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通過嚴格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才能使扶貧脫貧工作經得起歷史的檢驗
按照“十三五”規劃,到2020年全國所有貧困人口都要脫貧,所有貧困縣都要摘帽,這無疑是一場攻堅戰。貧困地區和貧困人口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最大的短板。而要儘快補上這個短板,就要在精準扶貧、精準脫貧上下功夫。這意味著對今年的扶貧脫貧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那麼如何才能做到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呢?筆者認為關鍵有三。
一是要嚴把扶貧資金的使用關,使好鋼用在刀刃上。今年中央在2016年投入1000億扶貧專項資金的基礎上還要增長30%以上,而且各個行業還有大量的涉農資金。因此,精準地使用好這些錢,加強對各類扶貧、涉農資金的整合,對實現今年的脫貧目標至關重要。在這方面許多地區探索運用資訊化的手段加強對扶貧資金使用的監控、整合,開發精準扶貧系統,取得顯著成效,值得借鑒。
二是精準扶貧還要創新扶貧協作機制,動員社會力量參與扶貧。今年中央的脫貧目標是再減少農村貧困人口1000萬以上,完成易地扶貧搬遷340萬人。應該看到,脫貧越往後難度會越大,因為這些貧困人口大都集中在少數民族集聚區和中西部相對落後區域。如果不能多管齊下,包括動員社會力量廣泛參與,並建立起有效的扶貧協作機制,是很難做到精準扶貧的。
三是實現精準扶貧,還要建立嚴格的責任制,防止扶貧中的弄虛作假。搞“數字脫貧”“被脫貧”,要給予最嚴厲的追究,要嚴肅問責。確保中央的工作目標能夠兌現,就要對扶貧工作實施最嚴格的評估考核。從過去扶貧工作暴露出的問題看,假脫貧等問題不時發生,這些從官員政績出發的脫貧思維、工作方式,必然被廣大群眾所唾棄,也很難得到民眾的認可。從這個意義上説,防止脫貧工作弄虛作假、華而不實、搞數字遊戲,不僅與中央倡導的務實、實幹的工作作風格格不入,也會對扶貧工作的健康發展帶來嚴重危害。只有通過嚴格的考核和建立相應的責任追究制度,才能使我們的扶貧脫貧工作經得起歷史的檢驗,得到人民群眾的稱道。
(作者為中國行政體制改革研究會副會長、國家行政學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