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扶貧扶志行動的意見

發佈時間:2019-07-24 13:34:49 | 來源:中國網·中國扶貧線上 | 作者: | 責任編輯:孔令瑤

關鍵詞:扶志,留守兒童,感恩教育,扶貧資金,扶貧開發

加強扶貧扶志,激發貧困群眾內生動力,是中國特色扶貧開發的顯著特徵,是打贏脫貧攻堅戰的重要舉措。脫貧攻堅以來,廣大貧困群眾脫貧致富信心、自我發展能力明顯提高,精神面貌顯著改變,扶貧扶志工作取得積極進展。但仍然存在部分貧困群眾脫貧主體意識淡薄、“等靠要”思想突出、脫貧能力不足、幫扶工作中簡單給錢給物和一些陳規陋習現象嚴重等問題。為深入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打贏脫貧攻堅戰三年行動的指導意見》,進一步加強扶貧扶志工作,激發貧困群眾內生動力,現就開展扶貧扶志行動提出如下意見。

一、把握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脫貧攻堅決策部署,堅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堅持脫貧攻堅目標和現行扶貧標準,更加注重培育貧困群眾主體意識,更加注重提高貧困群眾脫貧能力,更加注重改進幫扶方式,更加注重營造健康文明新風,激發貧困群眾立足自身實現脫貧的信心決心,形成有勞才有得、多勞多得的正向激勵,樹立勤勞致富、脫貧光榮的價值取向和政策導向,凝聚打贏脫貧攻堅戰強大精神力量,切實增強貧困群眾自我發展能力,確保實現貧困群眾持續穩定脫貧。

二、堅持目標標準,保持脫貧攻堅正確方向

嚴格落實“兩不愁、三保障”要求,做好教育扶貧、健康扶貧、易地扶貧搬遷、危房改造、飲水安全、保障性扶貧等工作,確保貧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保障貧困家庭孩子接受九年義務教育、貧困人口基本醫療需求和基本居住條件。要量力而行,既不降低標準、搞數字脫貧,也不擅自拔高標準、提不切實際的目標。加強對脫貧攻堅工作中出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個案指導,逐個研究解決。進一步規範貧困人口醫療保障工作,糾正個別貧困人口醫療保障工作中過度醫療、過高承諾、過度保障等問題。加大易地扶貧搬遷抽查暗訪,加強超面積、超標準等問題整改。

三、採取有效措施,增強立足自身實現脫貧的決心信心

(一)開展扶志教育。組織貧困群眾認真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扶貧工作的重要論述,加強思想、文化、道德、法律、感恩教育,大力弘揚“脫貧攻堅是幹出來的”“幸福是奮鬥出來的”“滴水穿石”“弱鳥先飛”“自力更生”等精神,幫助貧困群眾擺脫思想貧困、樹立主體意識。大力宣傳脫貧攻堅目標、現行扶貧標準和政策舉措,讓貧困群眾知曉政策、更好地參與政策落實並獲得幫扶。建好用好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運用好農村“大喇叭”、村內宣傳欄、微信群、移動客戶端和農村遠端教育等平臺,發揮鄉村幹部和第一書記、駐村工作隊貼近基層、貼近群眾優勢,組織黨員幹部、技術人員、致富帶頭人、脫貧模範等開展講習,提高扶志教育針對性、及時性、便捷性和有效性。在貧困地區中小學校開展好習慣、好行為養成教育,帶動學生家長共同轉變觀念習慣。

(二)加強技能培訓。圍繞貧困群眾發展産業和就業需要,組織貧困家庭勞動力開展實用技術和勞動技能培訓,確保每一個有培訓意願的貧困人口都能得到有針對性的培訓,增強脫貧致富本領。採取案例教學、田間地頭教學等實戰培訓,強化資訊技術支援指導,實現貧困群眾科學生産、增産增收。組織貧困家庭勞動力參加勞動預備制培訓、崗前培訓、訂單培訓和崗位技能提升培訓,支援邊培訓邊上崗,突出培訓針對性和實用性,將貧困群眾培育成為有本領、懂技術、肯實幹的勞動者。

