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貧資金使用莫因噎廢食

發佈時間:2017-09-28 09:51:33 | 來源:人民日報 | 作者:楊志海 | 責任編輯:劉晨曦

關鍵詞:扶貧,資金,項目,貧困戶,使用

扶貧資金的使用,貴在雪中送炭,要在合理使用的基礎上設計風險防範機制

在當前脫貧攻堅的決勝階段,如何把扶貧資金用好、用到位、不浪費,是困擾很多貧困縣的難題之一。不久前,審計署公佈的2017年第二季度國家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跟蹤審計結果顯示,在抽查的59個貧困縣中,12個縣財政資金統籌盤活不到位、項目推進緩慢等,導致6000多萬元資金結存1年以上,其中5000多萬元結存兩年以上。

扶貧資金躺在銀行“睡大覺”,是一種令人尷尬的浪費。在脫貧攻堅已有時間表的當下,出現這種情況,往往是因為不知道怎麼精準地用好這筆錢。儘管中央已經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明確把扶貧資金使用權下放到縣,並且可以統籌使用。然而,有些地方對扶貧資金的使用顯得過度謹慎。據了解,有的貧困縣要求各個建檔立卡的貧困戶申報産業扶貧項目,等産業扶貧項目實施好了再驗收,驗收合格後才把扶貧資金撥付到産業扶貧項目上。

這種資金使用方式,的確足夠安全,但整體效果很差。貧困戶長期缺錢缺技術缺資訊,發展産業本來就底氣不足、信心不多,現在扶貧産業項目的啟動資金還要自己墊付,等成功了才能獲得支援,貧困戶當然不願意幹。如果一味地等縣裏統一安排産業扶貧項目,貧困戶的主動性也會大打折扣,脫貧進程就會被拉長。

其實,也不是沒有辦法兼顧扶貧資金使用的安全和效率,關鍵是建立一個資金使用、統籌、監督既分工又協作的運作機制。在全國率先脫貧的河南省蘭考縣,建立了“村決策、鄉統籌、縣監督”的扶貧資金分配運作機制,有效地解開了扶貧資金使用的糾結。扶貧資金由縣財政局直接下撥到各鄉鎮財政所,由村里民主決策確定扶貧項目和分配對象,經鄉鎮統籌協調後,鄉鎮財政所負責撥付資金到項目實施單位或貧困戶,縣扶貧辦的工作主要是看項目立項和實施是否經過民主決策、扶貧資金是否用於精準識別出來的貧困村貧困戶、扶貧項目是否有明顯效益。這樣一來,縣扶貧辦不再充當“運動員”,而只是“監督員”“裁判員”,鄉鎮黨員幹部不再只是執行者,更是參與者、見證者。這樣既調動了廣大貧困群眾和各個方面參與的積極性,又提升了扶貧資金的使用效率。

其實,確保扶貧資金使用安全最好的方式,並非一味地規避風險,想把風險全部化解掉,而是充分地披露資訊,讓陽光成為最好的防腐劑。還以蘭考縣為例,他們採取“村內上墻,縣內上網”的方式,從村委會民主評議扶持對象,到具體支援項目和金額,都要讓老百姓充分討論,並形成會議記錄予以公示;每到年終,駐村工作隊、鄉鎮、村委要聯合組成考核組,逐戶查看貧困戶扶貧項目進展情況,公示扶貧成效。既沒有讓扶貧資金“趴在賬上”,又防止了拿錢不幹事的情況。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脫貧攻堅要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關鍵是要找準路子、構建好的體制機制。扶貧資金的使用,貴在雪中送炭,而不是錦上添花。要在合理使用的基礎上設計風險防範機制,切莫為了追求理論上的絕對安全,不願負責、不敢擔責,讓扶貧資金失去用途。

(作者為中國證監會扶貧辦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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