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界面】
【核心提示】
改革開放40年來,鄉村治理的治理主體、治理事務和治理制度三大變化不容忽視
鄉村治理要做好村級組織建設,傾聽村民訴求,完善農業農村社會服務組織等基礎工作
解決鄉村治理新課題,必須依靠自治、德治、法治三大機制實現鄉村善治
實現鄉村“治理有效”,是國家有效治理的基石,也是我國社會建設的基石。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同時提出了“加強農村基層基礎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的要求。
鄉村振興中,“治理有效”的目標如何實現?如何理解自治、法治、德治“三治”之間的關係?怎樣促進“三治融合”?記者對此進行了一線調研。
1、改革創新:新時代鄉村治理面臨新課題
【案例】
在浙江桐鄉人看來,桐鄉市越豐村是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發源地。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在桐鄉這樣的沿海發達地區,很多社會新問題更加先發、更加集中,傳統的鄉村治理機制、治理方式率先面臨嚴峻挑戰,例如法律尊嚴和權威不時受到挑戰,社會治理中百姓角色缺位等。近年來,桐鄉以“紅船精神”為引領,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效果導向,敢為人先,打造“三治融合”高地,創造了“大事一起幹、好事大家判、事事有人管”的好經驗。
越豐村黨總支書記沈春雷介紹,越豐村的“三治融合”就是以“兩會三團”為抓手全面鋪開的。
2013年6月,越豐村正式開始“三治”融合試點,堅持黨建引領,以“自治、法治、德治”為理念,經過不斷的探索和實踐,成立了“道德評判團、法律服務團、百事服務團”三個平臺,同時又深化和發展了“百姓議事會”“鄉賢參事會”兩個新載體,創新鄉村治理體系。
而這樣的創新仍在越豐村進行。最近,越豐村的道德評判團正在主導推進“垃圾分類”工作,引導全村上下廣泛參與,有效地推動村民自發自覺地提升文明素養。
“‘三治’必須融合運用,才能真正發揮出它們的最大功效。”沈春雷指出,經過近5年的探索實踐,越豐村的“三治融合”正逐步引導老百姓進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
鄉村治,則百姓安。農村要成為安居樂業的家園,離不開科學有效的治理。
“鄉村治理體系與城市治理體系的區別,主要在於鄉村治理是村集體制度與村民自治制度相互交織下的治理。經過40年發展,全國各地鄉村治理的模式路徑不同,值得觀察、思考與交流。”在中華全國農民報協會、農民日報社舉辦的2018中國(花園)鄉村治理高峰會議上,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張曉山指出。
“改革開放40年來,農村經濟和社會領域一系列的制度安排都發生了深刻變化。鄉村治理的治理主體、治理事務和治理制度三大變化不容忽視。”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農業經濟研究部部長葉興慶指出。
“治理主體的變化也就是人的變化。”葉興慶分析,經過多年的工業化,大量的農村人口轉移,村莊中涌現出不少的“人口凈流出村”,也就是精英外移村,也出現了不少“人口爆炸村”,這些村莊經濟發達,外來人口多,本地人口少。這兩種類型的村都面臨人的結構變化,這是一個重大變化。
此外,鄉村治理事務的內涵和外延都發生了重大變化。而從制度上看,長期以來我們主要靠村黨委組織、村民委員會實現鄉村治理,中央一號文件明確提出加強農村群眾性自治組織建設,包括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村民議事會、村民理事會、村民監事會等,這表明我們的治理制度本身也在發生變化。
人在變、制度在變、事情在變,由此帶來鄉村治理面臨一些新困境和新課題,解決這些問題,必須依靠自治、德治、法治三大機制實現鄉村善治。
2、文化內涵:以鄉風文明引領鄉村振興
【案例】
“本村村民與外來人員發生糾紛時,首先處理本村村民;村裏黨員幹部與村民發生糾紛時,首先處理黨員幹部。”“本村任何單位和個人不準招用16周歲以下的人做工”……在浙江省東陽市南馬鎮花園村的廣場上、每個村民家中的茶几案頭,都能看到這個村的“村規民約”。從社會治安到村風民俗,花園村薄薄5頁的“村規民約”中,凝聚著全體村民對價值認知和行為規範的共識。
