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政府工作報告:把促進農民增收擺在更突出的位置

發佈時間: 2017-03-09 11:07:07 | 來源: 中國網·中國發展門戶網 | 作者: 伍振軍 | 責任編輯: 王振紅

關鍵詞: 解讀,政府工作報告,農民增收

中國網/中國發展門戶網訊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回顧了去年取得的成就,部署了今年的九大工作任務。成就斐然,來之不易;部署有力,催人奮進。報告中,民生改善和居民收入增長是當仁不讓的重點,而農民增收問題尤其值得關注。

2016年,我國農村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12363元,實際增長只有6.2%。自2011年起,農民收入增長率已從11.4%逐年下滑到6.2%。“小康不小康,關鍵看老鄉”,農村是全面小康的難點所在,農民收入增長是農村實現小康的重要保證。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過程中,農村不能掉隊,農民收入增長勢頭更不能逆轉。但從農民收入的四大來源看,今後幾年,保持農民收入持續較快增長勢頭很不樂觀。

一是糧食高庫存和去庫存,嚴重影響農民經營凈收入增長。種糧收入是農民經營凈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近兩年,我國糧食高庫存和去庫存,導致糧食尤其是玉米價格大幅度下滑,抑制了農民經營凈收入增長勢頭。2016年我國玉米産量4391.1億斤,按照玉米價格比2015年降低0.3元/斤估算,農民種植玉米收入減少1317.3億元。算入玉米生産者補貼,農民收入仍然減少927.3億元。據匡算,僅是玉米一項,拉低我國農村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1.4個百分點。東北三省及內蒙古等玉米主産區,農民收入下降幅度更大。

並且,今後幾年的形勢仍然十分嚴峻。據公開數據,我國2012年-2015年生産的臨儲玉米庫存量還有2.38億噸,若按照保管期超過3年視為超期玉米計算,超期玉米超過1.1億噸。巨量的玉米庫存和加速推進的去庫存工作,將長期壓低我國玉米價格,影響農民收入增長。

二是農民工工資增長乏力,影響農民工資性收入增長。從2015年起,工資性收入在我國農民收入中所佔比重已經超過經營收入,成為支撐農民收入增長的最大亮點。2016年,工資性收入在我國農民收入中所佔比重已經達到40.6%,超過經營凈收入2.3個百分點。但近兩年我國經濟增速放緩,農民工就業首當其衝。部分沿海發達地區,農民工就業日益艱難,農民工資增速也在放緩。2011年,農民工月平均收入增幅高達21.2%,到2016年已經快速下滑到6.6%。農民工工資增長乏力,拉低農民收入增長速度。

三是農民轉移性凈收入增長或將受到較大影響。轉移性凈收入是農民第三大收入來源。2016年農民轉移性凈收入2328元,佔農民收入比重達18.8%。農民轉移性收入受到國家和地方政府財政狀況影響。經濟較發達的地區,地方財政相對充裕,農村居民每人平均轉移性收入就比較高,反之則較低。經濟進入新常態之後,政府財政收入增速降低,農民轉移性收入也將受到較大影響。

四是財産性收入過低,難以拉動農民收入快速增長。我國農民財産凈收入極少,佔比極低。2016年,我國農民財産凈收入只有272元,只佔農民收入的2.2%。實際上,我國農村凈資産價值接近130萬億元,如此巨大的農村資産,理論上能夠給農民帶來很高的財産性收入。但我國大部分農村凈資産被束縛在農村,不能實現真實價值,也不能給農民帶來實實在在的財産性收入。

2012年11月,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收入倍增”計劃:“2020年實現國內生産總值和城鄉居民每人平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我們應清醒地看到,城鄉居民收入倍增的難點在農民。若按照目前收入增長下滑勢頭,農民收入倍增計劃很難實現。

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把促進農業穩定發展和農民持續增收列為重點工作任務,必須下大力氣貫徹落實政府工作部署,促進農民增收。

首先,提高工資性收入,支撐農民收入增長。李克強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要拓展農民就業增收渠道”,就是要高度重視農民就業困難對農民增收,農民民生的影響,把農民工就業工作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採取綜合措施,保障農民工就業增收。國家層面應建立完善農民工就業失業監測系統,加強對農民工的就業服務,維護農民工權益,提高農民工失業保障力度和覆蓋範圍。支援地方政府構建就業困難農民工就業保障系統,建立促進就業困難農民工就業的政策保障體系和資金保障體系。還要加強對農民工的培訓,以培訓促就業,以就業促增收。

其次,要提高農業經營效益,防止農民經營性凈收入下滑。李克強總理在今年政府重點工作任務中提出,鼓勵多渠道消化玉米庫存。根據我國國情,應適度發展燃料乙醇,有效增加糧食消費渠道,短期內進一步增大糧食需求量。促進糧食流通和加工,提高糧食消費需求,緩解農民賣糧難。深入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落實今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優化産品産業結構,推進農業提質增效。從中長期看,提高農民農業經營效益,關鍵還在於採取有力措施,降低農業生産成本,提高農業生産效率。

第三,加大扶貧攻堅投入力度,優先保障和改善民生。2016年我國農村貧困人口減少1240萬,脫貧成就非常顯著。接下來,扶貧開發所面對的更是貧中之貧、困中之困。要把真正的貧困人口、貧困程度、致貧原因等搞清楚,做到因戶施策、因人施策,實現真扶貧、扶真貧、真脫貧。

第四,加快推進農村改革,增加農民財産性凈收入。農民財産性凈收入的增加有賴於農村改革紅利的釋放。當前農村資産大部分固定在農戶和村集體手裏,成為“沉睡的資本”。資産難以流動,既造成農村産權資源錯配或閒置浪費,也制約了農民財産性收入的增長。應加快推進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促進農村資産流動,增加農民收入。(作者:伍振軍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農村經濟研究部 副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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