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永春縣: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讓綠色更富民

發佈時間:2018-06-21 13:50:18 | 來源:農民日報 | 作者: | 責任編輯:孔令瑤

關鍵詞:永春縣,林權交易,林權流轉,森林資源資産,公益林管理

福建省永春縣2014年被確定為農村改革試驗區,承擔了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試驗任務。自試點啟動以來,永春縣以“生態美、百姓富”為總目標,先行先試,大膽創新,積極穩妥推進各項改革試驗工作,取得較好的成效。

一、確權賦能,探索非規劃林地確權發證

根據農村土地所有權、承包權和經營權“三權分置”的改革思路,探索實施非規劃林地確權發證試點工作。一是確權。永春縣出臺了《永春縣非規劃林地林權登記發證實施意見》,明確了非規劃林地經營主體享有林木所有權和林地使用權。二是頒證。非規劃林地經營主體通過申請→受理→初審→實地勘驗→公示→登記等程式,由縣人民政府核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林權證》。自2015年3月正式辦理了第一宗非規劃林地林權證以來,全縣已頒發非規劃林地林權證22本,明晰産權面積1653畝。目前全縣還有30多宗地正在勘驗調查。三是放活。非規劃林地確權期限依據承包合同靈活確定,3年、5年或者10年均可;在期限內可根據種植情況,隨時調整為農田耕地,放活了林地經營權。四是融資。永春縣林業局與金融機構合作,量身定制以非規劃林地林權證為抵押的專項貸款,解決了林農、林企生産融資難題。五是流轉。提供非規劃林地林權登記、資源評估、林權交易、流轉、收儲與擔保一站式服務,推進有序公開流轉,為做大做強非規劃林地産業注入新的活力。非規劃林地確權發證,明確了經營主體和林地相關權益,吸引了大批工商資本投資非規劃林地經營,提高了非規劃林地的利用效率,促進了土地規模經營,避免了耕地拋荒,提高了林農收入。目前,永春縣涉及經營非規劃林地的花卉、苗木企業70多家,農戶3000多戶,面積2.5萬多畝,佔全縣花卉、苗木種植面積的50%。

二、搭建平臺,創新林業金融支援服務體系

著力加強林業金融服務平臺建設、創新農村産權價值評估交易機制和農村産權抵押融資風險分擔機制,有效破解林權抵押貸款評估難、流轉難、銀行放貸積極性不高等問題,實現了從林業資源到資本再到資金的轉換,使林農擁有真正意義上屬於自己的“林業資産”,增加資産性收入。一是建立健全林業金融服務平臺。永春縣在縣行政服務中心投入30多萬元新建農村産權交易中心,設置林業、農業、國土、住建、水利、金融等服務窗口,並設立産權招投標中心,為林權交易無償提供服務。目前,共辦理林權流轉510宗、面積9.1萬畝,流轉總值達9300多萬元。二是建立産權抵押融資風險分擔機制。縣財政出資3000萬元註冊成立永綠林業發展有限公司,為全縣現代林業建設提供林權流轉交易、收儲、擔保等服務,有效分擔了金融機構開展林權抵押貸款的風險。目前,該公司已完成林權(林地、林木)贖買1600多畝。三是拓展林業金融新産品。率先出臺《永春縣森林資源資産抵押貸款登記暫行規定》,完善了森林資源資産抵押貸款登記服務,創新推出“花卉貸”“林好貸”等林業金融新産品。目前全縣共辦理林權抵押貸款登記72宗地(包括規劃林地和非規劃林地),面積28220畝,抵押貸款額度9621.5萬元。此外,縣林業局出資20萬元、縣花協籌資335萬元設立花卉産業發展風險基金,郵政儲蓄銀行永春縣支行放大10倍授信,現已為花農、花企擔保貸款1650多萬元。

三、加強扶持,積極培育新型經營主體

永春縣從規劃、資金、服務等方面加強對林業新型經營主體的精準扶持,以改變林業新型經營主體管理不規範、經營規模小、經營基礎設施落後等問題。一是示範帶動。永春縣大力實施“示範帶動工程”,制定下發了《永春縣扶持縣級林業專業合作社示範社創建的通知》,從2015年起,縣財政每年安排不少於75萬元,評選縣級示範社及林下經濟項目25家,每家給予3萬元補助,通過創建“示範社”推動全縣新型林業經營主體發展壯大。二是融合發展。支援“新型經營主體+基地+農戶”的經營模式,引導廣大林農走規模化、集約化、産業化的經營路子,促進林農增收。永春縣成立花卉行業擔保基金,為30家花卉合作社會員授信5000萬元,發放貸款50筆1087萬元。目前,全縣創建林業專業合作社216家,家庭林場52家,林業、花卉專業協會兩家,新註冊資本3.2億元,總産值達2.5億元。

四、促農增收,加快林下經濟發展

永春縣把林下經濟作為保障民生、推動林農增收的關鍵舉措,引導林農大力發展林下經濟,真正實現“不砍樹,也致富”。堅持以“産業增效、社員增收、農民受益”為目標,以項目為抓手,主動對接上級政策,努力爭取中央、省級、市級資金,大力推進無公害、生態化管理,實施“一鄉一品”工程,推動了林下經濟健康有序發展,帶動當地農民增收。2013年以來,共爭取到上級林下經濟項目35個,資金525萬元,有力推動了全縣林下經濟的發展。目前,全縣已初步形成了以金線蓮、鐵皮石斛、黃花遠志、絞股藍、土人參、草珊瑚等為主的林下中草藥種植,以蜜蜂、黑雞、黑山羊等為主的林下養殖,以菌類、菊花、油茶等為主的林産品採集加工等多種林下經濟模式。據統計,永春縣已經發展林下經濟項目152個,面積129059畝,産值達1.9億元;累計從業農戶9200戶,農戶年均增收5860元。

五、強化管護,創新公益林管理經營機制

永春縣實施以生態建設為主的林業發展戰略,加強資源保護,增進綠色惠民,強化基礎保障。一是建立生態公益林儲備庫。出臺《永春縣生態公益林佈局優化調整工作方案》,建立生態公益林儲備庫,縣級森林資源補償費用於贖買、置換、補償,逐步將重點區位內商品林調整為生態公益林,通過永綠林業發展公司,將1051畝國有林地生態公益林委託仲介組織管護,將城區留安山等環城山重要區位的1759畝商品林規劃為生態公益林。二是完善生態公益林管護模式。出臺《生態公益林管護體制改革工作方案》,重新劃定生態公益林管護責任片區,將現有生態公益林護林員、森林防火保林巡山員和林業有害生物測報員“三員合一”為森林資源管護員,實行“縣建、鄉聘、村用、站管”的護林模式。永春縣選聘100名森林資源管護員,工資由原來的每個月500多元提高到2000多元,實行績效管理,有效地調動了管護員的積極性,提高了生態公益林管護水準。三是完善森林綜合保險制度。為實現林農交得起、財政補得起、保險賠得起的目標,永春縣積極擴大森林保險範圍,實行政策性森林保險全覆蓋,對全縣範圍內的商品林、生態公益林及未成林造林地全部實施森林綜合保險,每公頃保費22.5元,每公頃保險金額為9000元。生態公益林投保面積32066.7公頃,保費金額72.15萬元,商品林投保面積43666.7公頃(不包括蘆柑、茶葉等經濟林面積),保費金額98.25萬元。

農村改革試驗區辦公室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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