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扶貧辦印發《關於完善縣級脫貧攻堅項目庫建設的指導意見》的通知

發佈時間:2019-07-24 13:34:49 | 來源:中國網·中國扶貧線上 | 作者: | 責任編輯:孔令瑤

關鍵詞:項目庫,績效目標,涉農資金,村兩委,扶貧辦

 

關於完善縣級脫貧攻堅項目庫

建設的指導意見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打好精準脫貧攻堅戰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強化脫貧攻堅基礎工作,加強扶貧項目論證和儲備,著力解決資金閒置和損失浪費等問題,提高扶貧資金使用效益,現就完善貧困縣縣級脫貧攻堅項目庫建設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 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脫貧攻堅決策部署,按照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堅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建立完善與貧困縣涉農資金統籌整合使用和資金項目審批許可權下放相適應的項目管理制度,貧困縣普遍編制和建立脫貧攻堅項目庫,保證資金使用精準安全高效,實現貧困人口穩定脫貧。

二、基本原則

——堅持聚焦精準。脫貧攻堅項目庫建設要符合相關規劃要求,聚焦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脫貧和貧困縣摘帽需求,聚焦“兩不愁三保障”脫貧標準,貫徹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的基本要求,把産業扶貧作為重點,提高脫貧品質。

——堅持群眾參與。積極推廣群眾民主議事決策機制,發揮貧困群眾的主體地位和作用,引導其參與入庫扶貧項目選擇、批准後實施、竣工後管理,提高參與度,增強獲得感。

——堅持公開透明。嚴格項目入庫程式,項目入庫前要逐級公示,經批准並建設竣工後的項目要在實施地公告,接受群眾和社會監督,實行扶貧項目陽光化管理。

——堅持逐步完善。項目庫建設要堅持科學合理,可操作性強,注重服務基層,在使用中不斷完善,既體現項目儲備功能,又能體現管理功能。

三、編制內容

(一)基本內容。進入項目庫的項目應有以下基本內容:項目名稱、項目類別、建設性質、實施地點、時間進度、責任單位、建設任務、資金規模和籌資方式、受益對象、績效目標、群眾參與和帶貧減貧機制等情況。未明確績效目標的項目不得納入縣級脫貧攻堅項目庫。

未進入項目庫的項目原則上不得安排使用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確需支援的項目,要按規定程式入庫後再批准實施。鼓勵貧困縣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和其他用於脫貧攻堅的各級各類財政資金,從項目庫中選擇項目。

(二)項目更新。納入項目庫的項目要根據貧困人口需求、政策調整變化、脫貧攻堅進度等情況進行動態調整,做到有進有出。根據項目進展、項目效果等情況,及時更新調整相關項目內容。

項目庫納入全國扶貧開發資訊系統管理。要及時採集項目實施情況、項目竣工後扶貧效果和跟蹤情況等資訊。

四、編報程式

(一)村申報。村兩委和駐村工作隊在認真分析本村致貧原因、資源稟賦、資金保障和脫貧需求的基礎上,組織召開村兩委會或村民代表大會,廣泛徵求意見,提出立項意見,確定村級申報項目,並在村內予以公示後上報。

(二)鄉審核。鄉鎮要對申報項目的真實性、必要性以及建設內容、資金概算、預期效益、貧困群眾參與情況和帶貧機制等進行審核,審核後在鄉鎮公示,報縣級項目主管部門。

(三)縣審定。縣級行業主管部門要對鄉鎮報送項目的科學性、合規性、可行性進行論證,縣級扶貧辦結合脫貧攻堅規劃及資金計劃,匯總後合理確定項目庫儲備規模。縣級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負責本縣脫貧攻堅項目庫的審定,經公示無異議,將符合條件的項目納入項目庫並予公告。

公示公告時間不少於10天,讓入庫項目接受社會監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市兩級扶貧部門要加強對縣級脫貧攻堅項目庫建設的督促和跟蹤指導,開展必要的能力建設。縣級要承擔起項目庫建設的主體責任,切實把工作落到實處。村兩委、第一書記和駐村工作隊要做好群眾動員工作,在項目庫建設和監管中發揮積極作用,防止腐敗現象發生。

(二)加強統籌協調。縣級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要充分發揮協調作用,明確部門分工,強化項目主管部門責任,加強科學論證,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切實提高項目庫建設品質。

(三)著力有序推進。2018年6月底前完成脫貧攻堅三年滾動項目入庫,並同步完成2018年項目實施計劃。今後每年11月底前根據減貧任務和提前下達到縣的資金額度,從扶貧項目庫中擇優選擇相關項目,編制下一年度項目計劃。

(四)加強總結推廣。各地要加強對脫貧攻堅項目庫建設落實情況的總結,推廣好的經驗做法。

脫貧攻堅任務重的非貧困縣可參照執行本指導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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