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汝城:加強扶貧小額貸款資金使用監管

發佈時間:2018-06-13 10:10:19 | 來源:新華網 | 作者: | 責任編輯:孔令瑤

關鍵詞:貧困戶,信貸資金,小額貸款,扶貧重點,小額信貸

近日,汝城縣舉辦金融扶貧小額信貸及重點産業政策業務培訓,全縣14個鄉鎮、縣直相關單位和金融部門的負責人、貧困戶代表等共90余人參加。這是該縣為進一步加強扶貧小額貸款資金投後管理及扶貧重點産業分紅催收工作,充分發揮重點産業在脫貧攻堅中重要作用的又一有力舉措。

近年來,為切實發揮扶貧小額信用貸款資金助推貧困戶發展産業、增收脫貧的作用,汝城縣根據各年度扶貧小額信貸資金的不同實施模式,強化“三分在放七分在管”的意識,全面加強扶貧小額信貸資金使用監管和風險防範,形成了信貸大投入、産業大發展的金融精準扶貧格局。2015年至2018年4月,全縣累計發放小額信貸資金29313.9萬元,覆蓋貧困人口8575戶。

汝城縣對貧困戶申請以自主發展産業模式所需資金的貸款,充分發揮幫扶工作隊、駐村幹部、結對幫扶人掌握貧困戶所需資金的緊迫感;對以委託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以帶資入股模式委託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所需的幫扶貸款,充分聽取貧困戶所屬鄉鎮的意見,在嚴格執行並落實好保障資金安全所需的抵押等措施後,及時準確發放和掌握扶貧資金的到位、使用情況,包括資金用途、産業效益等。

該縣根據各年度扶貧小額信貸資金的不同實施模式,確定相應監管及催收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和第二責任人,負責落實貸款資金監管,負責落實貸款本息償還的催收,以及落實相關企業按時足額支付貧困戶分紅的催收工作。2015年、2017年和以後年度發放的扶貧小額信貸資金,均以貧困戶所屬鄉鎮、有關單位為第一責任人,農村商業銀行為第二責任人。在貧困戶、相關企業獲得扶貧信貸資金後,所屬鄉鎮、責任單位根據各年度扶貧小額信貸資金的不同實施模式 ,以戶為單位建立信貸資金監管臺賬,從不同的時間段,分析總結貧困戶發展産業、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運營等相關情況,及時發現風險,並上報縣金融辦、縣農商行、縣扶貧辦、縣作風辦。同時,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尋求切合實際的防範信貸資金風險的辦法。

另外,汝城縣還明確了對於經相關行政機關依法依政策按規定程式催收,在15個工作日內仍然未支付到位,惡意拖欠、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貧困戶分紅的企業,視為以委託幫扶的名義騙取扶貧專項資金處理,由執法機關依法追究相關企業法人代表和相關責任人法律責任。(祝軍飛 朱新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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