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於1961年。教師、法學家。1980年,畢業于師範大學;1990年,畢業于塔吉克國立大學法學院。1981年至1983年,服役于蘇聯軍隊。1983年至1995年,在塔吉克共和國建設部住宅和公用事業局和杜尚別市錫諾區政府內,擔任公共生活輔導員,住房管理區段負責人,律師,法律和行政法處主管等。1995年5月至2017年5月,在塔吉克共和國司法系統內擔任過法官,衛戍部隊軍事法院院長,和塔吉克共和國最高法院副院長。法官等級為最高等級,司法少將銜。2017年5月至今,擔任塔吉克共和國總統辦公廳人權保障局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