(三)強化典型示範。選樹一批立足自身實現脫貧的奮進典型和帶動他人共同脫貧的奉獻典型,用榜樣力量激發貧困群眾脫貧信心和鬥志,營造比學趕超的濃厚氛圍。開展全國脫貧攻堅獎評選,組織先進事跡報告會,支援各地開展脫貧攻堅獎評選表彰活動,加大對貧困群眾脫貧典型表彰力度。製作扶貧公益廣告,宣傳榜樣力量。宣傳脫貧致富先進典型,總結推廣脫貧致富成功經驗,鼓勵各地開展脫貧家庭星級評定,發佈脫貧光榮榜,用身邊人身邊事教育引導身邊人,讓貧困群眾學有榜樣、幹有方向,形成自力更生、脫貧光榮的鮮明導向。

四、改進幫扶方式,提高貧困群眾脫貧能力

(四)引導貧困群眾發展産業和就業。支援貧困群眾發展特色産業,大力開展轉移就業,開發扶貧崗位,在有條件的地方建設扶貧車間,確保有勞動力的貧困戶至少有一項穩定脫貧項目。加強貧困村致富帶頭人培育培養,增強新型經營主體帶動作用,提高貧困群眾發展生産的組織化、規模化、品牌化程度。完善産業扶貧獎補措施,鼓勵和支援貧困群眾發展産業增收脫貧。採取勞務補助、勞動增收獎勵等方式,提倡多勞多得、多勞多獎。

(五)加大以工代賑實施力度。大力推廣自建、自管、自營等以工代賑方式,通過投工投勞建設美好家園。強化工作指導,督促地方切實組織和動員當地貧困群眾參與工程建設,改善貧困鄉村生産生活條件。提高勞務報酬發放比例,推動以工代賑回歸政策初衷。

(六)減少簡單發錢發物式幫扶。規範産業扶貧和光伏扶貧,財政資金和村集體資産入股形成的收益主要支援村集體開展扶貧。推廣有條件現金轉移支付方式,除現行政策明確規定以現金形式發放外,原則上不得無條件發放現金。不得包辦代替貧困群眾搞生産、搞建設,杜絕“保姆式”扶貧,杜絕政策“養懶漢”。

(七)發揮貧困群眾主體作用。尊重貧困群眾的首創精神和主體地位,鼓勵貧困群眾向村兩委簽訂脫貧承諾書,明確貧困群眾脫貧責任。落實貧困群眾知情權、選擇權、管理權、監督權,引導貧困群眾自己選擇項目、實施項目、管理項目、驗收項目,參與脫貧攻堅項目全過程。推廣以表現換積分、以積分換物品的扶貧超市等自助式幫扶做法。鼓勵貧困戶之間或貧困戶與非貧困戶之間開展生産生活互助。

五、推進移風易俗,引導貧困群眾健康文明新風尚

(八)提升鄉風文明水準。持之以恒推進農村精神文明建設,著力培育文明鄉風、良好家風、淳樸民風。在貧困地區開展文明村鎮、文明家庭、星級文明戶等創建活動,推選“好婆婆”、“好媳婦”、“好夫妻”、“好兒女”,推廣設立扶貧孝善基金。對積極參與村內公益事業、保持良好生活和衛生習慣、營造優良文明家風等行為給予獎勵。動員文明單位履行社會責任結對幫扶貧困村。持續開展貧困村改水、改廁、改廚、改圈等人居環境整治。發揮基層黨員幹部在講文明、樹新風等方面的示範作用。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引導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會結構和社區環境,促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九)加大貧困地區文化供給。組織文藝院團、文藝工作者等創作一批反映貧困地區本地文化、展現貧困群眾自力更生精神風貌的文藝影視作品。培育挖掘貧困地區本土文化人才,支援組建本土文化隊伍,講好富有地方特色、反映群眾自主脫貧的故事。推動貧困地區村綜合文化服務中心和體育設施建設,推進數字廣播電視戶戶通。組織文化下鄉活動,加快優秀文藝作品向貧困地區基層一線傳播。

