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呂兵兵)記者日前自山東省人民政府新聞發佈會上獲悉,據出臺的《推動鄉村組織振興工作方案》,山東將瞄準鄉村各類組織建設、健全鄉村治理機制、建強鄉村骨幹隊伍、強化完善支援保障四項重點,實現“到2020年,制約鄉村組織振興的突出問題得到有效解決,構建起鄉村振興的組織體系和政策框架;到2022年形成領導有方、運轉有序、治理有效的鄉村組織振興制度機制”的目標。
山東提出,加強以黨組織為核心的鄉村各類組織建設。實施農村過硬支部建設“百千萬計劃”,利用3年時間,省市縣三級分別選樹500、3000、1萬個過硬黨支部建設先進典型。
山東要求,健全完善黨組織領導的鄉村治理機制。嚴格落實“四議兩公開”等民主決策制度,嚴格執行經濟責任審計等制度,建立村黨組織領導的基層協商民主制度。從加強法治教育、深入開展打黑除惡專項鬥爭等方面提高鄉村法治水準。圍繞提高鄉村文明,從推進移風易俗、發揮新鄉賢作用等方面提高鄉村德治水準。
山東明確,建強鄉村組織振興的骨幹隊伍。建立健全村黨組織書記履職情況定期評估、動態調整機制,省裏每年選派1000名左右村黨組織書記進行集中培訓。在實現第一書記對扶貧工作重點村、軟弱渙散村全覆蓋的基礎上,全面推行向集體經濟空殼村選派第一書記。
山東強調,強化促進鄉村組織作用發揮的支援保障。搭建鄉村組織作用發揮的平臺,加強村級服務站建設。推進村級集體經濟發展三年行動計劃,到2020年,基本消除集體經濟空殼村,集體經濟收入3萬元以下的村實現收入翻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