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為創新扶貧開發機制和解決特殊深度貧困問題而開展的一系列探索性、試驗性扶貧工作或扶貧項目。
開展扶貧試點的直接目的有兩個:一是推進扶貧開發的制度創新、機制創新,提高扶貧開發工作水準;二是有針對性地探索解決局部存在的特殊貧困問題和深度貧困問題。“十一五”以來,國務院扶貧辦先後在全國範圍內開展了一系列先行先試的扶貧試點工作。如在240個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開展“縣為單位、整合資金、整村推進、連片開發”試點,四川省阿壩州扶貧開發和大骨節病綜合防治,青海省玉樹地區地震災後重建和甘肅省舟曲縣泥石流災後重建,雲南省苦聰人、山瑤人、莽人、克木人等人口較少民族的深度貧困綜合扶貧試點,貴州省威寧喀斯特地區扶貧開發綜合治理,新疆阿合奇縣邊境地區扶貧試點,貴州省睛隆種草養畜、甘肅省渭源馬鈴薯産業扶貧、寧夏中部乾旱帶産業發展等産業扶貧試點。這些扶貧試點,為創新扶貧開發機制,全面啟動實施連片特困地區扶貧攻堅,以及解決一些特殊貧困問題,進行了成功探索,積累了寶貴經驗。
《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綱要(2011-2020)》已將扶貧試點列為專項扶貧的重點工作之一。可以預見,扶貧試點作為先導性、基礎性工程,將在新一輪扶貧攻堅中發揮重要的引導示範作用。
(摘自《扶貧開發常用詞彙釋義》,國務院扶貧辦資訊中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