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脫貧考核驗收工作。2020年中央一號文件指出,要嚴把貧困退出關,嚴格執行貧困退出標準和程式,堅決杜絕數字脫貧、虛假脫貧,確保脫貧成果經得起歷史檢驗。按照脫貧攻堅要求,2020年,全部農村絕對貧困人口都應脫貧,貧困縣和貧困村也應全部“摘帽”。貧困退出是脫貧攻堅的最後一項工作。嚴格執行貧困退出標準,如期完成貧困退出工作,直接關係到能否高品質地完成脫貧攻堅任務。這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在貧困退出階段,既不能降低標準、影響品質,也不能隨意調高標準、盲目攀比,避免陷入“福利陷阱”、産生“懸崖效應”,防止留下後遺症。
脫貧攻堅任務完成後,扶貧工作重心轉向解決相對貧困,扶貧工作方式由集中作戰調整為常態推進。有些貧困人口,如殘疾人、孤寡老人、長期患病者等,“無業可扶、無力脫貧”。對於這部分貧困人口,只能通過社會保障兜底的辦法實現脫貧。為此,要完善農村低保制度,將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無法依靠産業就業幫扶脫貧的貧困人口納入低保範圍。要做好農村低保制度和扶貧開發政策的有效銜接,及時將扶貧對象轉變為低保對象和社會救助對象,不能出現政策空白。
鄉村振興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內容。根據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要求,中共中央、國務院2018年印發《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要求全面振興鄉村,實現産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此後又印發了《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對鄉村振興作出階段性謀劃,細化實化了工作重點和政策措施,部署了鄉村振興的重大工程、重大計劃、重大行動。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農業、農民和農村工作取得重大進展。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邁出新步伐,糧食生産能力跨上新臺階,農民收入持續增長,農村民生全面改善,農村生態文明建設顯著加強,農民獲得感顯著提升,農村社會穩定和諧。但是,對標全面小康目標,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短板仍然十分明顯。農村基礎設施不足、公共服務落後是農民群眾反映最強烈的民生問題,也是城鄉發展不平衡、農村發展不充分最直觀的體現。因此,必須全面推進農村生活垃圾治理,梯次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分類推進農村廁所革命,加大農村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力度,完成“三區三州”和抵邊村寨電網升級改造攻堅計劃,基本實現行政村光纖網路和第四代行動通訊網路普遍覆蓋,全面完成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任務,治理農村生態環境突出問題。在公共服務方面,必須進一步提高農村教育品質,提升農村基層醫療衛生服務,加強農村社會保障,改善鄉村公共文化服務,治理農村生態環境突出問題。
為了推動農村全面小康,必須大力促進農民持續增收。“三農”工作的核心是農民問題,農民問題的核心是增收問題。農民增收是全面小康的基本要求,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標誌。近年來,農民收入穩定增長,2011年到2018年年均增長8.5%,跑贏城鎮居民收入和GDP增速。但是,在當前宏觀經濟下行壓力加大、中美貿易爭端持續存在和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衝擊的背景下,農民增收形勢不容樂觀,必須多渠道促進農民持續增收。
要發展富民鄉村産業。産業發展是促進農民增收的有效途徑。要打造各具特色的農業全産業鏈,推動農村一二三産業融合發展,提高農村産業增加值。調整優化農業結構,打造地方知名農産品品牌,增加優質綠色農産品供給,提升農民生産經營效益。
要穩定農民工就業。工資性收入佔農民可支配收入大頭。穩定農民工就業對農民增收至關重要。要積極開發城鎮就業崗位,落實涉企減稅降費等支援政策,加大援企穩崗工作力度。要提高農民工技能提升補貼標準,加強家政服務、養老護理、醫院看護、餐飲烹飪、電子商務等技能培訓。鼓勵地方設立鄉村保潔員、水管員、護路員、生態護林員等公益性崗位。
要穩定農民轉移性收入。保持好強農惠農富農政策的連續性穩定性,確保農民轉移性收入不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