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中央一號文件:鄉村振興須優先打好脫貧攻堅戰

發佈時間:2018-02-09 11:27:29 | 來源:中國網·中國扶貧線上 | 作者:周宏春 | 責任編輯:王虔

關鍵詞:脫貧,扶貧,貧困,工作,中央

2月4日,2018年中央一號文件《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發佈,這是改革開放以來第20個、新世紀以來第15個指導“三農”工作的中央一號文件;其中的第八部分是打好精準脫貧攻堅戰,界定了脫貧與鄉村振興的關係,提出了扶貧重點和難點,特別強調了脫貧中的作風建設問題。

擺脫貧困是鄉村振興的前提

中央一號文件在第一部分“新時代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大意義”中,充分肯定了“脫貧攻堅戰取得決定性進展”;第二部分“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總體要求”中提出了減貧的2020年和2035年目標:到2020年,“現行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實現脫貧,貧困縣全部摘帽,解決區域性整體貧困”;到2035年,“相對貧困進一步緩解,共同富裕邁出堅實步伐”。脫貧攻堅,不僅是黨的十九大部署的三大攻堅戰任務之一,也關係到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成效。

打好脫貧攻堅戰,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內容。中央一號文件解釋了脫貧與鄉村振興的關係,擺脫貧困是鄉村振興的前提;小康不小康,關鍵看老鄉。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既是黨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是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重大歷史任務,也是新時代“三農”工作的抓手。中央一號文件的發佈和實施,既有利於加快實現脫貧目標、鞏固脫貧成果,也有利於貧困地區從根本上改變面貌,走向共同富裕,兩者相輔相成,相互促進。

做好扶貧脫貧工作的總基調依然是“精準”,原則是量力而行。必須堅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把提高脫貧品質放在首位;既不降低扶貧標準,即從中央到地方各級政府,必須盡力而為;也要量力而行,即要堅持實事求是,而不能隨意承諾,吊高胃口。打好精準脫貧這場對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具有決定性意義的攻堅戰,必須採取更加有力的舉措、更加集中的支援、更加精細的工作,由“打贏”向“打好”轉變,從關注脫貧速度轉向提升脫貧品質,優先打好脫貧攻堅戰,為全面小康奠定基礎。

精準發力,激發內生動力是根本

中央一號文件對扶貧脫貧工作的重點部署,從精準、重點地區和內生動力入手,與中央業已確定的“六個精準”“五個一批”扶貧脫貧政策措施相銜接,打贏精準脫貧攻堅戰也要與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有機銜接,以便形成特色産業脫貧一批、易地搬遷脫貧一批、生態補償脫貧一批、教育培訓脫貧一批、勞動力轉移脫貧一批、社會幫扶脫貧一批、社保政策兜底脫貧一批,最終實現脫貧奔小康的目標。

瞄準貧困人口精準幫扶。各地在近年來的扶貧脫貧實踐中,對扶持誰、誰來扶、怎麼扶和如何退的“四個問題”,形成了比較成熟的做法,對扶持對象不斷進行動態調整。今年的中央一號文件,重點對不同類型的貧困群眾提出不同政策。如對有勞動能力的貧困人口,強化産業和就業扶持,做好産銷銜接、勞務對接,實現穩定脫貧。各地黨委政府制定了特色産業扶貧、易地移民扶貧、金融扶貧、生態扶貧、教育扶貧、健康扶貧等項規劃,形成了比較完整的規劃體系;還通過特色産業、轉移就業、光伏扶貧、委託經營、金融扶貧、政策兜底等政策措施的實施,形成了貧困人口增收、減支、補短、揚長、挖潛的解決途徑。對“一方水土養不了一方人”之地,要有序推進易地扶貧搬遷,讓群眾搬得出、穩得住、能致富。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貧困人口,綜合實施保障政策,確保病有所醫、殘有所助、生活有兜底。要做好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動態化和精細化管理,把符合條件的貧困人口盡可能納入保障範圍。對因病、因殘、因學、因房和缺資金、缺技術、缺勞力、缺動力致貧返貧問題,要盡可能提供就業門路,以穩定收入來源,讓貧困人口有更持續的獲得感、幸福感。

聚焦深度貧困地區集中發力,是今年中央一號文件進一步強調的重點。據國務院扶貧辦建檔立卡的數據顯示,貧困人口超過300萬的還有5個省區,貧困發生率超過18%的貧困縣有229個,超過20%的貧困村有2.98萬個。為攻克“貧中之貧”,中央一號文件提出,要全面改善貧困地區生産生活條件,確保實現貧困地區基本公共服務主要指標接近全國平均水準。以解決突出制約問題為重點,以重大扶貧工程和到村到戶幫扶為抓手,加大政策傾斜和扶貧資金整合力度,增強貧困農戶發展能力,重點攻克深度貧困地區脫貧任務。新增脫貧攻堅資金項目主要投向深度貧困地區,增加金融投入對深度貧困地區的支援,新增建設用地指標優先保障深度貧困地區發展用地需要。

