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首現國務院機構名稱 鄉村振興必將強化

發佈時間:2018-03-14 13:50:47 | 來源:中國網·中國扶貧線上 | 作者:周宏春 | 責任編輯:王虔

關鍵詞:鄉村振興,農業,農村,發展,國務院機構改革

周宏春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

中國網/中國扶貧線上訊 鄉村振興戰略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被首次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是解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矛盾的必然要求,是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的必然要求,是實現全體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鄉村振興戰略實施,將在這次國務院機構改革後得到強化。

“農村”首次出現在國務院組成部門的名字中。在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上,國務委員王勇受國務院委託,根據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通過的《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就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向大會作了説明。在2018年的國務院機構改革中,組建了農業農村部,農村首次出現在國務院組成部門的名稱中。這對於國務院統籌“三農”問題是極為重要的。因為農業農村農民問題是關係國計民生的根本性問題。按照“一事進一個部門”的大部制改革構想,這次國務院機構改革理順了“三農”發展和改革的關係。

明確了國務院組成部門之間工作的輕重緩急。在王勇所作的説明中,對“農業農村部”的作用進行了定位: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統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在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發生變化的情況下,要將農業和農村發展放在重要位置,而統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是其中的最重要任務。因為,我國當前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在鄉村更為突出,如農産品階段性供過於求和供給不足並存,農業供給品質亟待提高;農民適應生産力發展和市場競爭的能力不足,新型職業農民隊伍建設亟需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和民生領域欠賬較多,農村環境和生態問題比較突出,鄉村發展整體水準亟待提升;城鄉之間要素合理流動機制亟待健全,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亟待強化等。這些問題,都需要在鄉村振興戰略實施中加以解決。

“鄉村振興”成為農業農村部的重要任務。農業農村部的職能,覆蓋農業、農村和農民三方面: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農業農村農民,三者是不可分割的有機整體,離開任何一個方面,工作推進都難以全面。推進“三農”工作的目標是加快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農業農村現代化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的重要組成部分。農業現代化,最早由1954年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提出;1956年工業、農業、交通運輸業和國防四個現代化的任務被列入黨的八大所通過的黨章。1964年12月第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周恩來總理根據毛澤東主席建議,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在二十世紀內,把中國建設成為一個具有現代農業、現代工業、現代國防和現代科學技術的社會主義強國。沒有農業農村的現代化,中國的現代化是不全面的。從我國發展實際看,農業農村現代化還任重道遠。

理順了國務院各組成部門的關係,整合了涉農資源。在國務院的這次機構改革中,將涉及我國農業農村發展的議題都集中到農業農村部,即新組建的農業農村部,整合了農業部的原有職責,以及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國土資源部、水利部的有關農業投資項目管理職責等,以實現農業農村相關職能的統籌規劃和協調。其主要職責是,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三農”工作戰略、規劃和政策,監督管理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墾、農業機械化、農産品品質安全,負責農業投資管理等。按照“産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總要求,統籌推進農業農村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和黨的建設,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鄉村振興道路,讓農業成為有奔頭的産業,讓農民成為有吸引力的職業,讓農村成為安居樂業的美麗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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