早在上世紀90年代,花園村就頗具“前瞻性”地制定了“村規民約”。花園村黨委書記邵欽祥介紹,上世紀90年代,村集體企業搞得非常紅火,村裏的矛盾、糾紛也開始增多,“村規民約”應運而生。
“‘村規民約’是經村民代表討論制定、全村公示後通過的。”花園村村民邵大康説,大家都會自覺遵守“村規民約”,因為條文大部分是村民日常關注的內容,且得到全體村民的認可。
除了“村規民約”,花園村還制定了“生態公約”“村民道德公約”等,不斷提高村民的自律、自治和自我保護能力。
“制定村規民約、呵護公序良俗,是對傳統社會優秀遺産的繼承,是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的鄉村基層制度安排。”張曉山指出,“村規民約”是我們的“小憲法”,村民對“小憲法”非常熟知,許多人都能説出其中的所有條款。
“花園村農村治理經驗是可借鑒、可複製的。這也表明,鄉村治理要傳承自身傳統的農耕文明,走出自己的特質特色。”國務院參事室特約研究員、中國農業經濟學會會長尹成傑説,要堅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實現鄉村治理從管理民主向治理有效進一步深化。鄉村治理要做好村級組織建設,傾聽村民意見和訴求,完善農業農村社會服務組織等基礎性工作。
“源於鄉土社會的鄉規民約一直是中國傳統的農村治理基本規範。村規民約也不再只是簡單地維護生産生活秩序,而是逐漸轉化為農民與集體、他人之間利益調整的重要依據,對村民利益的整合功不可沒。”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研究員黨國英指出,“村規民約”以民主、法治為基礎,推動了文明鄉風建設,由此來實現鄉村的善治,最終體現鄉村治理的效率、平等、穩定、可持續的基本目標。
專家指出,新時代打造共建共治共用的社會治理格局,只有通過引導村規民約向法治有序、德治有效、自治有利方向發展才能真正實現有序的鄉村治理,才能增加群眾對地方政府的信任,才能不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
3、凝聚人氣:激發鄉村振興內生動力
【案例】
湖北省襄陽市保康縣馬橋鎮堯治河村地處十堰、襄陽、神農架三地交匯處,是一個典型的偏遠高寒山區。這些年,堯治河村走出了一條鄉村治理的新路子,逐步從貧窮走向溫飽,從落後走向現代,從荒蕪走向文明,從小康步入殷實。2017年,全村工農業總産值42億元,實現利稅4.5億元,農民每人平均純收入突破5萬元,榮登中國名村300強第61位,成為中國十大幸福村、中國十佳小康村。
談到鄉村變遷的“密碼”,堯治河村黨委書記孫開林把它歸結為“黨建引領”。
“我們著力選好村兩委班子,規範黨員管理,抓好黨員發展工作,我們把優秀員工和村民培養為黨員,從優秀黨員培養支部書記,把優秀支部書記培養成黨委成員。在此基礎上,不斷推進黨務公開、村務公開、財務公開,讓村民們全都參與到村裏大小事兒中來,激發出大家建設村子的熱情。”孫開林説,農村富不富,關鍵看支部;支部強不強,關鍵看“頭羊”。夯實黨建,發揮基層黨組織和黨員的作用,就是給鄉村治理裝上了一個動力強勁的火車頭,帶動村民致富奔小康,凝聚鄉村振興的人氣。
推進鄉村善治,關鍵在黨的領導。目前全國有128萬個農村基層黨組織、3500萬名農村黨員,直接與近6億農民群眾打交道,這是鄉村善治最堅實的支撐力量。
對此,今年的中央一號文件也提出,紮實推進抓黨建促鄉村振興,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組織力,抓鄉促村,把農村基層黨組織建成堅強戰鬥堡壘。
“法治保障下的自治,如何能真正落實,運作順暢,關鍵是對權力的有效制約,堅決維護相對弱勢群體的權益。例如在花園村,本村村民與外來人員發生糾紛時,首先處理本村村民;村裏黨員幹部與村民發生糾紛時,首先處理黨員幹部。”張曉山説,任何制度都要人來執行,要夯實鄉村治理的道德基礎,首先是帶頭人要以身作則,率先垂范。抓住了基層黨員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少數,就抓住了問題的根本。
“鄉村治理中,自治是核心,德治是基礎,法治是保障。”華中師範大學中國農村研究院院長鄧大才指出,任何一個村莊都不可能簡單使用某一種治理方式實現有效治理,而應該是多種治理方式的結合。
“在未來的鄉村治理進程中,自治的事項會逐步減少,適用法治的東西會逐步增多,城鄉在治理體系上會逐步趨同。”葉興慶説,同時要更加重視德治,因為無論自治也好、法治也好,都是有成本的,而德治的重要作用就是降低自治和法治的成本,降低農村社會運作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