(十)發揮村民治理機制和組織作用。指導修訂完善村規民約,傳承艱苦奮鬥、勤儉節約、勤勞致富、自尊自強、孝親敬老、遵紀守法等優良傳統,引導貧困群眾自覺遵守、自我約束。鼓勵成立村民議事會、道德評議會、紅白理事會、禁毒禁賭會等自治組織,規勸制止陳規陋習,倡導科學文明生活方式。

(十一)加強不良行為懲戒。開展高額彩禮、薄養厚葬、子女不贍養老人等摸底調查,有針對性地開展專項治理,逐步建立治理長效機制。探索設立紅黑榜,曝光攀比跟風、環境臟亂差、爭當貧困戶等不良行為。深化法治建設,引導貧困群眾知法守法,不越雷池、不碰紅線。加強誠信監管,將有故意隱瞞個人和家庭重要資訊申請建檔立卡貧困戶和社會救助、具有贍養能力卻不履行贍養義務、虛報冒領扶貧資金、嚴重違反公序良俗等行為的,列入失信人員名單,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通過公益訴訟等手段依法嚴厲懲治。對參與黑惡活動、黃賭毒盜和非法宗教活動且經勸阻無效的貧困人口,可取消其獲得幫扶和社會救助資格。

六、強化基層黨組織政治功能,加強對貧困群眾的教育引導

(十二)選好配強村級黨組織帶頭人。實施村黨組織帶頭人整體優化提升行動,加大從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務工經商人員、本鄉本土大學畢業生、退役軍人中培養選拔力度。有針對性地開展大規模輪訓工作,村黨組織書記每年至少參加1次縣級以上集中培訓。派強用好第一書記和駐村工作隊,嚴格管理考核,樹立鮮明導向,對優秀的第一書記和駐村幹部宣傳表彰、提拔使用,對不勝任的及時“召回”調整。

(十三)發揮好村級黨組織組織群眾、宣傳群眾、凝聚群眾、服務群眾的作用。著力選準貧困村發展路子,制定好脫貧計劃,組織貧困群眾參與脫貧項目並實現增收。推動基層黨組織加強對村民議事會、村民理事會等各種組織的領導,把農村精神文明建設抓在手上。加強貧困村脫貧致富帶頭人培育培養,組織和支援黨員帶頭脫貧致富,吸引各類人才到貧困村創新創業。加強對貧困人口、留守兒童和婦女、老年人、殘疾人、“五保戶”等人群的關愛服務。落實“四議兩公開”制度,探索基層民主決策新方式,提高群眾的集體意識、參與意識和奉獻意識。

(十四)因地制宜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省一級要制定發展村級集體經濟規劃,縣一級要在逐村分析研究基礎上,制定實施方案。鄉鎮、村黨組織要把黨員、群眾和各方面力量組織起來,多渠道增加村集體經濟收入,切實增強村級黨組織凝聚服務群眾的能力。財政支農資金投入所形成資産帶來的村集體經濟收入,優先用於購買公益崗位、村內小型公益事業等貧困戶幫扶及保障支出。加強對村集體經濟運營,分配和使用等方面的監督管理。

七、加強工作保障,推進政策舉措落地見效

(十五)切實落實責任。各級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扶貧扶志工作,加強統籌協調、督促推進和配合協作,按照責任分工抓好組織實施。注重發揮駐地部隊、共青團、婦女組織、殘聯和社會組織等在扶貧扶志中的作用。

(十六)強化督導檢查。各地要建立扶貧扶志重點工作督辦機制,建立工作臺賬。把扶貧扶志工作推進落實情況納入脫貧攻堅督查巡查和精神文明創建活動內容,確保各項政策舉措落實落地。

(十七)鼓勵探索創新。加強扶貧扶志工作理論創新和實踐創新,鼓勵各地結合實際探索好經驗好做法,及時總結宣傳推廣,不斷提升扶貧扶志工作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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