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醫保每人平均財政補助增加30元
每人每年不低於550元
近日,國家醫保局、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印發了《關於做好2020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確2020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每人平均財政補助標準增加30元,達到每人每年不低於550元;原則上個人繳費標準同步提高30元,達到每人每年280元。同時,立足基本醫療保險籌資、大病保險運作情況,統籌提高大病保險籌資標準。
在住院報銷、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方面,參保居民待遇將進一步健全保障。《通知》指出,2020年,將從三個方面健全待遇保障機制:發揮居民醫保全面實現城鄉統籌的制度紅利,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總體保障水準達到70%,全面落實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保障機制等;鞏固大病保險保障水準,全面落實起付線降低並統一至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半,政策範圍內支付比例提高到60%,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探索取消封頂線;發揮醫療救助托底保障作用。分類資助特困人員、低保對象、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參加居民醫保,確保困難群眾應保盡保。脫貧攻堅期內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起付線較普通參保居民降低一半,支付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全面取消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封頂線。
(記者李紅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