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作瀚:紮根貧困鄉村、服務農民群眾的基層法官

發佈時間:2018-01-23 10:43:32 | 來源:中國網·中國扶貧線上 | 作者:胡永平 | 責任編輯:孔令瑤

關鍵詞:張作瀚,1975年,基層法官,服務農民,明法

張作瀚,男,1975年5月出生,中共黨員,大學學歷,現任吉林省大安市法院舍力人民法庭庭長。他踏踏實實工作,誠誠懇懇做人,在平凡的崗位上默默奉獻著自己的力量,用自身的努力實現了法律賦予的職責,總結出“四要四不要”工作法即要和顏悅色,不要冷若冰霜;要心平氣和,不要盛氣淩人;要通俗易懂,不要照本宣科;要將心比心,不要居高臨下。曾榮獲全國模範法官、全國優秀法官、全國法院辦案標兵、吉林好人標兵等榮譽稱號。

張作瀚在基層從事法律工作的21年中,時刻踐行著“調解是最高品質的審判”這一理念,在審判工作中刻苦學習,任勞任怨,實實在在為人民群眾辦實事,辦好事。他明法析理,讓法律的價值凸現;他巧理千家事,讓法治精神深入萬人心;他用調解實現案結事了、定分止爭,讓法律成為和諧社會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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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服人,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他用一次次公平的判決,播撒法律溫暖的陽光,征服了當事人的心

舍力法庭只有兩名審判員和一名書記員,要負責全轄區民事案件的立案、審判、執行及送達工作,張作瀚始終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想方設法提高工作效率,將案件依收案時間先後排列,定出時間表,按計劃審結。此外,他抓緊一切可利用的時間投入到工作中。對於每個案件,都嚴格按照法律規定審理,力求每個案件都經得起歷史的檢驗。他在庭審前認真閱讀卷宗,制定週密細緻的庭審提綱,為開庭審理做好充分準備;在庭審中和庭審後認真進行評議,反覆推敲案情,力爭將每件案件辦成鐵案。在王某訴付某返還財産一案中,王某起訴稱,付某多種了他一壟地,已經種了三年,他家連續三年往回要,但付家拒絕返還,並説沒有多種他家的地。前段時間,王某的姐姐因這一壟地被付某打傷住院花了3000余元,付某被派出所拘留罰款,經本村村委會調解付某曾同意返還這一壟地,但是現在付某又反悔了,認為他家的地不多,王某要種這一壟地,付某拿出刀子對他説:“這是我家的地,誰種我就弄死誰。”立案後,張作瀚意識到,這不是一起簡單的民事糾紛,如不及時處理,後果不堪設想,張作瀚立即帶領同事到村裏調查二壟土地承包時雙方當事人承包地的數量,並請求村委會成員和分地組成員協助測量雙方當事人實際耕地面積,事實是付某確實多種了王某的一壟地。在取得第一手證據之後,張作瀚把做好付某的思想工作作為突破口。剛開始付某出言不遜,張作瀚不急不躁,靜聽付某的推脫。付某東拉西扯,從早上一直説到下午三四點,許多話其實與案情無關,但張作瀚還是耐心地聽完了。臨走時,張作瀚告訴付某,法庭就是讓人講理的地方,你這麼拖下去不是辦法,今天你想不通,明天我再來。第二天,付某早上6點多起床,張作瀚在他們起床之前已守候在門前,説服教育工作一做就到了晚上8、9點。“都是本鄉本土的,一個村老鄰舊居多少年了,應和睦相處,不能因為一壟地傷了多年的感情。你多種了人家的地,就該返還啊。”最終,他動之以情,曉之以理,説服了付某。付某説:“從來沒見過這樣認真的法官!”在張作瀚的積極調解下,雙方握手言和。事後雙方當事人分別找到張作瀚,感激地説:“真得好好謝謝你,張法官,是你解開了我們的心結,要不然我們兩家的仇得作一輩子。”

