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在寧夏視察時強調,“要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對標‘兩不愁三保障’,瞄準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一鼓作氣、盡銳出戰,確保如期實現脫貧目標”。
固原市是少數民族地區,是紅色革命老區,也是脫貧攻堅的重點地區和主戰場,政法、公安機關承擔著為決戰脫貧攻堅決勝全面小康創造穩定治安環境和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重要職責。必須搶抓機遇、擔當盡責、主動作為,在實施脫貧攻堅戰略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中找準職責定位,立足社會治安實際,把法治扶貧作為提升群眾法治意識,解決社會複雜矛盾、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保障經濟社會發展的有力舉措,久久為功、深入推進。
一、聚焦打擊整治,深化平安建設,實施法治扶貧工程為脫貧攻堅創造安全的治安環境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切實解決好群眾的操心事、煩心事、揪心事。要對照“六保”“六穩”任務要求,落實打、防、管、控、建措施,持續推進平安建設。堅持以掃黑除惡為牽引,嚴厲打擊盜搶騙、黃賭毒、食藥環、電信網路詐騙等群眾反映強烈的違法犯罪活動,努力提高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要以公共娛樂場所、出租房屋、城鄉接合部為重點,大力整治社會治安亂象,凈化社會治安環境。積極推動建立公安牽頭、多元聯動、協作共贏的網格化社會治理,開展鄰里守望、輪流值守、值班看護、義務巡邏等治安防範工作,築牢群防群治、聯防聯控的銅墻鐵壁。全面加強道路交通和危險爆炸物品管理,消除安全隱患、預防各類安全事故發生,築牢安全防範屏障,提升基礎防範和源頭管控水準,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因刑事治安案件和安全事故致貧返貧現象發生,鞏固脫貧攻堅成果。
二、聚焦矛盾化解,拓展楓橋經驗,實施法治扶貧工程為脫貧攻堅奠定堅實的治理基礎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適應時代要求,創新群眾工作方法,善於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矛盾問題,把‘楓橋經驗’堅持好、發展好,把黨的群眾路線堅持好、貫徹好”。要堅持將矛盾糾紛排查化解作為基層治理的重中之重,拓展鞏固楓橋經驗,推行矛盾糾紛化解紅黃綠“三色”預警和部門聯動聯調機制,整合人民調解、司法調解、行政調解“三條聯動”資源優勢,按照“去存量、控增量、防變數”的思路,集中化解一批脫貧攻堅中常見多發的土地確權、土地使用權流轉、移民搬遷、鄰里邊界、勞動用工、婚姻家庭、財産分割、人身傷害等矛盾糾紛,把問題消除在萌芽狀態,做到早發現、早化解、不上交、不激化,預防和遏制“民轉刑”案件和命案發生。要組織實施四建四強(建立黨建引領機制、共建共治機制、科技支撐機制、長效推動機制四項機制,強化政治保障、警力保障、警務保障、培訓保障四個保障)基層治安治理工程,深入推進警務機制改革,推動派出所和社區警務工作體制機制更加完善,職責任務更加明晰,執法勤務更加規範,警力配置更加優化、服務保障更加有力,力爭把派出所建成維護轄區穩定、守護一方平安、服務人民群眾的綜合性戰鬥實體,切實夯實基層社會治理根基。
三、聚焦法律援助,跟進保障措施,實施法治扶貧工程為脫貧攻堅提供便捷的民生服務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紮實推動民法典實施,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要堅持把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作為助推脫貧攻堅的重要手段,深入推進民族地區依法常態化治理,充分發揮法治保障作用,不斷健全法律服務保障新機制,推動完善執法司法運作機制和管理監督制約體系,暢通法律援助綠色通道,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加快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整合法律服務資源,將貧困人口基礎數據納入法律援助資訊管理系統,充分發揮“一小時法律援助服務圈”的網路優勢,隨時接受貧困群眾法律諮詢,真正實現覆蓋城鄉、普惠群眾的目標。堅持推行“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制度,組織律師利用農民講習所開展法治講座和法律諮詢,引導群眾以合法的方式和途徑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依法依規表達利益訴求,解決法律服務群眾“最後一公里”問題。
四、聚焦法治宣傳,營造濃厚氛圍,以法治扶貧為脫貧攻堅創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提高全民族法治素養和道德素質,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文化,樹立憲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在實施法治扶貧過程中,要加快推進以“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積極推進“網際網路+法治宣傳”,創新普法宣傳方式,拓寬宣傳渠道,擴大宣傳覆蓋面。結合平安鄉村建設,全面推進“法律進社區進鄉村”活動,充分利用農民講習所、“三下鄉”、模擬法庭、法治文藝演出等多種形式,開展精準法治宣傳教育,廣泛宣傳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電信詐騙、非法集資、傳銷、黃賭毒、盜拐騙、農村地區高額彩禮和移風易俗等方面法律知識和安全防範措施,不斷強化法治扶貧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加強法治宣傳陣地建設,夯實人民調解室、法治宣傳專欄等法治宣傳陣地,組織法官、檢察官、派出所民警、司法助理員、律師定期開展法治講堂,促進農村地區特別是脫貧攻堅地區農民群眾知法守法習慣基本養成,形成遇事找法、辦事依法、解決問題靠法的良好法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