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19縣1.7萬人被“提前脫貧”

發佈時間: 2017-06-24 14:05:40 | 來源: 新京報 | 作者: 王姝 | 責任編輯: 劉芳奇

關鍵詞: 審計署審計長,理財産品,扶貧資金,縣財政,虛構交易

昨日下午,受國務院委託,審計署審計長胡澤君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國務院關於2016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通報了扶貧資金審計等情況。其後,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劉昆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關於2016年中央決算草案審查結果的報告》時表示,建議國務院及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審計查出的問題和審計署提出的建議,進一步深化改革,加強制度建設,認真紮實做好整改工作,年底前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整改情況。

【扶貧審計】

5643萬扶貧資金“造盆景”

“從重點抽查的158個縣看,脫貧攻堅任務還十分艱巨,扶貧資金在一些地方具體使用中尚需進一步精準聚焦,個別地方存在扶貧舉措不實等問題。”昨日下午,審計署審計長胡澤君通報了扶貧資金審計情況。

有貧困人口已買商品房

胡澤君介紹,審計署重點抽查20個省份的158個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和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縣,抽查扶貧資金336.17億元,佔這些地區2016年財政扶貧投入的44%,涉及1216個鄉鎮、3461個行政村和2508個單位,還走訪貧困家庭1.66萬個。

審計發現,有些地方精準識別等基礎工作還不夠紮實。有105個縣的11.34萬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基本資訊不準確或未及時更新,有的已置辦高檔轎車、商品房等卻未及時退出,個別村幹部還採取分戶拆戶等方式將親屬納入建檔立卡對象。

有些扶貧措施與困難學生資助、低保、醫療等政策銜接不夠或數據不共用,有43個縣的2.99萬名貧困家庭子女未能按規定享受助學金等教育扶貧資助;有58個縣的22.12億元扶貧貸款和貼息補助未按規定使用;有55個縣的367個異地搬遷和以工代賑項目存在前期論證不充分、扶助對象不精準、執行政策不嚴格等問題;健康扶貧政策在54個縣未得到完全落實。

存在追求短期效應傾向

審計發現的另一個問題是“有的地方存在追求短期效應傾向”。有53個縣的189個項目因脫離實際、管護不到位等,建成後改作他用或廢棄,涉及扶貧資金1.41億元;有24個縣的56個項目與貧困戶利益連接較弱,集中在龍頭企業或合作社,存在“壘大戶”、“造盆景”現象,涉及扶貧資金5643.68萬元;有32個縣的81個項目在資金分配中搞簡單“平均主義”,涉及補助1.33億元;19個縣已脫貧人口中,有1.7萬人存在多計預期收益或義務教育、基本醫療、住房安全“三保障”未落實等被提前脫貧問題。

審計還發現,基層扶貧資金統籌和監管還未完全到位。胡澤君説,有119個縣財政涉農資金統籌整合試點推進慢,基本還按原渠道、原方式,分頭申報、實施和管理,其中84個縣形成閒置資金19.54億元,有6.23億元閒置兩年以上。有96個縣發生騙取套取、違規使用等問題297個、涉及扶貧資金3.81億元;陽光化管理要求未能有效落實,有41個縣的568個項目未按規定公開公示。

胡澤君表示,審計指出問題後,有關地方和部門已追回或盤活扶貧資金6.48億元,促進完善規章制度42項,處理處分4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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