傾情服務、傾心為民、傾力助民,他一直在尋求一種化解矛盾的最佳途徑,一個法理和情理的最佳結合點

多年的農村法庭經驗使張作瀚意識到,基層法庭的法官,不但要公平公正地適用法律條文,還要擔負起讓法律平民化,讓司法大眾化的職責,使大眾百姓了解法律、理解執法者,讓法律走近百姓生活。在長期的基層工作中張作瀚總結出自己的工作方法:與老百姓打交道要做到“四要四不要”,即要和顏悅色,不要冷若冰霜;要心平氣和,不要盛氣淩人;要通俗易懂,不要照本宣科;要將心比心,不要居高臨下。法律條文是死的,但是適用法律的人是活的,法律在有愛心的人手中,總是有溫度的。在開庭時,張作瀚儘量把深奧的法律術語變為通俗易懂的土言土語,讓老百姓覺得法官了解他們的生活,懂得民間常情,從而對法官有了親近感,更信任法官。2014年村民孫某找到張作瀚稱自己羊進入李某的花生地,將部分花生損壞,五隻羊被李某扣留,用來賠償花生損失,司法和公安機關進行調解沒有達成協定,現在要求起訴返還被扣留的羊,但是李某家也養羊而自家的羊又沒什麼特徵,現在這些羊和孫某的羊混在一起。張作瀚接案後,感覺雖然事情不大,但是讓孫某舉證相對困難,如果按照程式審理可能導致無法分辨孫某的羊,就立即帶領幹警找到李某,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終於做通返還的工作,但是李某也無法分清自己抓來的那五隻羊。張作瀚根據多年農村工作經驗,感覺事發時間不長,就用孫某的羊群根據氣味帶出這五隻羊。雙方當事人都佩服地説:“看這法官歲數不大,經驗還不少呢,這種土辦法都能想出來。”2012年審理范啟臣、范生玉父子贍養糾紛一案中,因范生玉認為父親財産分配不公,多年來産生很深積怨,拒絕給付贍養費。判決生效後張作瀚多次找其給付贍養費1500元,因本身存在抵觸情緒且確實生活特別困難,而且趕上春耕季節,種地投入需要花費,子女未成年需要花費,其父親也確實需要贍養。在一次找到范生玉時他對張作瀚説,法官你要是能相信我就幫我一把,把今年的錢幫我墊上,張作瀚看到他那為難的樣子就對他説,可以幫你墊錢,但是希望你能解開你與你父親的積怨。范生玉低頭沉默。墊錢後張作瀚並沒有找其催要,秋收後,夫妻倆共同將錢送到法庭説,“我當時説你給我墊錢,也就是試試的心理,沒想到你真的能給我付這個錢,真沒想到還有這樣的法官。既然你能這麼做,我也答應你一定不會再因為這事讓你操心,我會好好對待我父親。”

人情左右,恪守本分,淡泊名利,他用一次次的實際行動,詮釋了新時代年輕法官的廉潔風采

在原告劉某與被告張某故意傷害一案中,被告為了不承擔賠償責任或少承擔賠償責任,曾托鎮領導出面説情,張作瀚按照法律規定認真地向説情者給予解釋,説服他們要為當事人做好正面工作,排除各種外界干擾,依法公正地將案件審結。工作中遇到類似這種情況會很多很多,張作瀚時刻保持清醒的頭腦,凡事從大局出發,以法律為準則,以維護當事人的權益為己任,他知道權力是黨和人民賦予的,做好審判工作就應該從人民滿意的地方做起,從人民不滿意的地方改起,在審判實踐中充分體現“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情為民所繫”。多年來,他所辦結的案件無錯案和執法過錯,亦無關係案、金錢案、人情案。

公正辦案,廉潔是根本。在工作中,張作瀚嚴格執行廉政建設各項規定,始終拒説情、拒吃請,拒收當事人的一切財物,堅持做到秉公執法,維護了法律的尊嚴。在友情、親情與法律之間,他執著堅守的是一個人民法官的職業道德,忠誠維護的是法律的神聖與尊嚴。類似這樣的情況不勝枚舉,但他常説:“既然我選擇了法官這一職業,就要對得起自己胸前的天平。”

作為一名基層法官,張作瀚自己也記不清有多少次在庭審中被當事人因誤解或不懂法律規定而侮辱和謾罵;記不清有多少次因拒絕吃請、拒絕説情而得罪親戚朋友;記不清有多少個晚上伏案工作,翻閱卷宗、撰寫法律文書;記不清有多少次因開庭而忘記了吃飯,因此得了胃病;更記不清多少次因公正裁判讓當事人憤恨而來滿意而去;也記不清多少次案件審結之後,當事人拉著他的手一再表示感謝……“採得百花成蜜後,為誰辛苦為誰甜。”對此,張作瀚一直認為:“長年在基層法庭從事審判工作,雖然又苦又累,但看到經過自己的努力,所審理的每起案件,都能讓當事人滿意,這就是我最大的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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