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貧詞條]定點扶貧

發佈時間: 2017-06-19 15:17:05 | 來源: 中國網·中國扶貧線上 | 作者: 國務院扶貧辦 | 責任編輯: 王虔

關鍵詞: 扶貧詞條,定點扶貧,特色扶貧,定點扶貧

定點扶貧包含中央和地方兩個層面。中央定點扶貧,是指中央和國家機關、民主黨派中央和全國工商聯、人民團體、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和國有大型骨幹企業、國有控股金融機構、國家重點科研院校、軍隊和武警部隊等,根據中央統一部署,與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開展結對幫扶,在資金、物資、技術、人才、項目、資訊等方面對結對幫扶縣給予傾斜和支援。

定點扶貧工作是中國特色扶貧開發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加大對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貧困地區發展扶持力度的重要舉措,也是定點扶貧單位貼近基層、了解民情、培養幹部、轉變作風、密切黨群幹群關係的重要途徑。定點扶貧工作的深入、持久、有效地開展,充分體現了我們黨的政治優勢,體現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

定點扶貧工作始於1986年。1987年國務院召開第一次中央和國家機關定點扶貧工作會議,越來越多的國家機關參與到這項工作中來。1994年國務院頒布實施《國家八七扶貧攻堅計劃》,中央和國家機關定點扶貧的格局基本形成,共有120個中直機關單位定點幫扶330個國定貧困縣。為貫徹落實《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綱要(2001-2010年)》, 2002年召開了中央和國家機關定點扶貧工作會議,對定點扶貧工作進行了動員和部署,確定了272個中央部委和企事業單位定點幫扶481個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

為進一步加強和推進定點扶貧工作,2010年5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做好定點扶貧工作的通知》,對定點扶貧工作再次做出專門部署,明確提出了新時期定點扶貧工作的總體任務和基本要求。到2012年,參加定點扶貧的中央和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等達到310個,結對幫扶592個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歷史上首次實現定點扶貧對重點縣的全覆蓋。在中央單位定點扶貧的帶動下,地方各省、市、縣也組織開展了結對定點幫扶工作。經過20多年有探索和實踐,定點扶貧工作已經實現常態化、制度化。

(摘自《扶貧開發常用詞彙釋義》,國務院扶貧辦資訊中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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