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九大作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重要判斷。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一方面,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廣泛,不僅對物質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長;另一方面,更加突出的問題是發展不平衡不充分,這已經成為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的主要制約因素。
相應的,新時代對中國人權事業發展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這主要體現在五個方面。
第一,在新時代,人民要求更全面的人權保障,不僅要求保障生存權,而且要求保障發展權、環境權;不僅要求保障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而且要求保障政治權利等。十九大報告對此作出積極回應。首先,報告三處提到要更好推動、不斷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其次,在發展權方面,報告特別強調要使人民平等參與、平等發展權利得到充分保障。再次,報告提出要保護人民人身權、財産權、人格權。最後,在政治權利方面,報告提出要擴大人民有序政治參與,保證人民依法實行民主選舉、民主協商、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等等。
第二,在新時代,人民要求更均衡的人權保障,特別要提升中西部、鄉村和邊遠貧困地區人權保障水準。十九大報告對此提出了具體的改進措施。首先,報告在六處提到要逐步實現、不斷促進“全體人民共同富裕”。其次,報告提出了一系列促進人權均衡保障的具體戰略,包括鄉村振興戰略、區域協調發展戰略、可持續發展戰略,開展脫貧攻堅、精準脫貧等。最後,報告在教育、社會保險、救助體系等方面提出了城鄉一體化戰略。
第三,在新時代,人民要求更充分的人權保障,提高各項人權的保障水準。十九大報告提出了“堅持在發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基本原則。報告指出,必須多謀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憂,在發展中補齊民生短板、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在幼有所育、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斷取得新進展,深入開展脫貧攻堅,保證全體人民在共建共用發展中有更多獲得感。
第四,在新時代,人民要求更可靠的人權保障,不僅要求通過廣泛的人權教育和具體的人權政策來維護和保障人權,而且要求通過國家立法、執法、司法和守法使人權得到可以明確預期的法治保障。對此,十九大報告明確提出要“加強人權法治保障”,“深化依法治國實踐”,“堅持厲行法治,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同時,報告多次強調要“加強人民當家作主制度保障”,指出要“健全人民當家作主制度體系,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就是要體現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權益、激發人民創造活力,用制度體系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等等。
第五,在新時代,人民需要更國際化的人權保障。隨著中國的開放和富裕,更多的中國人走出國門,其他國家的狀況也越來越多地影響到中國人民的生活,中國人民的人權需要更加國際化的保障。對此,十九大報告提出“倡導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促進全球治理體系變革”;“我們呼籲,各國人民同心協力,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建設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榮、開放包容、清潔美麗的世界”。
人民對人權保障的更高層次的需求,就是中國人權事業發展的目標和方向。十九大報告對新時代中國人民人權新需求的全面回應,將使中國人權事業邁向一個新階段。
(作者為南開大學人權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