素養

今年的不少就業政策還著重加強了對高校畢業生職業素養的提升,以幫助其儘快適應工作,完成人生過渡。

與往年“週期式”的就業指導和服務不同,今年的就業指導主打“全天候、不斷線、不打烊”。教育部相關負責人介紹,針對2020屆高校畢業生,就業“百日衝刺”行動深入推進,“24365校園網路招聘服務”“百日千萬網路招聘專項行動”、央企“抗疫穩崗擴就業”“國聘行動”“千校萬崗”線上招聘會等陸續展開,為企業和畢業生提供全天候24小時的就業服務。

為進一步增強高校畢業生的職業勝任力,多地實施農民工、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等重點群體專項培訓計劃;實施高校畢業生創業支援計劃,開展大學生創新創業教育,辦好第六屆中國國際“網際網路+”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引領大學生投身“雙創”。此外,針對“三支一扶”畢業生,實施能力提升專項計劃,多層次開展崗前、在崗和離崗培訓。

靈活多樣,提供豐富選擇

面對巨大的畢業生總量和疫情壓力,讓小微企業、基層、軍營更多吸納畢業生成為今年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的亮點。眾多舉措讓畢業生有更廣闊的天地建功立業,也為他們提供了更多選擇機會。

年初以來,國務院多次召開會議,加大力度支援穩企業、拓崗位,還通過稅費減免、創業貸款、補貼等政策為畢業生創業和靈活就業搭建更廣闊平臺。例如,引導企業擴大招用規模,支援新增投資向高校畢業生就業帶動強的項目和領域傾斜;鼓勵國有企業、事業單位顯著增加高校畢業生招聘崗位;對中小微企業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給予吸納就業補貼等。

今年,教育部加大升學擴招力度,碩士研究生、專升本、第二學士學位三項擴招可吸納170余萬人,其中應屆畢業生約140萬人。“特崗教師”計劃增加招募規模5000人,今年招募規模將達到10.5萬;“三支一扶”“西部計劃”等中央基層項目實施規模繼續擴大,全國擬選拔招募3.2萬名高校畢業生到基層開展“三支一扶”服務。此外,還公開招聘一批鄉村教師、醫生、社會工作者充實基層服務力量,預計將招收40多萬畢業生補充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隊伍。徵集應屆高校畢業生入伍規模也在持續擴大,暢通大學生入伍綠色通道,做到大學生優先報名應徵、優先上站體檢。

寬限準入,成就更多夢想

在畢業生擇業時青睞的諸多行業中,不乏一些需要“資質門檻”的職業,例如教師、護士、律師等。然而,今年受疫情影響,部分職業資格考試推遲或取消,直接影響高校畢業生取得相關職業資格證書和後續上崗就業。為此,相關部門出臺多項政策,對須“持證上崗”的部分行業給予資格取得的時間寬限,幫助更多畢業生實現自己的職業夢想。

今年,對中小學、幼兒園、中等職業學校教師,以及護士執業資格、漁業船員資格、執業獸醫資格、演出經紀人員資格、專利代理師資格等5項準入類職業資格,相關部門實施了“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和教師資格認定相關要求,或符合該5項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可以先上崗從事相關工作,再參加考試並取得教師資格或相應職業資格。尚未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高校畢業生,符合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和申請律師執業實習其他條件的,也可“先實習,後考證”。(本報記者鄧暉、周世祥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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