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社會科學院新聞與傳播研究所卜衛教授。賈璞玉攝
由中國人權研究會、中共湖南省委宣傳部共同主辦的“構建新時代中國人權話語體系”理論研討會12日在湖南長沙中南大學舉辦。中國社會科學院新聞與傳播研究所卜衛教授在會上進行題為“人權話語建構及其文化敘事與傳播”的發言。
建構人權話語並非總是“回應”別國話語,應更多討論我們的人權現狀和問題
提出“人權話語”是因為話語具有説明、組織和建構社會的力量,但這種話語需要傳播才能發揮其作用。然而傳播不是一個簡單的“我説你聽”、獨立於社會文化的活動,在當前全球化背景下,構建人權話語也擺脫不了世界各國相互聯繫、相互影響的關係。
在討論人權問題和建構人權話語時,我們的國家和媒體比較缺少主體性,這不僅表現在我們沒有充分地描述我們的人權現狀,討論我們的人權問題,也表現在總是“回應”別人的話語,無論是反駁他國對我們的“人權攻擊”還是報道國外人權事件。在一定程度上,這源於我們的媒體缺乏基本的人權教育。
人權話語傳播中,傳播者要理解人權概念,從我們的人權框架來審視所有健康、環境、經濟發展、人身權利、社會參與等人權議題,特別是在可持續性發展進程中,傳播者要了解中國政府及民間社會對人權話語建構的貢獻,特別要明確以國家法律政策為基礎的人權框架及其社會實踐。其實,不僅是公眾,也包括大眾媒介,我們都需要最基本的人權教育。
中國人權需要脫敏,但中國人民需要提高人權敏感性
新聞報道分析發現,“人權是西方的”,並且,如果人權與西方相聯繫,人權也是負面的意義,似乎不存在東方的、第三世界國家的或集體的並賦有正面意義的人權。例如説人權是“反政府”和“敵對勢力的人權攻擊”,而不是各種人群的普遍權利;婦女人權中的婦女參政權利、經濟發展的權利、免受暴力的權利等;殘障人權利中的工作權利、資訊無障礙的權利等;社會福利保障制度的改革和建設……其實國家或者説政府,才是具有保護人權的責任主體。
大眾媒介中的人權話語通常是國外“人權監察站”、“歐洲—地中海人權監察員”、國外媒體、海外“監察院、敘利亞人權監察組織、聯合國伊拉克援助團和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國際人權組織“人權觀察”等“在説”關於國際戰爭動亂、人身權利侵害等事情;國內的專家“在説”有關“西方人權”的事情;國內的公檢法在説公民權利保障及反腐的事情。從這裡我們可以看出,人權主要在國外,在地區衝突中,在若干人身權利侵害的案件中;人權是西方的;國內的人權議題則大都在公檢法的工作中。
但人權遠遠不只是這些內容,只是由於缺少人權敏感性,我們忽略了或無意遮罩了很多重要的人權議題,至少在大眾媒介上,似乎沒有有效地聯合第三世界國家主動去建構自己的人權問題和人權話語。
發展話語實踐的人權文化敘事,建設成為有利於“發展正義”的文化力量
話語分析包括背景情境、文本形成、文本傳播還有文本的話語實踐,敘事即再現一定社會脈絡中的事實或故事。文化敘事則賦予了這些事實或故事一定的社會意義,影響著人們對社會的認識和行動。舉例來説,我們比較1985年和2005年全球音樂人“拯救非洲”的搖滾運動,就可以看出文化敘事如何改變世界的進程。同樣是面對非洲饑荒,有兩種截然不同的敘事,導致兩種不同的結果。1985年的主流敘事是慈善,讓我們“給予”,但2005年的主流敘事是“公平”,質疑為什麼20年過去了,非洲依然貧困,演唱會的訴求不再是動員公眾捐款,而是要通過要求發達國家免除非洲債務、採取公平貿易來援助非洲。其口號是“我們不需要施捨,我們需要公平”,以及“讓貧困成為歷史”。在八國集團峰會的第一天,與會領導人承諾將大幅度增加對非洲的援助。在依附理論框架內,關注文化敘事其實就是要關注文化帝國主義議題。我們注意到,文化敘事已經成為造成不平等的原因之一,並正在影響著社會公正、寬容和融合。
通過案例分析我們可以看到,每一個議題從來不是脫離一定社會文化情景的,是在一定文化背景下進行的。文化敘事影響著我們對發展的基本看法、戰略或政策及其行動。我們要關注、反省關於減貧、關於發展和南南合作的文化敘事,將其轉變為人權或以人為本的敘事、包容性增長和包容性發展的敘事,以及全球正義、結構改革的敘事,總之要建設成為有利於“發展正義”(Development Justice)的文化力量。
人權的實現不僅要有頂層設計,更要有公眾的廣泛參與
人權建構不是一個頂層設計或是專家領域的會議的結果,人權的實現一定要有公眾的廣泛參與,人民都應該有聲音。人權最後就是落實到每一個人、每一個數據,我們不要老是西方攻擊我們然後我們回擊,要克服冷戰思維,以最廣大人民的需求為基礎,建構自己的人權體系。
爭奪中國話語權的目的不是為了維護國家形象,而最終是為了人民的福祉。每個社會都會有自己的發展路徑,每個社會會有自己的問題,我們社會根據最基本的最底層的人建構人權議題,形成自己的人權話語。
人權問題從哪來,如何建構中國自己的人權議題,這是建構話語的起點,公眾對人權的普遍理解並採取相應的行動,才能保障人權的真正實現。通過參與式培訓、媒介監測和對話,將大眾媒介、國家機構、社會組織和邊緣群體聯合在一起,形成自下而上的利用“群眾路線”來推動人權實現的社會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