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保實現2020年農民每人平均收入比2010年翻番

發佈時間: 2016-12-09 14:07:53 | 來源: 國家發改委 | 作者: | 責任編輯: 石璐

關鍵詞: 意見,農民合作社,富農政策,農民收入增長,農民就業,發改委,農民,農村,農業,小康,老鄉,十二五,致富,增收

拓寬新渠道 挖掘新潛力 培育新動能 確保農民收入持續增長 ——

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就《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完善支援政策促進農民持續增收的若干意見》答記者問

日前,國務院辦公廳以國辦發〔2016〕87號文件印發了《關於完善支援政策促進農民持續增收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為準確理解和全面把握《意見》的有關精神,確保政策順利實施,記者採訪了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

問:為什麼要出臺這個《意見》?

答:小康不小康,關鍵看老鄉。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難點在農村,關鍵在農民。“十二五”時期,得益於中央不斷加大強農惠農富農政策力度,通過“三增加、三提高”,即農産品産量增加、價格提高,農民工數量增加、工資提高,農業補貼增加、社保水準提高,我國農民收入快速增長,年均實際增長9.6%,城鄉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比縮小到2.73:1。但也要清醒地看到,隨著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農業發展進入新階段,農民增收遇到了新的挑戰,影響農民增收的主要因素正在發生深刻變化,農産品價格走弱對農民收入的影響逐步顯現,農民工就業不穩定性增加導致農民工資性收入增幅持續回落,財政收入增長減緩使得農業補貼難以再大幅增長,農民收入增速已呈現明顯放緩趨勢。今年前三季度,全國農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實際增長速度回落到6.5%,低於同期經濟增長速度。綜合判斷,促進農民收入增長的傳統動能逐漸減弱,新動能培育還需要一個過程,農民增收已經進入爬坡過坎的關鍵時期。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農民增收問題。習近平總書記今年在安徽小崗村農村改革座談會上指出,增加農民收入是“三農”工作的中心任務,檢驗農村工作實效的重要尺度,就是看農民的錢袋子鼓起來沒有。李克強總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對促進農民持續增收拿出長遠和系統考慮。張高麗、汪洋副總理對促進農民增收多次作出批示指示,提出了明確要求。今年中央1號文件明確提出,要研究出臺完善農民收入增長支援政策體系的指導意見。為增強正向激勵、營造良好氛圍,引導各方面支援和參與農業農村發展、建立帶動農民增收的長效機制,維護農民權益和增加農民收入,根據黨中央、國務院部署,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在深入調研、多次召開座談會徵求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起草了《意見》,經國務院同意以國辦名義印發實施。

問:完善農民增收支援政策的總體思路和目標是什麼?要堅持那些原則?

答:針對當前農民增收形勢,《意見》圍繞完善促進農民增收的政策體系框架,提出的總體思路是: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用的發展理念,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以糧食主産區和種糧農民為重點,緊緊圍繞農業提質增效強基礎、農民就業創業拓渠道、農村改革賦權增活力、農村社會保障固基本,進一步完善強農惠農富農政策,著力挖掘經營性收入增長潛力,穩住工資性收入增長勢頭,釋放財産性收入增長紅利,拓展轉移性收入增長空間。《意見》提出的目標是,到2020年,農民收入增長支援政策體系進一步完善,農業支援保護制度更加健全,農民就業創業政策更加完善,農村資源資産要素活力充分激發,農村保障政策有力有效,農民收入持續較快增長、城鄉居民收入差距進一步縮小,確保實現農民每人平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目標。

完善農民增收支援政策涉及農業農村發展的方方面面,是一項系統工程,《意見》明確提出了4條基本原則:一是堅持市場主導、政府支援。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加快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農業提質增效。更好地發揮政府作用,進一步多予少取放活,完善農業支援保護制度,健全農村社會保障體系。二是堅持就業為本、拓寬渠道。加快推進新型工業化、資訊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同步發展,深入推進農村一二三産業融合發展,努力增加就業崗位和創業機會,促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開拓農民增收新路徑和新模式。三是堅持改革創新、激發活力。加快構建現代農業經營體系,深化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推進城鄉一體化發展,促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公共資源均衡配置,建立健全有利於農民增收的體制機制,激發農業農村發展活力。四是堅持統籌兼顧、協調發展。統籌考慮保障重要農産品有效供給和保護農業生態環境,實現農民增收、確保糧食安全和農業可持續發展相統一。加大對老少邊窮和資源枯竭、産業衰退、生態嚴重退化等地區的扶持力度,推動協同發展。

問:目前農産品價格總體疲軟,特別是務農種糧效益不高,這種情況下如何促進農民家庭經營收入增長?

