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貧詞條]專項扶貧

發佈時間: 2017-06-20 09:02:12 | 來源: 中國網·中國扶貧線上 | 作者: 國務院扶貧辦 | 責任編輯: 王虔

關鍵詞: 扶貧詞條,專項扶貧,農村減貧

指國家安排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由各級扶貧部門負責組織實施開髮式扶貧項目和相關扶持措施,直接幫助貧困地區尤其是貧困鄉村、貧困人口改善基本生産生活條件,發展特色産業,增加經濟收入,提高自我發展能力。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最先啟動和實施的專項扶貧是“三西”扶貧。以1986年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成立為重要標誌,國家在全國範圍內開展有組織、有計劃、大規模扶貧開發,其中專項扶貧擔任著主要角色,成為促進農村減貧的基本手段。與行業扶貧、社會扶貧所不同的是,專項扶貧的主要特點在於:(1)專項扶貧所需資金,主要來源於中央和地方預算安排的財政扶貧資金;(2)專項扶貧的實施一般採用項目形式(或單一項目,或綜合性項目);(3)專項扶貧項目實施,原則上要求到村到戶,使真正的貧困村、貧困戶直接受益。(4)組織實施專項扶貧的行政機構是各級政府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簡稱扶貧辦),同時還包括各級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門等。

《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綱要(2011-2020年)》明確的專項扶貧,主要包括以下重點項目和工作內容:(1)易地扶貧搬遷;(2)整村推進;(3)以工代賑;(4)産業扶貧,(5)就業促進,(6)扶貧試點;(7)革命老區建設。專項扶貧在“三位一體”大扶貧格局中,地位非常重要,具有引導性、基礎性和整合性作用。

(摘自《扶貧開發常用詞彙釋義》,國務院扶貧辦資訊中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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