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國家教育等部門為推動貧困地區公共教育事業均衡發展,提高貧困地區人口素質和受教育程度,所採取的一系列傾斜政策、投入支援和扶持措施。
我國貧困地區是教育資源比較匱乏、師資力量比較薄弱的地區,教育事業發展滯後、人力資本投資缺乏,成為制約本地區脫貧致富的主要瓶頸因素之一。許多貧困家庭子女如果沒有國家教育資助,就很有可能輟學、失學,從而為貧困代際傳遞埋下“伏筆”。不難理解,教育和教育扶貧對貧困地區、貧困人口加快脫貧致富的重要性,無論怎麼強調都不為過。
教育扶貧一直是我國扶貧開發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國現行的和逐步擴大推行的教育扶貧政策和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教育資助。農村義務教育“兩免一補”(免雜費、書本費,提高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補助標準);免除中等職業教育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和涉農專業學生學費,實行國家助學金政策;實施連片特困地區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逐步擴大施行普通高中階段國家助學金;加大對各級各類殘疾學生扶助力度等。(2)支援貧困地區教育事業和辦學條件建設。實施“農村義務教育薄弱學校改造計劃”,改善中西部農村義務教育辦學條件;推進貧困地區適當集中辦學,加快寄宿制學校建設;加大對邊遠貧困地區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扶持力度;在民族地區全面推廣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支援“雙語”教育發展;加大中西部職業技術教育實訓基地建設;開展支教和師資進修培訓,支援中西部師資隊伍建設。(3)開展教育對口支援。實施東部地區對口支援中西部地區高等學校計劃和招生協作計劃等。(4)對連片特困地區實施教育扶貧工程。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發佈的《關於創新機制紮實推進農村扶貧開發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13】25號),對全面實施教育扶貧工程作了重點闡述。
(摘自《扶貧開發常用詞彙釋義》,國務院扶貧辦資訊中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