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健委:各級醫院和醫生要“保質保量”用上“集採”中選藥品

發佈時間:2019-12-20 10:02:48 | 來源:新華網 | 作者:屈婷 | 責任編輯:孔令瑤

關鍵詞:集採,衛健,醫療機構,藥品供應,醫生

新華社北京12月19日電(記者屈婷)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19日發佈通知,提出將建立完善相關激勵和考核機制,以督促各級公立醫院和醫務人員“保質保量”用上“集採”中選藥品,讓改革成果惠及更多群眾。

今年,國家組織藥品集中採購和使用試點區域範圍從“4+7”個城市擴大到全國範圍。與擴圍地區2018年最低採購價相比,全國性的藥品“團購”又讓藥價降了不少。為了讓患者儘快使用上質優價廉的中選藥品,國家衛健委此次提出了多項新舉措。

通知要求,各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督促和指導醫療機構及時配備使用中選藥品,確保按期完成合同用量。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不得以費用控制、藥佔比、醫療機構用藥品種規格數量要求、藥事委員會審定等為由,影響中選藥品的合理使用與供應保障。同時鼓勵醫聯體實行統一的中選藥品供應目錄,實施中選藥品統一採購、統一配送。

針對中選藥品的配備和合理使用,通知提出建立完善相關激勵機制和績效考核制度。這些舉措包括:醫療機構主要負責人是中選藥品配備使用的第一責任人;對於優先合理使用、保證用量的醫療機構、臨床科室和醫師,要在公立醫院改革獎補資金、評優評先、職稱評定中予以傾斜;對於不能按要求配備或採購量不足,或臨床不合理使用等問題嚴重的公立醫院,在醫療機構考核評價、醫療機構負責人目標責任考核中給予考核評價不合格、在一定範圍內予以通報等措施。

此外,國家衛健委還加強了“集採”中選藥品使用情況的管理和臨床使用情況監測。通知要求,對使用中選藥品可能導致患者用藥調整的情況,醫療機構要做好臨床風險評估、預案制定,做好用藥情況監測及應急處置,並對患者作好解釋説明。對可能出現的藥品短缺或品質問題要提前預警,及時上報衛生健康行政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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