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中共中央、國務院2011年5月印發的《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綱要(2011-2020年)》,也稱新十年扶貧開發綱要(以下簡稱《新綱要》)。總結我國扶貧開發工作取得的成就和經驗,分析新時期扶貧開發形勢和任務,全面部署未來10年扶貧開發工作。
《新綱要》強調指出,扶貧開發是一項長期歷史任務。我國仍處於並將長期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經濟社會發展總體水準不高,區域發展不平衡問題突出,制約貧困地區發展的深層次矛盾依然存在。扶貧對象規模大,相對貧困問題凸顯,返貧現象時有發生,貧困地區特別是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發展相對滯後,扶貧開發任務仍然十分艱巨。
《新綱要》提出,我國扶貧開發已經從以解決溫飽為主要任務的階段,轉入鞏固溫飽成果、加快脫貧致富、改善生態環境、提高發展能力、縮小發展差距的新階段。新階段扶貧開發未來十年的總體目標是:到2020年,穩定實現扶貧對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義務教育、基本醫療和住房(即“兩不愁、三保障”)。貧困地區農民每人平均純收入增長幅度高於全國平均水準,基本公共服務主要領域指標接近全國平均水準,扭轉發展差距擴大趨勢。
《新綱要》明確,將11個集中連片特困地區和實施特殊政策的西藏、四省藏區、新疆南疆三地州確定為扶貧攻堅主戰場,加大投入和支援力度,集中實施一批教育、衛生、文化、就業、社會保障等民生工程,大力改善生産生活條件,培育壯大一批特色優勢産業,加快區域性重要基礎設施建設步伐,加強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著力解決制約發展的瓶頸問題,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從根本上改變連片特困地區面貌。
《新綱要》對新十年扶貧開發的指導思想、方針原則、主要任務、對象範圍、專項扶貧、行業扶貧、社會扶貧、國際合作、政策保障、組織領導等進行了全面部署。黨中央、國務院強調,《新綱要》是今後一個時期我國扶貧開發工作綱領性文件,各級黨委和政府要進一步提高對扶貧開發工作的認識,切實增強做好扶貧開發工作的緊迫感和自覺性,採取有力措施,確保《新綱要》提出的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2013年底,根據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和《新綱要》頒布兩年多來的扶貧實踐,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又下發了《關於創新機制紮實推進農村扶貧開發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13】25號),對扶貧開發機制創新和重點工作作出部署。機制創新包括:改進貧困縣考核機制、建立精準扶貧工作機制、健全乾部駐村幫扶機制、改革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機制、完善金融服務機制、創新社會參與機制;重點工作包括:村級道路、飲水安全、電力保障、危房改造、特色産業、旅遊扶貧、教育扶貧、衛生和計生、文化建設、資訊化工作。
(摘自《扶貧開發常用詞彙釋義》,國務院扶貧辦資訊中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