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換個方式,把地種得更好

發佈時間: 2017-06-05 08:56:01 | 來源: 人民日報 | 作者: 呂曉勳 | 責任編輯: 張昊

關鍵詞: 新型農業,負外部效應,意見,農戶,現代農業

原標題:換個方式,把地種得更好(評論員觀察)

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不只是簡單地讓幾家幾戶地連成片,澆地省錢”,而是為了提高農業生産經營的集約化、專業化、組織化、社會化程度,通過適應市場能力的增強來促進現代農業發展

農村空心化、務農老齡化,明天“誰來種地”?生産效率偏低,農民純收入中來自傳統農業的比重下降,今後又該“怎麼種地”?培育、扶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推進農業適度規模經營,正是有效的應對之道。中辦、國辦近日印發的《關於加快構建政策體系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意見》,第一次明確提出支援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的政策框架,為農業生産改革注入強勁動能。

“自家十坰地,過去幹一年剩不下幾個錢,現在承包給合作社,有土地流轉費、務工費,到了秋天還有分紅,全家一年能賺12萬。”一位黑龍江普通農民的生活變化,反映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在發展現代農業中的重要作用。據了解,目前全國農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産業化經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數量已超過420萬家。集體所有、農戶承包、多元經營的運作方式,既讓農民嘗到了“抱團取暖”的甜頭,也極大提高了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活力。《意見》立足於構建扶持政策體系,在用地、財政稅收、基礎設施建設、金融、保險政策等方面加大政策創設力度,相當於給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吃了顆發展的定心丸。

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必須從我國人多地少的基本農情出發。土地經營規模偏小,戶均耕地面積不足8畝,對一些青壯年勞動力缺乏吸引力,但這並不能成為忽視普通農戶尤其是貧困農戶的理由。數據顯示,我國四成耕地是由280萬家各類新型農業主體負責經營,剩下的兩億多農戶經營著其餘六成耕地。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在農業的不同領域、不同環節各有優勢,而小規模分散經營農戶往往無法像前者一樣採用先進生産方式。中國農業的未來發展,需要在提升自身競爭力的同時,發揮輻射效應,帶動普通農戶共同發展,共用農業發展的紅利。這也是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一個努力方向。

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良性發展,需要平衡好政府與市場的關係。現代農業的一大特徵是講求規模效益。從理論上説,實現適度規模化經營,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普及現代農業科技、促進農民增收也會有更牢固的依託。然而現實中,一些地方盲目貪多求大,不按市場規律辦事,生産要素跟不上,精耕細作無暇顧及,生産規模雖然擴大了,經濟效益卻不見好,或者是有了效益卻帶來更多負外部效應。土地經營規模不是越大越好,怎樣實現生産要素的優化配置,可以説是提高農業品質效益和競爭力的關鍵。正因此,《意見》強調要堅持市場導向,優化存量、傾斜增量,既扶優扶強、又不“壘大戶”,既積極支援、又不搞“大呼隆”,從而營造出更加公平、穩定的農業發展環境。

應當看到,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不只是簡單地讓幾家幾戶地連成片,澆地省錢”。從根本上説,是為了提高農業生産經營的集約化、專業化、組織化、社會化程度,以及科技應用水準和機械化水準,最終通過適應市場能力的增強來促進現代農業發展。

目前,一些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育尚不成熟。從貸款融資難,土地流轉不規範,基礎設施薄弱,農業保險保障水準低等外部困難,到發展不規範,“有組織無合作”,只重數量不重品質,無法做到與農民利益共用、風險共擔等內部隱患,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所遭遇的“成長的煩惱”,需要更具針對性的引導措施來化解。推進多元融合發展,完善多模式利益分享機制,促使各種新型經營主體與農民合作共贏,以良好務農條件來穩定農民的務農預期,才會讓農業成為有奔頭的産業,農民成為體面的職業,農村成為安居樂業的美好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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