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扶貧辦(局):
2018年,各地按照《國務院扶貧辦印發<關於完善縣級脫貧攻堅項目庫建設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國開辦發〔2018〕10號)要求,有序推進縣級脫貧攻堅項目庫建設工作,有效解決資金閒置,推動“六個精準”落地落實。但從目前情況看,一些地方存在項目缺乏科學論證、不精準,缺少群眾參與和帶貧減貧機制,編報程式不規範,績效管理落實不到位等問題。為進一步做好縣級脫貧攻堅項目庫建設,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聚焦精準,提高項目庫建設品質
一是精準謀劃項目。根據縣級脫貧攻堅規劃和資源稟賦選擇項目,未脫貧的要摸清“兩不愁三保障”突出問題,已脫貧的要將提升産業發展、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等鞏固脫貧成效的項目納入項目庫,加大對易地扶貧搬遷後續幫扶、貧困村提升工程的支援力度。梳理每個項目的利益鏈條,合理確定貧困戶受益點以及與合作社、龍頭企業等組織的利益聯結方式。
二是加強項目科學論證。強化行業主管部門審核把關,對項目科學性、合規性、可行性進行論證,重點包括市場、環保等風險,經濟、生態等效益論證,提高入庫項目品質。對技術複雜、政策性強或涉及法律問題的,可組織多部門或專家論證,強化群眾參與,充分吸取群眾的意見。
三是注重入庫項目審查。監督關口前移,對項目編報程式、精準性、與資金匹配等加強審查。對打著扶貧旗號搞與脫貧攻堅無關的項目、違法違規的項目、盲目提高脫貧標準的項目、搞形象工程的項目、未建立帶貧減貧機制的産業項目、未編制績效目標的項目等,一律不得納入項目庫。各地可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的項目庫入庫項目“負面清單”。
各地對現有項目庫按上述要求進行一次全面清理規範。
二、管用結合,加強項目庫全過程管理
一是項目庫要與資金安排緊密結合。安排使用納入貧困縣涉農資金整合方案的各類涉農資金,以及非貧困縣的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彩票公益金時,一律從項目庫中選擇項目。安排使用東西扶貧協作、定點扶貧、扶貧貸款及相關行業扶貧等資金時,重點從項目庫中選擇項目。不同項目的資金來源要符合相關資金管理規定。項目庫規模要與財力狀況和脫貧攻堅實際需求相匹配。
二是加強項目實施管理。進一步優化政府採購流程,加快招投標進度,可結合實際建立扶貧項目實施“綠色通道”。落實扶貧項目資金績效管理要求,細化量化績效目標,做好跟蹤分析,加強執行監控。嚴格落實項目庫建設“三公示一公告”要求,發揮好12317扶貧監督舉報平臺作用。
三是強化後續管理。落實已建成項目的管護責任,確保項目持續發揮效益。積極探索研究扶貧資産管理的有效途徑和辦法,明確産權歸屬,建立資産臺賬,完善收益使用分配,防止資産閒置和損失浪費。
三、落實責任,加強督促指導
省級要切實負起總責。加強對項目庫建設的督促和跟蹤指導,根據需要開展業務培訓。加強對項目庫系統的統計分析,及時掌握存在的問題。總結推廣好的經驗做法。及早謀劃2020年後的項目庫建設工作,鞏固脫貧成果。縣級要承擔起項目庫建設的主體責任。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各行業部門的工作職責,落實項目庫建設各環節責任。
項目庫建設情況納入年度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績效評價。國務院扶貧辦將對各地項目庫建設情況進行通報,各地也要加大監測和通報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