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各地脫貧攻堅工作進入“下半場”,針對扶貧幹部的各種獎懲考核工作也就多了起來。有的地方脫貧工作成效顯著,形勢喜人,便通過各種形式對扶貧幹部進行鼓勵表彰,甚至在一線考察和提拔幹部,這些無疑是有助於激勵廣大黨員幹部做好脫貧攻堅工作的;但有的地方脫貧工作成效不明顯,加之有的地方領導心浮氣躁、急於求成,便以考核作為指揮棒,以問責來倒逼脫貧工作,頻頻向下級、向一線黨員幹部施壓,有些一刀切的處罰措施難免會傷及扶貧幹部的積極性。
車行半道要加油,爬坡過坎查剎車,這是我們長途行駛十分必要的準備工作。對於脫貧攻堅工作而言,同樣如此。脫貧攻堅工作進入“下半場”後,無論是對扶貧幹部鼓鼓氣,還是對扶貧幹部敲敲邊鼓,對我們積極做好扶貧工作、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筆者相信,無論是哪種形式的評選表彰活動,又或是何種形式的問責行為,其初衷都是一樣的,即通過“回頭看”這一形式,檢驗工作成效、總結經驗教訓,既為優秀扶貧幹部鼓氣加油,也勉勵其他扶貧幹部向優秀扶貧幹部看齊;既總結好的經驗做法,也梳理存在的問題,從而為接下來的扶貧工作多探索些好方法,少走些彎路,進而為全面打贏脫貧攻堅戰奠定堅實的基礎。
平心而論,不少駐村扶貧的黨員幹部沉在基層、奔于鄉里,十分辛苦,對其進行表彰鼓勵,也是對其扶貧工作的一種肯定與支援,這本身並無問題。問題是我們該如何考核這些扶貧幹部?對此,各地採取了不同的做法,有的是讓貧困群眾來打分,有的則是組織上直接評選,有的地方則搞平均分配,有的地方是各單位推薦,還有的把評選權交給公眾,有的依據脫貧數據來論英雄……諸如此類,不勝枚舉,其中做法也都各有利弊。
比如説,如果通過網路投票的形式進行評選,單純以票數論英雄,就難免會脫離實際,甚至會讓扶貧幹部誤入“刷票拉票”的歧途,甚至讓網友産生人氣高扶貧工作就幹得好的錯覺;如果為了地域、單位間的平衡,大搞名額分配,就會使得有的地方、單位有遺珠之憾,有的地方、單位則會“矮子裏拔將軍”;如果單純比較脫貧數據,又會對扶貧模式創新者不利……如果評選方法不夠科學、評選依據不夠準確,那麼被表彰的便未必是能力超群之輩,而落榜的也未必不是能力拔尖之人。這樣的評選表彰不僅不能選出真正優秀的扶貧幹部,反而會讓一些扶貧幹部為“選票”而煩惱傷神,同時也讓一些未被表彰的優秀扶貧幹部寒了心。
筆者認為,扶貧幹部評優罰劣既要拼“人氣”,也要看“療效”。評定扶貧幹部優劣的關鍵在於誰來評,依據什麼來評。説白了,對扶貧幹部進行評優罰劣,貧困戶最有話語權。但如果單純地讓貧困戶來評,又會陷入新的問題泥沼。比如説,每個貧困戶所接觸的扶貧幹部有限,不能進行整體比較;有的扶貧幹部有想法有見地,提出了很好的扶貧思路,開創了新的扶貧模式,但卻沒有參與具體的扶貧實踐,等等。因而,在扶貧幹部評選過程中,我們應制定多維度的評價體系,既把貧困群眾的意見評價納入其中,把“人氣”作為評優罰劣的參考標準;也要參考扶貧幹部的工作成效,把“療效”作為評優罰劣的重要依據。
同時,一些地方評選優秀扶貧幹部也不應拘泥于“十大”“百名”,而應實事求是,不設上限,只要確實優秀的,就有多少評多少,一律表彰;而對那些扶貧工作做得不到位的幹部,也不應拘泥於是否排名末位,而是該批評就批評,該勉勵就勉勵,該調換就調換。只有這樣,才能最大限度激發廣大扶貧幹部的榮譽感、責任感,勉勵其盡心竭力做好“下半場”的扶貧工作,幫助廣大貧困戶早日脫貧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