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發佈 | 司法部:讓公眾參與重大行政決策全過程

發佈時間:2019-05-17 10:25:11 | 來源:中國網·中國扶貧線上 | 作者:金慧慧 | 責任編輯:孔令瑤

關鍵詞:公眾參與,重大行政決策程式暫行條例,堅持黨的領導,國新辦,公眾意見

5月16日,國新辦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介紹《重大行政決策程式暫行條例》有關情況。中國網 楊佳 攝

中國網5月16日訊(記者 金慧慧)司法部副部長熊選國今日在國新辦新聞發佈會上表示,《重大行政決策程式暫行條例》(簡稱條例)保障公眾參與重大行政決策全過程,未經法定程式不得隨意變更或停止執行重大行政決策,對違反規定造成嚴重失誤的決策機關將倒查並終身追責。

條例明確了包括制定有關公共服務、市場監管、社會管理、環境保護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制定經濟和社會發展等方面的重要規劃,決定在本行政區域實施的重大公共建設項目等五個方面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同時允許決策機關結合職責許可權和本地實際確定決策事項目錄、標準,經同級黨委同意後向社會公佈並根據實際情況調整。

條例規定了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五大法定程式的具體要求,還對重大行政決策的啟動、公佈等作了規定。如決策草案未經合法性審查或經審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決策機關討論;決策機關常務會議或全體會議討論時,參加會議的組成人員都要發表意見。

5月16日,國新辦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司法部副部長熊選國介紹有關情況。中國網 楊佳 攝

熊選國表示,未經法定程式不得隨意變更或停止執行重大行政決策,對違反規定、久拖不決的決策機關將倒查責任並終身追責等規定,對提高政府公信力和執行力,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特別是推進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具有重要意義。

司法部法治調研局局長李明徵介紹,在重大行政決策草案過程中,除依法不予公開的外,應當聽取公眾意見。聽取公眾意見的方式可以是召開座談會、論證會、問卷調查、民意調查、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等,時間不能少於30天,對於一些專業性、技術性比較強的決策事項,應當組織專家論證和風險評估。

“公眾參與貫穿了重大行政決策的全過程。比如啟動程式,公民可以提出建議和意見;過程中,對公眾參與的方式作出了規定;在決策後評估制度中,也把公眾反映大、意見比較多的,作為啟動開展後評估的三種情況之一。”熊選國説。

熊選國指出,該條例把堅持黨的領導作為一項根本要求,重大行政決策必須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出臺前應當按照規定向同級黨委請示報告,對於決策機關確定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的目錄、標準,要經同級黨委同意後向社會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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