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縣“三舉措”確保扶貧資金“曬”在陽光下

發佈時間:2018-07-06 13:58:20 | 來源:新華網 | 作者:魯莘扶 | 責任編輯:孔令瑤

關鍵詞:扶貧資金,扶貧項目,資金監管,莘縣,存量資金

新華網濟南7月5日電 為規範扶貧資金使用,山東莘縣採取多項措施加強扶貧資金監管,保障扶貧資金使用效益和扶貧項目的高效實施,著力打造陽光財政。

嚴格扶貧項目資金投入。按照“宜種則種、宜養則養、宜建則建、全面開花、穩妥先行”的原則,各鎮街對項目內容、資金概算、預期效益、帶貧減貧機制等進行可行性審核分析,謹慎選擇有能力的建設經營主體,科學選定項目。項目確定後,嚴格編制實施方案,明確扶貧資金的具體投向、幫扶對象、幫扶方式和期限,並進行項目概算。按照公開透明原則,實行扶貧項目公開招標,對扶持農戶、資金使用等張榜公佈。

盤活扶貧項目資金結余。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盤活財政扶貧結轉結余資金,莘縣制定印發《關於盤活脫貧攻堅存量資金有關事項的通知》,全面核實財政涉農資金支援脫貧資金結轉結余情況,包括專項扶貧資金和行業扶貧資金。將2017年以來各部門(單位)剩餘的碎片化資金進行全面集中清理,統籌使用投入到扶貧産業或基礎設施上,盤活存量資金,及時解決結余資金閒置問題。通過這一舉措,全縣清理回收2017年以來脫貧攻堅存量資金1280萬元,統籌用於扶貧領域産業項目或公共事業,提高了資金使用效益。

強化扶貧項目資金監管。在各鎮街財政所均設立扶貧資金專戶,實行專人管理、專戶儲存、專賬核算,統一支出手續、統一核算,規範資金使用範圍。實行項目資金“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鎮街扶貧辦、財政、紀委、農經站等部門成立督查組,密切協作做好本鎮街資金監管工作。縣扶貧辦定期配合縣審計局開展扶貧審計和暗訪檢查,對資金使用、扶貧項目建設、貧困戶收益等實行全過程跟蹤審計,確保所有扶貧資金專款專用,杜絕擠佔、挪用、套取資金等現象發生。(魯莘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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