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貧詞條]産業扶貧

發佈時間: 2017-06-19 16:59:28 | 來源: 中國網·中國扶貧線上 | 作者: 國務院扶貧辦 | 責任編輯: 王虔

關鍵詞: 扶貧詞條,産業扶貧,扶貧項目,政策扶持

指通過扶貧項目和政策扶持等形式,支援貧困地區、貧困農戶因地制宜發展特色優勢産業,並依託扶貧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組織等市場主體,提高組織化程度,建立利益聯結機制,帶動扶貧對象增加收入。

幫助有勞動能力的扶貧對象增加收入,主要有兩個基本途徑:一是發展勞務經濟,提高職業技能,促進轉移就業增收;二是發展特色産業,推行産業扶貧,促進家庭經營增收。從2010年我國農民每人平均純收入結構來看,工資性收入與家庭經營收入之比大約是1:1.17;而貧困戶的這一比例更高,約為1:1.62。由此可見,對於大多數貧困戶來説,家庭經營尤其是農業經營仍是他們收入的主要來源。因此,推進産業扶貧,幫助貧困農戶增加家庭經營收入,仍是扶貧開發工作的重中之重。

推進産業扶貧, 從本質上來説有兩層涵義:一是支援貧困地區發展壯大特色優勢産業。這裡所説的特色優勢産業,主要指具有地方資源優勢和市場競爭優勢的特色種植業、養殖業、林果業、農産品加工業、旅遊服務業和文化産業等。二是提高貧困農戶在特色優勢産業發展過程中的參與度和組織化程度,讓貧困戶通過産業化鏈條和利益聯結機制,分享産業發展利益,提高收入水準。

目前我國産業扶貧組織形式和利益聯結方式,主要有三種基本模式:一是契約模式,比較典型的是以合同為紐帶的“公司+基地+農戶(貧困戶)”、“公司+合作社+基地+農戶(貧困戶)”的訂單農業模式。二是扶貧龍頭企業一體化模式,比較典型的是以工商資本龍頭企業為紐帶,通過股份、租賃形式流轉貧困農戶土地建設農産品基地,貧困農戶獲得土地股份、租賃收入以及基地務工或承包收入。三是農民合作社一體化模式,比較典型的是“合作社+社員(貧困戶)”的農民合作模式,通過農民合作社自辦加工企業、行銷公司等,帶動社員和貧困農戶增收。

(摘自《扶貧開發常用詞彙釋義》,國務院扶貧辦資訊中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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