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高素質農民工是鄉村振興的必然要求

發佈時間:2018-05-22 10:56:19 | 來源:光明日報 | 作者:朱啟臻 | 責任編輯:孔令瑤

關鍵詞:培訓機構,農民工群體,縣域,必然要求,職教中心

鄉村振興是在城鄉融合發展條件下進行的,這就要求把城鎮化、農業和農村現代化作為一個有機整體來統籌考慮。對農民工進行系統培訓,提高他們的素質,是加速鄉村振興的必然要求。趙寶柱撰著的《新生代農民工培訓:意願與行動》(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出版)對這方面的問題進行了深入研究,提出了一些富有啟發性的見解。

作者在深入分析制約農民工教育的因素(如從農民工教育培訓制度設計、培訓體系、運作機制等)基礎上提出的以縣域為基礎的區域統籌方案頗具可行性。這不僅是因為全國縣級行政區域建有職教中心,具備統籌的區域優勢和功能基礎,也因為縣級職教中心是縣域範圍內職業技能培訓實力最強的教育機構,具備統籌能力。作者認為,在具體操作上,可以考慮以縣級職教中心和優勢企業組成的職教集團為統籌主體,以縣域內相關行業或部門管理的其他職業學校、企業內培訓機構、社會培訓機構等為統籌對象,以政府和用人單位教育培訓經費為資金主渠道,建立縣域統一的職業培訓與就業資訊平臺、職業培訓資訊徵集與培訓機構“按需開方”對接機制、培訓資金管理與分配統籌機制,實現縣域內培訓資源共用共通和常態化、功能表化的培訓。這些措施對於提高農民工培訓品質具有積極作用。

這本書對農民工培訓意願進行了探討。作者認為,農民工培訓意願與行動既受外在因素影響,也受自身因素的影響。不同農民工群體對教育培訓有著不同的需求,必須針對不同農民工群體制定不同的培訓計劃和內容。書中還對如何創新農民工教育培訓體系提出了獨到的見解。作者提出,在就業準備階段,可以依託職業學校等全日制教育機構,突出政府的主體責任;在擇業階段,可以考慮建立帶有救助功能的社會培訓機制,確立群團組織和社會公益組織在這一環節的主體責任;在職業存續階段,可以考慮建立以面向在職人群職業發展為主的以行業為依託的繼續教育機制,強化行業和企業開展培訓的主體責任。這些措施將有助於打通農民工成長、成才的通道。

(作者:朱啟臻,係中國農業大學人文與發展學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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