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4月15日訊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統籌推進自然資源資産産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指導意見》提出,計劃到2020年,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監管有效的自然資源資産産權制度基本建立,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效率和保護力度明顯提升。
《指導意見》指出,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自然資源資産産權制度逐步建立,在促進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和有效保護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也存在自然資源資産底數不清、所有者不到位、權責不明晰、權益不落實、監管保護制度不健全等問題,導致産權糾紛多發、資源保護乏力、開發利用粗放、生態退化嚴重。
當前,我國自然資源資産産權制度已經形成了自然資源國家所有和集體所有的二元所有格局,初步形成了一個“以公有制為基礎,所有權使用權分離,囊括地權、房權、礦權等諸多權利,橫跨陸海空”的自然資源産權制度。在保護自然資源財産權益、維護自然資源市場交易秩序、推動經濟發展和改善民生、保護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等方面發揮了極其重要的作用。
《指導意見》提出,到2020年,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監管有效的自然資源資産産權制度基本建立,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效率和保護力度明顯提升,為完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保障國家生態安全和資源安全、推動形成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現代化建設新格局提供有力支撐。(編輯:吳佳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