答:農業收入是農民家庭經營性收入的主體。針對當前部分農産品階段性供過於求、價格走低、效益下滑的形勢,《意見》強調要完善農業支援保護制度,挖掘農業內部增收的潛力。一是加大農業基礎設施投入,優先保障財政對“三農”的投入,堅持把農業農村作為國家固定資産投資重點領域,確保力度不減弱。創新投融資模式,撬動更多社會資本投向農業農村。二是推進農業補貼政策轉型,在確保國家糧食安全和農民收入穩定增長前提下,改革完善農業補貼政策,並注意補貼的綠色生態導向,完善耕地保護補償機制,健全農業生態補償政策。三是完善農業結構調整政策,推進農牧(農林、農漁)結合、迴圈發展,調整優化農業種養結構,加快發展特色農業,推進農業標準化生産、品牌化行銷。四是改革完善農産品價格形成機制,堅持市場化改革取向和保護農民利益並重,完善糧食等重要農産品收儲制度,提高農産品市場和進出口調控的有效性。五是健全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支援政策,完善財稅、信貸、保險、用地、項目支援等政策,培育發展家庭農場、專業大戶、農民合作社、農業産業化龍頭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社會化服務主體。六是加強農村金融服務,加快構建多層次、廣覆蓋、可持續的農村金融體系,發展農村普惠金融,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和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拓寬農業農村貸款抵押物範圍。七是創新農業保險産品和服務,把農業保險作為支援農業發展和農民增收的重要手段,建立健全農業保險保障體系,從覆蓋直接物化成本逐步達到完全成本。八是探索財政撬動金融支農新模式,綜合運用獎勵、補貼、稅收優惠等政策工具,加大對“三農”金融服務的政策支援。加快建立覆蓋全國的農業信貸擔保體系,健全政銀擔合作機制。

問:在應對農民工資性收入增速放緩方面,《意見》提出了哪些政策措施?

答:從2015年起,工資性收入在我國農民收入中所佔比重已經超過家庭經營收入,成為農民收入中最重要的組成部分,也是近年來支撐農民收入增長的最大亮點。為應對近兩年農民工就業不穩定性增加、農民工資性收入增速放緩的挑戰,《意見》重點圍繞促進就業、支援創業、健全機制,圍繞拓寬農民就業創業和增收渠道,提出了五個方面的政策措施。一是加強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健全新型職業農民教育培訓、認定管理、政策扶持“三位一體”培育制度,把職業農民培養成建設現代農業的主導力量。二是完善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制度,推動形成平等競爭、規範有序、城鄉統一的勞動力市場,落實農民工與城鎮職工平等就業、同工同酬制度,逐步實現城鄉居民公共就業服務均等化。三是支援農民創業創新,推進農村一二三産業融合發展,大力發展農産品加工、休閒農業和鄉村旅遊、農村服務業等勞動密集型産業項目,實施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培訓五年行動計劃,支援返鄉創業園、返鄉創業孵化園(基地)、資訊服務平臺、實訓基地和鄉村旅遊創客示範基地建設。四是鼓勵和規範工商資本投資農業農村,繼續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積極引導工商資本投入農業農村,加強對工商企業租賃農戶承包地的監管和風險防範。五是健全産業鏈利益聯結機制,引導龍頭企業創辦或入股合作組織,支援農民合作社入股或興辦龍頭企業,鼓勵大型糧油加工企業與種糧農戶以供應鏈融資等方式結成更緊密的利益共同體。

問:與城市居民相比,農村居民財産性收入水準明顯偏低,如何促進農民財産性收入增長?

答:近年來,財産性收入在農民收入中的比重越來越大。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要求,賦予農民更多的財産權利,探索農民增加財産性收入的渠道。但受多方面因素的制約,農村集體産權歸屬不明晰,資産資源要素的活力難以釋放,是導致農民財産性收入水準相對偏低的重要原因。針對這些問題,《意見》明確提出構建城鄉一體化發展長效機制,激發農村資源要素活力,釋放農民增收新動能。一是深化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加快農村承包地、林地、草原、“四荒地”、宅基地、農房、集體建設用地等確權登記頒證,實行農村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分置並行,繼續推進農村土地徵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有序推進農村經營性資産股份合作制改革,有效維護進城落戶農民的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二是激發農村資源資産要素活力,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與工商資本合作發展民宿經濟等新型商業模式,因地制宜採取資源開發利用、統一提供服務、物業管理、混合經營、異地置業等多種實現形式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實力。三是充分發揮新型城鎮化輻射帶動作用,放寬農業轉移人口落戶條件,引導農村二三産業向縣城、重點鄉鎮及産業園區等集中,探索農村新型社區和産業園區同建等模式,帶動農村産業發展及農民增收。

問:貧困地區及低收入群體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難點所在,《意見》在這個方面有哪些考慮?

答:農村貧困人口及低收入群體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短板”中的“短板”。中央已對打贏脫貧攻堅戰做出了全面部署。在此基礎上,為了促進貧困地區及低收入群體農民增收,《意見》明確提出要健全困難群體收入保障機制,確保實現全面小康。一是強化精準扶貧、精準脫貧。持續加大扶貧綜合投入力度,通過産業扶持、轉移就業、易地搬遷、教育支援、健康扶貧、社保兜底等措施,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精準施策,確保如期實現脫貧攻堅目標。二是完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健全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約束機制,完善繳費補貼政策,引導農村貧困人口積極參保續保,逐步提高保障水準。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適當提高政府補助標準和個人繳費標準及受益水準。將符合條件的農村貧困家庭全部納入農村低保範圍,完善低保標準動態調整機制。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合理確定農村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全面建立針對經濟困難高齡、失能老年人補貼制度。加強城鄉各項養老保險制度、醫療保險制度的銜接,暢通參保人員雙向流動的制度轉換通道。

問:如何確保《意見》提出的政策措施得到貫徹落實?

答:為了確保各項政策措施得到貫徹落實,《意見》首先明確了地方政府的責任,要求各地區提高對促進農民增收重要性的認識,增強緊迫感和自覺性,健全工作機制,結合當地實際進一步拓寬農民增收渠道,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選好配強村級領導班子,突出抓好村黨組織帶頭人隊伍建設,精準選派第一書記和駐村工作隊,充分發揮他們在促進農民增收中的作用。其次,《意見》要求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本意見精神,按照職能分工,強化協同配合,加大工作力度,抓緊制定和完善具體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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