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會同國家相關部門為解決農村困難群眾住房安全問題,于2009年開始實施的農村危房改造試點工作,它是行業扶貧的重點內容之一。
農村危房是指依據住建部制定的《農村危險房屋鑒定技術導則(試行)》,按照規定程式進行鑒定而確認的屬於整棟危房(D級)或局部危險(C級)的房屋。農村危房改造是對D級危房進行拆除重建,對C級危房給予修繕加固。農村危房改造試點的補助對像是居住在危房中的農村貧困戶,具體包括農村分散供養五保戶、低保戶、貧困殘疾人家庭和其他貧困戶。
2008年,國家支援貴州省率先進行農村危房改造試點。2009—2012年,擴大農村危房改造試點工作逐步在全國展開,並取得重大進展。一是實施範圍和改造規模不斷擴大。由2009年的陸地邊境縣、西部地區民族自治地方的縣、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貴州省全部縣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邊境一線團場共80萬戶,擴大到2012年的中西部地區全部縣(市、區、旗)和遼寧、江蘇、浙江、福建、山東、廣東等省全部縣(市、區)共400萬戶。二是戶均補助標準逐步提高,由2009年的5000元,增加到2012年的7500元。三是投入力度不斷加大,中央財政投入的補助資金,由2009年的40億元,增加到2012年的318.72億元,四年中央財政累計投入農村危房改造補助經費599.72億元。
為穩定實現扶貧對象基本住房有保障的目標,農村危房改造已列為《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綱要(2011-2020年)》的12項主要任務之一。要求到2015年,完成農村困難家庭危房改造800萬戶;到2020年,貧困地區群眾的居住條件得到顯著改善。2013年,農村危房改造對貧困地區農戶每戶增加1000元補助,對陸地邊境縣邊境一線貧困農戶、建築節能示範戶每戶增加2500元補助。
(摘自《扶貧開發常用詞彙釋義》,國務院扶貧辦資訊中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