激發貧困人口內生動力,是打好扶貧攻堅戰的重中之重。今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要把扶貧同扶志、扶智結合起來,把救急紓困和內生希望結合起來,提升貧困群眾發展生産和務工經商的基本技能,引導貧困群眾克服“等靠要”思想,鞏固脫貧成果,形成自強自立、爭先脫貧的精神風貌,進而實現可持續發展。如蘭考扶貧不養懶漢,不能靠在墻根曬太陽,不能伸手要救濟;通過努力,貧困戶從“與己無關”到“以我為主”,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被大大調動起來。中央一號文件還強調,要改進幫扶方式方法,更多采用生産獎補、勞務補助、以工代賑等機制,推動貧困群眾通過自己的辛勤勞動脫貧致富。

脫貧沒有捷徑可走。做好扶貧工作需要長時間、高強度深入一線,真幹實幹。將精準扶貧落實到位,需要扶貧幹部潛下心、紮根基層,為不同情況的貧困群眾制定有針對性的脫貧方案,提供技術支援、資金保障,還要協助打通農産品的銷售渠道。只有紮實推進一系列工作,將貧困群眾帶入脫貧正軌,消除貧困才能事半功倍、水到渠成。

壓實責任,集中力量解決作風問題

強化脫貧攻堅責任和監督。脫貧攻堅,關鍵在黨。中央一號文件特別強調了,要強化脫貧攻堅責任和監督,堅持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強化黨政一把手負總責的責任制。積力之所舉,則無不勝也。扛起主體責任,統籌做好進度安排、項目落地、資金使用、人力調配等各項工作,層層壓實責任。如蘭考在扶貧脫貧實踐中,堅持政府推動、市場拉動、農戶主動、科技帶動、金融撬動“五輪驅動”,縣扶貧領導小組、縣直部門、鄉鎮領導班子、駐村工作隊和貧困農戶“五級聯動”,層層落實幫扶責任,構成脫貧攻堅的強大合力,提供了強有力的保證。

集中力量解決脫貧攻堅中的作風問題,是中央一號文件著墨較多的地方,也是公眾關注的熱點。一段時期以來,扶貧領域存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數字脫貧等問題,不僅對扶貧工作成效産生負面影響,也影響政府形象。脫貧考評繁多,一些地方幹部將大量精力用於迎檢,影響實際工作;個別人好大喜功,誇下脫離實際的海口,希望“一口氣吃成胖子”,必然會留下弄虛作假的隱患。2017年12月,中央紀委曾公開曝光八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有些地方扶貧政策過了頭,這和降低扶貧標準一樣,影響脫貧品質;有些地方為了顯示對扶貧的重視,或體現“成績”,把“義務教育有保障”變成從學前到大學全免費,把“基本醫療有保障”變成看病不花錢,把“住房安全有保障”變成住大房。國務院扶貧辦網站顯示,僅河北一省2017年就累計清理髮現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34969件,639人收到紀律處分。

惟其問責到位了,履職才能到位。任何搞“突擊脫貧”“算賬脫貧”的行為都應被嚴肅追責;要發現一起懲治一起,絕不姑息。對於扶貧中的弄虛作假等問題,習近平總書記曾強調,要防止形式主義,扶真貧、真扶貧,扶貧工作必須務實,脫貧過程必須紮實,脫貧結果必須真實,讓脫貧成效真正獲得群眾認可、經得起實踐和歷史檢驗。杜絕“假脫貧”“被脫貧”“數字脫貧”等問題,應當構建公開透明的資訊披露機制,相關資訊不能在彙報材料中“旅行”,而要接受公眾監督,當事人要認可,村裏要有公示,還要接受社會組織的調查核實。科學確定脫貧摘帽時間,對弄虛作假、搞數字脫貧的嚴肅查處。任務設得科學合理,對扶貧幹部會形成正面壓力與動力。完善扶貧督查巡查、考核評估辦法,除黨中央、國務院統一部署外,各部門一律不準再組織其他檢查考評。嚴格控制各地開展增加一線扶貧幹部負擔的各類檢查考評,切實給基層減輕工作負擔。切實加強扶貧資金管理,對挪用和貪污扶貧款項的行為嚴懲不貸,以督責相關責任主體切實履職盡責。

新時代新征程。要進一步提高“三率一度”水準,以更加精準、更加紮實,高品質、有特色地打贏脫貧攻堅戰;以時不我待的擔當精神,推動貧困人口脫貧摘帽奔小康;以脫貧攻堅實踐中激發出來的精神、狀態和作風,在優先解決絕對貧困的基礎上,再鼓幹勁,逐步縮小收入差距,讓全體人民公平地分享發展成果,早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作者: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 周宏春)

[列印]

[[收藏]]

[TT]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