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至明年底 雲南九大措施推進就業扶貧

發佈時間:2020-03-30 10:22:49 | 來源:昆明日報 | 作者:孫瀟 | 責任編輯:孔令瑤

關鍵詞:扶貧工作,扶貧政策,就業安置,通知,勞動力

按照省委、省政府關於組織開展“決戰決勝百日總攻堅”行動要求,日前,雲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與雲南省財政廳聯合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做好就業扶貧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按照《通知》,從本月起至2021年12月31日,雲南省將實施九大措施開展就業扶貧工作。

措施1

給予免費職業培訓

全省各地將對有培訓意願的貧困勞動力每年進行一次不受職業補貼標準限制、按照公開招投標確定的金額據實予以補貼的免費職業培訓,其中,迪慶州、怒江州和其他深度貧困縣的貧困勞動力,每年可組織不超過2次的免費職業培訓。

措施2

給予生活費和交通費補貼

參加職業培訓的貧困勞動力,培訓期間按照每人每天60元的標準給予生活費補貼;按照每人每天20元的標準給予交通費補貼。

措施3

給予外出務工獎補

外出務工且穩定就業3個月以上的貧困勞動力,將按照省外就業每人最高不超過1000元、省內(縣外)就業每人最高不超過500元的標准予以外出務工獎補,貧困勞動力憑收入證明每年最多可享受1次,原一次性交通費補助政策不再執行。

措施4

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

有創業意願的貧困勞動力將同等享受當地創業扶貧政策,優先給予“貸免扶補”創業貸款支援,經營狀況良好的,可給予最高不超過10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

措施5

給予當地用人單位吸納就業補貼

當地用人單位(不包括就業扶貧車間)吸納貧困勞動力穩定就業3個月以上的,將按照每吸納1名貧困勞動力1000元的標準,給予用人單位吸納就業補貼。

措施6

給予就業扶貧車間吸納就業獎補

鼓勵和引導企業將適合分散加工的初級産品生産車間建在鄉鎮和農村,通過創建就業扶貧車間吸納貧困勞動力就地就近實現就業。各地認定的就業扶貧車間需滿足吸納5人(含5人)以上貧困勞動力就業1個月以上。就業扶貧車間每吸納1名貧困勞動力,按照其發給貧困勞動力工資額的15%給予就業扶貧車間吸納就業獎補。

措施7

給予公益性特崗補貼

對因疫情等原因導致收入驟減或支出驟增的“返貧”勞動力,全省各地將開發一批公益性特崗給予就業安置,按每人每月不低於1000元的標準給予公益性特崗補貼。具體標准將由各地根據不同崗位的公益性服務程度、服務時間、資金支付能力等因素確定,原則上不高於當地城鎮公益性崗位補貼水準,併為其購買意外傷害保險。安置期限為不超過6個月。

措施8

給予“易遷點”服務補貼

800人以上的易地扶貧搬遷大型安置點,將按照每個“就業創業服務站”每年不超過10萬元的標準,給予就業創業服務站“易遷點”服務補貼,主要用於就業政策宣傳、服務保障等支出。

措施9

做好輿論引導宣傳

各地將全方位開展就業扶貧政策宣傳,同時加大對通過政策扶持實現就業增收脫貧先進典型的宣傳力度,積極引導更多貧困勞動力通過轉移就業實現穩定脫貧。(記者 孫瀟)

[列印]

[[收藏]]

[TT]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